最牛拆迁办主任留恋什么
2010年1月20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就拆迁问题组织的座谈会上,新拆迁条例草案名称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正式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中,“拆迁”一词未再出现,由“搬迁”代替。
然而,“拆迁”改“搬迁”,并没有“迁”走既得利益集团对暴力拆迁的依恋。曾联合其他四位教授上书国务院要求修改旧拆迁条例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就收到了一封地方拆迁办主任的来信。从媒体报道中透露的信中内容看,送给这位地方拆迁办主任一顶“最牛”帽子完全合适。
这位地方拆迁办主任在来信中说:“总的感觉是国务院法制办的草案太草率,法学家的意见不靠谱。”
听!口气很大很牛吧。这么多年所向披靡的暴力拆迁行动,不仅使这些人暴富了,也使这些人话语权急剧提升。
这位地方拆迁办主任在来信中提出了几个观点。其一,新条例太注重个体的权利忽视集体的权利。其二,新条例是法治的进步、社会的退步。其三:新条例没有看到我国土地制度的“特色”。“如果没有‘良性违宪’,我们可能还都住在集体宿舍等着分房子呢。”
看来,这位地方拆迁办主任还是有点水平的,知道新条例击中了既得利益集团哪些要穴。所谓被“忽视集体的权利”,不是百姓的利益,也不是真正的政府利益,而是打着政府利益旗号的既得利益集团的私利。所谓“法治的进步、社会的退步”,其实就是因为新条例可能大大压缩、限制了既得利益集团在这个社会获不当利益的空间,所以才会如此荒唐、如此缺乏常识地法治的进步与社会的进步对立起来。更为无耻的是,还好意思把“良性违宪”挂在嘴上,把一个无法无天的既得利益集团嘴脸,活生生地呈现在了公众面前。
这位地方拆迁办主任还在来信中反问,没有拆迁,有中国近十年快速的城镇化吗?有我们居住的现代化小区吗?
看!还把自己当作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先锋、功臣,没有暴力拆迁就没有现代了。
对于这个地方拆迁办主任的雷语,不仅沈岿感到十分震惊,公众也一定感到十分震惊。沈岿给这位地方拆迁办主任的回信中说,“我十分惊讶于你所持的立场和诸多观点,尤其是出自一位正宗法学科班出身、浸淫法学多年的基层法制工作的领导者身上。” 在沈岿看来,他与这个地方拆迁办主任的对话,完全是两种语境和两个前提下的对话。
是的,语境和前提的不同公众看得一清二楚。沈岿们动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而这个地方拆迁办主任表达的是,既得利益集团对暴力拆迁时代的留恋,以及对可能失去暴力拆迁权力的不甘。
所以,新条例仅仅把“拆迁”改为“搬迁”是不够的,还必须对既得利益集团改头换面的“复辟”,具有实行“暴力拆迁”的权力和能力。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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