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强拆,伤天害理;土匪行径,意欲何为?
二会召开期间,武汉市发生的强拆民居事件愈演愈烈,拆迁办肆无忌惮的疯狂行径,致使被拆民众民怨沸腾。
2010年3月9日上午10时左右,在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鸡头村棚户区,一帮人众对居住于该地45号的残疾退休老工人桂××的住房进行了强拆;对着被强拆的已经居住了大半辈子住房的残痕,残疾老人和老伴欲哭无泪,今后二老何处安身?
桂××是武汉市江夏轮船公司青山船厂退休职工,居住于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鸡头村45号。
在上世纪1989年由于社会及企业原因,其所在企业濒临倒闭,老人随大多数职工一样被迫下岗;为了生活,不得不四处打工。96年底的一天,在附近武钢企业的某工地打工的他遭受工伤事故,直接导致腰椎骨折,身变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至今已达14年之久。
在过去的14年中,老人仅仅依靠其所在企业发放的一百多元生活费维持基本生存。
桂××所居住的地方属于50年代建设船厂时搭建的临时宿舍,即棚户区;位于青山长江大堤外的江滩之上。在上世纪,每逢长江发大水,此地住户就得暂时移居高处,待水退却再行安居。本世纪初,青山区政府引进的华新水泥厂又比邻相居,该企业生产伴生的灰尘,噪音等污染致使该地民不聊生。2009年12月中旬,原已倒闭的江夏青山船厂实施卖掉厂区及居民住房土地开发其他项目,在青山区政府的支持下,对附近职工居民实行搬迁。江夏青山船厂其搬迁政策是依照各户居民的房产证面积给予某机构的评估价格;暂且不认其单方面的搬迁政策是否合情合理,试想,50年代建造的职工简易宿舍平均面积也都是30平米左右,按照其评估价格每平米2700元,如此算来,每家也只可以算得8万多元补偿,而“拆迁办”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最低也得十八万元,这十万多元差价款对于下岗十几年并且身已残疾的老人确实是笔天文数字,只有望房兴叹啊。
政府和企业为了改善民生搬迁污染区居民,本无可厚非;这项好政策也是本地居民盼望多年的;但是这项好政策的实施却使桂××老人这样的贫困家庭望而却步,其结果是不但得不到脱离污染,摆脱灰尘的正常环境生活,也许会是举家被迫给扔到大马路上的生活。
在广播里和电视上,经常听到和看到的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号召,也时时听到本地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响应号召促进建设二型社会,和谐社会的拳拳真言,老百姓相信政府不会置群众利益与不顾,而是会急群众之所急,解民于水火。
其实老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是盼望相关部门给老人一家一个生存空间,还他们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蜗居。二位老人曾经为了社会主义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大半辈子,也为了社会的转型分担了下岗无业,身被残疾的痛苦,而今遭遇搬迁却面临无房可居的“尴尬”。
在此境地,此时此刻站在寒风中的二位老人颤颤抖动的年迈身躯,望着被残破的家园却投诉无门,老人的心在流泪。在此只有求助于所有正直的民众为其呐喊声援,老天开眼,救救被欺压的民众吧!
求助人: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鸡头村45号居民
桂××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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