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两房”2.5万亿惊天损失的悲剧重演
昨天又看到一条消息:6月16日,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发表声明,要求其监管的美国两大抵押贷款巨头房利美与房地美从纽约证交所和其他全国性证交所退市。对此,房地美和房利美立刻回应,表示将领命“退市”。中国是房地美与房利美两大按揭公司债券外资机构最大债权人,持有房利美和房地美3760亿美元的债券。中国持有美国国债总额达9002亿美元,是美国最大债权国。两房债券接近其中的45%。美政界人士要中国自己负责。也就是说,近4000亿美金(2.5万亿以上人民币)买美国两房债股券血本无归。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不禁百感交集: 2.5万亿的损失是个什么概念呢?很多朋友喜欢用晚清的银两作对比,我们就先按白银价格计算一下。清朝16两为一斤,不过清朝的斤比今天的斤单位要大一些,一两白银是37.79936 克。昨天的白银价格是4.19元/克,这样算下来,2.5万亿的损失折合白银约160亿两。
有人说了,清朝的白银购买力比较强,那么我们就再按购买力计算。据清朝军机处档案记载,光绪十五年上半年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谷子、高粱、玉米三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当时一石粮食是184斤12 两多,也就是说,一两白银大约可以买120几斤粮食。据最新统计,今年6月高粱、玉米的收购价约每斤1元。这样算下来,2.5万亿的损失折合白银约200亿两,比上一种算法损失更大。
清朝损失最大的两个不平等条约是《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马关条约》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赎辽费”3000万两,共计2亿3000万两白银。《辛丑条约》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
也就是说,按照白银价格计算,“两房”债券的损失是《马关条约》的70倍,《辛丑条约》的16倍;按照购买力计算,“两房”债券的损失是《马关条约》的87倍,《辛丑条约》的20倍!
而且,这种造成惊天损失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去年的力拓案就是其中一例。去年的力拓案造成的7000亿损失已经够吓人的了,今年“两房”债券竟又远远超过了此数!
如何避免“两房”2.5万亿惊天损失的悲剧重演,乃至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笔者不才,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必须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决战网友今日发文《谁要为两房惨败负责?》,要求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笔者完全赞同。当然,我也知道99%以上的可能是无人负责,正如2亿失业,1亿精神病, 2000万妇女被迫卖淫无人负责一样。但是提出问责总比不提出问责强,要是提出问责都不敢,那么以后那些负有责任的人无疑会更加肆无忌惮。
其次,应该加强对美国在华资产的管理。尽管美政界人士要中国自己负责,但是中国不能就这么认了,应该据理力争,明确要求美国方面负责。如果美国不同意对“两房”债券负责,那么中国应该冻结美国在华资产作为抵押。如果美国仍然拒绝对“两房”债券负责,那么中国应该没收美国在华资产作为补偿。
最后,应该调整外汇使用的方向。外国来华投资一般都是选择关系中国经济命脉的支柱产业,现在中国28个关键产业被外资控制了21个,而中国对外投资几乎都是购买美元债券,毛主席时代留下的600吨黄金储备还被存放到了美国,这显然很不合理。我认为中国以后外汇使用也应该以购买实体资产为主,购买黄金储备为辅,尽量少买或不买比废纸强不了多少的美元债券。当然,外国让不让中国买还是一个问号。刚刚看到一条消息,一向亲美的南方报业集团洽购美国《新闻周刊》遭拒,看来“皇协军”永远变不成“皇军”。
对了,也许是笔者才疏学浅,经济学水平太低。这两年笔者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为啥外国特别是美国来中国投资一般都是选择关系中国经济命脉的支柱产业,而中国去外国特别是美国投资总是买一些比废纸强不了多少的美元债券呢?外汇管理局的先生们,能澄清笔者的疑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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