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京报》3月30日“东海政府自焚案后仍拆迁”的消息,万分气愤。文中说,“3月27日,为阻拦东海县黄川镇政府强拆自家养猪场,68岁男子陶惠西和92岁的父亲陶兴尧浇汽油自焚,儿死父伤。”而最让人气愤得是,两人的自焚,不但未能阻止住野蛮拆迁,还被东海县政府定性为村民伤亡事故。
在东海县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李宝福证实,陶家父子自焚后,拆迁的确仍在进行。他解释说,拆迁不是为了拆迁而拆迁,“之所以继续拆迁,根本原因是,现场的工作人员担心火灾引起次生灾害。”
从报道看,陶会西一家1995年到东海县桃李工业园投资20多万建起养猪场,并在养猪场安家。按常理说,养猪场既有一定规模,家庭经济状况尚好,陶会西一家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他们本应珍惜性命,可为什么要自焚呢?或许是出于这样的想法:看到我们自焚,当官的一定会停止拆迁。但他们想错了,他们遇到的并不是为民着想的官,他们的自焚也没有阻挡住拆迁的继续,他们只是枉送了宝贵性命。
当地官员为什么会不顾一切拆迁呢?原来是“要赶在4月1日新的拆迁条例颁布前强行拆除他家,否则就拆不了了。”在当地官员看来,此时的拆迁高于一切,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住他们拆迁的步伐,包括老百姓的性命。其实上,在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暴力拆迁中,自焚的也不是自陶兴尧始,而是一再发生。但自焚频发并没有让某些官员在拆迁时理智和人性起来,相反,由于新的拆迁条例要在4月1日颁布实施,就有了与时间赛跑的暴力拆迁冲动。
在暴力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人身和财产的权利,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地方官员的尊重。且不说,给被拆迁户的补偿连买砖头、水泥、沙子和石料的成本都不够,无异于明抢明夺,甚至连合法拆迁手续也不让拆迁户看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遭到强拆区域内的人都知道,陶惠西不止一次和镇上说,你们把强拆手续、法院的判决拿来,马上就搬。可直到陶惠西死了,镇上也没把手续拿来。
当被拆迁户通过正常渠道捍卫权益却无门,发现除了性命已别无他物时,就不得不选择了最不想选择的“死”,来捍卫尊严与权益。而在地方官眼里,就是被拆迁户死了,也不过地方政府掏点钱,一个生命的逝去只不过是完成了一笔地方政府期盼已久的交易而已。有村民认为,镇上的干部早知道陶家人可能自焚,但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掷地有声的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如果被拆迁户被逼致死,政府买单,权力就可以高枕无忧。如果没有人为暴力拆迁过程中死去的生命负责,那么人民的生命永远会成为暴力拆迁过程中的牺牲品,人民就永远不会有幸福、有尊严可言。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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