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炮”干不过开发商的“钢炮”
楚潇云
在东西湖金银湖汪湖嘴,杨友德承包了25亩地,2029年到期。但政府在补偿没有谈妥的情况下,就要强征杨友德的地。无奈之下,杨友德设路障,建炮楼,制土炮,并以此两次击退了浩浩汤汤的拆迁大军。
在强制拆迁的历史上,老杨头的土炮,开一代抗拆之先河。正因为开先河之故,老杨头赢得网络一片叫好之声,舆论持续走高似乎连开发商都有所忌惮了!这真是,十年自焚无人问,一举放炮天下闻。然而,名闻天下,并不是老杨头的所愿,守住那25亩地才是他卑微的底线。但他守得住吗?
应付强制拆迁,刘大孬开了“以车撞人”的先河,而老杨头成了“土炮制敌”的祖宗,可以想见的是,当自焚自残自杀自虐自毁自伤,不足以抵挡拆迁者脚步的时候,这种“为绝望而反抗”,必将激起更多的人群起而效尤。
但我很怀疑,如此抵抗有效吗?被拆迁者当然可以从老杨头身上获取抵抗的勇气,但是拆迁者呢?对于一个王八吃称砣铁了心的拆迁对伍而言,对于一个心肝脾肺肾已冷血到极点的开发商而言,会不会更加刺激他们强拆的欲望呢?
答案是肯定的。据凤凰宽频报道,湖南郴州,开发商与农民发生土地冲突,开发商以钢炮手雷轰向村民,并架枪疯狂扫射,中弹村民伤势严重的,被送往医院,伤势轻点,被抓入监狱,此时开发商的炮战,持续了约一个小时,而为了保持强拆与村民火拼的胜利,开发商动用摩托车运送子弹!在火力如此强势的开发商面前,以赤手空拳至多也不过锄头镰刀来抵抗开发商的村民们,当然是溃不成军。
以赤手空拳锄头镰刀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方式,来抵抗开发商,开发商们尚且动用手雷钢炮的。老杨头及老杨头二世们,若真以土炮来抵抗开发商们的强制拆迁,那么,我相信,开发商们说不准儿,还会动用飞机坦克榴弹炮呢!
关于老杨头以火炮抵抗开发商的事,很多评论者都认为,别让“土炮”抢了“法律”的戏。我以为,这的确算得上问题核心之所在。学者于建嵘曾说过,西方人民喜欢讲权利,而中国老百姓喜欢讲规则。我们的老百姓在财产权等等权利被剥夺之后,在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和委曲之后,往往抱着对法律,对规则的信仰,以制度化的渠道去申诉,然而,信仰规则的他们最终收获的只是反讽。制定规则者往往往是破坏规则的急先锋。在郴州的炮战中,被抓入狱的是受伤的抵制拆迁的村民,而持国家公器,秉正义之气的郴州检察院在的起诉书中是这样说的:村民是在他人的鼓动之下,在供销社门前聚众滋事!好个“不明真相”的人民,好个“聚众滋事”的村民!在如此和谐盛世,如此朗朗乾坤,如何良辰美景,如此火树银花不夜天,我真不知道,这种法律,倒底是谁家所开,又是替谁说话?
学者孙立平曾提出一个文诌诌的概念:“法律剪刀差”。也就是说,法律在面对特权阶层,不管是资本权贵,还是政治权贵,都表现得温情脉脉,而在面对无势无威,一无所有的老百姓时,则面目睁狞,手段强硬。孙立平的这个论断,已经被事实证明,乃是不刊之论。
而这种不刊之论里面,恰恰包含着这个社会最不可知的危险。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是维系民众信仰的最后一根稻草。底线沦丧,则人民失去其信仰,而国家失却其灵魂。失去了法律对执著与守望,即便是温顺如羊的中国式的“顺民”,也会呈现出演化成残忍如狼的“暴民”。
在网络对老杨头式土炮一片景仰与叫好声中,我看到的却是,一个法治时代的法律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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