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纸同时刊登了毛泽东主席的题词手迹:“向雷锋同志学习”。此后,西历3月5日便成为了一个曾感动和激励人们的独特纪念日:学雷锋纪念日。
现在,当我在这个阴冷潮湿的早春之日坐在电脑前打出这些文字时,内心氤氲着某种难于名状的温暖——这温暖藏在记忆之中,它或许来自于少年时代以那位助人为乐的矮个子解放军战士为榜样的阳光心态,亦或是来自于那曾经的崇尚“雷锋精神”的社会主流价值氛围。
这几天在网上读到不少呼吁重新提倡“雷锋精神”的文章,也读了一些“解构”雷锋的帖子。这些“解构”雷锋的言论与“改革开放”以来时不时可见的贬斥“雷锋精神”的言论相比并没有什么“独到”之处,仍然是“揭露”雷锋的“高大全”形象的“不真实”并以西方式“自由、民主”教条来否定“雷锋精神”的意义。应该说,这些言论中并非完全不存在有道理的成份,但由于为批判而批判的偏执心态和逆向种族主义的“西奴”思维的作祟,其最终还是归于狭陋和怨毒。
的确,“雷锋精神”是借助媒体的大力宣传而建立起来的,这是很正常和很必要的。试想,不借助媒体的宣传灌输,现在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所谓西式“普世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甚嚣尘上吗?问题的关键在于,“雷锋精神”是不是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所需要。“雷锋精神”的重要内涵之一是助人为乐,这对我们社会的和谐益莫大焉。去年“小悦悦事件”发生后人们纷纷抨击道德沦丧、自私冷漠的社会现实,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大发言论的人中颇有一些就是曾经放言贬斥“雷锋精神”者,这些人不能不令人联想到那种蛮不讲理、惯出恶言的怨男怨女。我以为,法律规范下的“文明礼貌”与“上帝宗教信仰”下的“行善作慈”都是低层次的被动的虚假的,“雷锋精神”感召出的才是实实在在的人类道德情感。
的确,毛泽东时代建构“雷锋精神”是有政治考虑的成份,就像“改革开放”以后直至现在某些势力“解构”雷锋同样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一样。政治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关键要看是什么样的政治——是好的政治,还是恶的政治。我以为,建构“雷锋精神”的政治目的除了提升道德情操、形成友爱互助社会风气之外,还有一个方面是为中华复兴创造条件。当年周恩来为雷锋的题词是:“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雷锋精神”的阐述中也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内容。在这些政治化的言词后面,明显有着团结一心、奋发图强的指向,这在当年与现在西方资本主义弱肉强食意识操控下的人类世界,是中华复兴乃至人类正义的实现所必需的。
重新提倡“雷锋精神”,并不是媒体集中报道一番好人好事就万事大吉了,它需要许多政策乃至制度方面的调整、回归和建立,也需要国人站在中华民族立场上的共识。中国人应该自信、自尊,摒弃形形色色的逆向种族主义,思考如何发扬与发展中国特色的文明——“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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