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1950年的广东省黄金收兑量和我国的黄金储备量
铃兰台
近读《广州市地方志》[1],读到第562页上的一张表格,“广州市人民银行1950年收兑金银外币统计表”。该表显示,广州市1950年合计收兑到的,纯金不足万两(9580.774两)、纯银不足7万两(65034.13两 [2])、甲、乙类银元共487658枚。
忽然忆起某段时间,网上激烈争辩我国建国初期的黄金储备。有人翻出学者武力的论文 [3](以下称“武文”)作为论据,因为文中提供了广东省1950年收兑金银资产的数字,高达黄金745.5万两(233吨)、纯银5323.6万两(1664吨),此外有银元101.2万枚。
不难看出,广州市和广东省的这两组数字,金银收兑量的规模相差了800倍!一个惊人的比例失衡。
一、1950年全国的黄金储备量
先来探讨与黄金储备相关的若干问题。关于我国黄金储备的起点,一般的说法,“新政府的黄金储备只有6000多两”[4]。如果说是1949年接管国民党国库时收到的是这个数字,偏颇并不大。武汉是内地最大的工商中心,收到的只有金19.34两和银43.75两 [5],确实少得可怜。上海是远东最大的金融中心,汤恩伯1949年5月17日将中央银行库金几劫一空,指令“暂留黄金5000两、银元30万元”[6],而这暂留的黄金和银元后来也下落不明。但是,新政府的黄金储备,应不限于渡江后接收到的国库存金,还应包括解放区的存底。北平是和平解放的,东北则是解放最早的主解放区。1947年7月,“为平抑市场金价,打击黄金投机,(中共哈尔滨市)政府从4万两黄金库存中抛售2万两。”[7] 因此,加上解放区的存底,说新中国拥有数万至十几万两黄金储备,也不是不可以的事。
建国初期,通过统一财政金融、从民间大力收兑金银和扩大矿金的生产收购,国家的黄金储备有了明显增加。根据《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 [8],1952年,我国保有的黄金储备已经达到500万盎司(498万两或156吨)并一直维持到1958年。1959年后,国家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随后进入还债高峰和经济调整,黄金储备减到400万盎司(1959-61年)、再到300万盎司(1962-64年)。1965年后,恢复到500万盎司,并在1974年达到了1280万盎司的历史最高水平。
1950年我国黄金储备知多少?没有原始的资料。1955年3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 [9] 说:“国家掌握的黄金、外汇也在逐日增多,单只黄金储备一项1954年就比1950年增加了10倍以上。”这个说法能否作为定说,和提到的“1950年”指年头还是年尾,尚待确定。
如果指的是年尾,推知1950年我国的黄金储备低于46万盎司(45.2万两)。
如果指的是年头,就复杂多了,需要加上1950年这一年通过门市和金矿收兑获得的净增加量。说净增加,因为要考虑黄金可能被用到对外贸易、偿还外债、工业和民用配售等经常项目。对外贸易方面,进出口逆差只有0.3亿美元,而年底外汇结余1.57亿美元(主要来自侨汇);外债方面,2月14日苏联借给中国3亿美元年息1%的经济建设贷款,中国“以原料、茶、现金、美元等分十年付还贷款及利息”[10],可见这两个方面并不需要动用库金作支付。再看工业和民用配售,资料显示70年代以前的配售占收兑量份额很小。此外,黄金被禁止自由买卖,政府也不用来抛售和发行公债。由于“只进不出”,库存必然会增长。资料 [11] 显示,我国收兑黄金最多的有四个时期,依次为51-53年、58-60年、66年和80年,1950年不是丰收年。拿1952年的500万盎司来反推,估算出1950年我国的黄金储备应不超过150万盎司。
1952年,美国的黄金储备高达6.64亿盎司,至少是我国的400多倍。在金本位年代,黄金储备代表了一国的综合经济实力。1950年我国的黄金储备,不论以46万盎司还是150万盎司做上限,按当年金价(1盎司=34.72美元)折算,仅得0.16~0.52亿美元;而蒋介石带去台湾的金融资产折合美元有5亿多,其中黄金318万盎司 [12] 折合1.1亿美元。这笔黄金相当于大陆1950年黄金储备的2~7倍。以大陆的面积之大和人口之众,以台湾岛的面积之小和人口之寡,说大陆建国初期一穷二白,是丝毫也不过分的。
有关1950年全国收兑到的黄金数目,从上述1950年黄金储备的上限150万盎司中,扣除49年的存底和该年二十几万盎司的矿产收购,合理的估计,不会超出100万盎司。
反观“武文”,它说光广东一个省,这一年就收兑到了750万盎司黄金。这显然浮夸。很难说在写作中正确把握了当时我国黄金收兑、生产和储备的基本状况与规模尺度。
二、广州1950年收兑金银外汇的数字
志书的质量和可信度在各类文献中是最高的,甚至高过原始档案。这张“广州市人民银行1950年收兑金银外币统计表”([1, 562页])按月列出、数字精确到个位,分类也最齐全。其中的合计栏列出如下:
合计
美金 40.2314万元
港币 4137.570541万元(折实牌价)
黄金 9580.774纯金市两
白银 65034.13纯银市两
银元 214928元
杂洋 47625元
甲类银元 328258枚
乙类银元 159400枚
英镑 22
星币 295元
葡币 40.70埃斯库多
白金 6.950市两
甲类铜币 294.1875市斤
乙类铜币 0.6875市斤。
广州市的金银收兑量,金不足1万两、银不足7万两,这两项都是“武文”所提供的数字的 1 / 800;亦即广州占1份,广东其他市县加起来占799份。广州的地位真的这么惨吗?
广州的金融地位
金银流通量标志城市的富裕和繁荣程度,在金本位年代,代表了城市的商业和金融业的发达水平。广州,明清以来一直作为我国黄金白银的主要进出口岸,到民国时代,名列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在政治层面,广州是大批国民党中高级军政人员早年发迹的地方;1949年初国民政府南迁至此,又随着4、5月份南京上海的解放,大员显贵纷纷从各地携带金银财宝南下广州;当时的广州,投机金银,万贾云集。《广州市地方志》第543页描述说:“广州的金融业相当发达,具有浓厚的半殖民地性质,帝国主义银行享有发行钞票的特权,操纵外汇收支、价格和外贸、金融市场;商业投机性强,炒卖金银、外币和外汇。”广州越发成了华南乃至全国重要的金银和外汇的集散地。这样的形势下,广州市面上流通的、居民持有的,不说占广东半壁江山,几分之一也是有的;无法想象广州会沦落到广东 1 / 800的地步。
广州收兑了全国储备近 1/3 的外汇
金银是一个侧面,外汇(侨汇)是另一个侧面。根据《广州市地方志》,1950年广州市“收入侨汇总额4700多万美元”(543页)。这个数字占我国当年的外汇存底将近三分之一 —— 三份外汇出广州。
不过,广州解放后的几个月内,流通性更强的不是外汇,而是金银。这是因为:1)1950年3月前,人民政府为抑制外汇投机,实行“奖出限入、照顾侨汇”的政策,人民币美元汇率频繁下调,导致出多进少,甚至一度侨汇被中断,这反过来刺激了金银兑量激增(民间把金银拿出来兑换人民币,应付家用和急需);2)广州当时作为联系香港的唯一窗口,大批国民党人员(特别是“第三战线”特工)和他们的家属携带金银频繁来往于穗、港两地。
突然发现了金山和秘藏?
既然金银的表现不比外汇(侨汇)逊色,广州就不可能在广东扮演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角色。这样的事情能够发生,除非广东当年发现了巨大的金山或秘藏,大到总储量超过黄金700万两(219吨),并且政府在1950年将这些宝藏全部收进了国库……。当然,这是天方夜谭,没有的事。后面看到,广州不是广东的1 / 800,而是至少占1 / 7。
有人要问,广州市的收兑全在这里了吗?言下之意,其他银行如何?“解放后继续营业的私营银行,有金城、新华、国华、和成、中国实业、上海商业、聚兴诚等七家。”此外,还有公立的交通银行。但是,涉及到“金银外币,统由国家管理,……广州市由市人民银行统一收兑,统一配售。”([1], 511页)可见金银管理“政出一门”,完全由中央银行掌握和统计。中央银行以外的收兑都属投机倒把行为,会依法受到取缔和没收。
三,广东其他市县略况 [13]
以下是从网上收集到的广东若干市县的情况。
海口市:当时的海南行政区首府。《海口市志》记载,(行政区内)“大多数县支行尚未成立,故货币斗争以海口为重点。……截至1950年12月底,海口地区共收兑黄金3647两,甲类银元262042元,乙类银元80310元,白银1090元……。收兑的黄金、白银统一由人民银行管理。此后每年均有收兑和配售,但为数不多。”海口地区1950年收兑颇丰,得黄金3600多两,是广州市的38%。
江门市:时为县治。《江门市志》载,1950年“共收购各种金饰367.753两,各种银圆35085枚。”黄金的收兑量,不及广州市4%。
花县:《花县志》载,“1950年,银行收购银元1153枚,双毫15枚。”双毫是2角和5角的银币,黄金无收兑。“1958年,……银行收兑金银折人民币7.3万多元,为历年数量最多一年。”按当时收购价1克黄金兑人民币3.04元计算,全部算做黄金是768两。
紫金县:《紫金县志》载,“1950年……,银行收兑黄金973克,白银315公斤。至1970年止,共收兑黄金30182克,收兑总值91257元;收兑白银总值352810元。……土地改革时期,收兑数量较多,占总数88%。1970年以后,收兑数量极少。”1950年仅得黄金31.1两,为广州市的0.3%。
建国初期,广东省领7市(广州为中央直辖市)98县。通过上面的资料看到:1)一些县的人民银行还未成立,自然谈不上开展收兑,2)一些县收兑微不足道(如增城、从化、番禺等县),故在县志中未留下相关记录,3)收兑量:海口地区达到广州的38%,县级一般只能达到广州的0〜4%。
四,广东1950年最多收兑黄金7万两
根据上述,容易估算出广东省1950年收兑黄金数目的上限值,方法是“往高处取”:即广州以外的6个市全取海口的水平(38%),98个县全取江门的水平(4%),得到
0.9580774 x (1 + 38% x 6 + 4% x 98) =6.9万两,
各项依次为,广州市0.9581万两、6个市2.18万两、98个县3.76万两,合起来得6.9万两,实际值可能大大低于此数。即使这样,也还是离“武文”的745.5万两遥不可及。
五、其他省市收兑黄金:数千两至数万两
福建省。国民党在1949年1月曾先后两次经厦门转运财富去台湾,计黄金57.2899万两和黄金12箱 [14]。《福建省志·金融志》记载:1949-1988年四十年间,全省共收兑黄金41.4万两、白银1148.6万两;年均金1万两上下、银28.7万两。最高年份1952年收兑金5.39万两、银142万两,而49-52年间合计收兑金8万两、银238万两。由这些推知福建省1950年的收兑在黄金1.5万两和白银50万两上下。
安徽省。《安徽省志·金融志》记载:“1949~1990年,累计收兑黄金64.86万两、白银990.85万两。”其中“1949年6 月至1950年12月,全省共收兑黄金4862.67两,白银37799两,银元308844枚。收兑工作集中在城市中进行,合肥、蚌埠、芜湖、屯溪等主要城市收兑量,占全省收兑总量的70%~80%。”1950年,收兑黄金0.36万两、白银0.56万两、银元15.9万枚。黄金约及广州市水平的三分之一。
山东省:该省是我国大中型金矿最为集中的省份,历来黄金储量、黄金生产、及金银收兑均居全国首位。《山东省情资料库》载“1949年全省仅收购矿金4.2万两。1950年……全年收购矿金比1949年增加1.2 万两,”即5.4万两。门市收兑未见记载。
黑龙江省:该省的黄金产量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常为全国之首。1889-1896年七年间产金17.5968万两;1915年全国产金15万两,来自东三省的就占五分之三。《黑龙江省情资料库·金融志》给出了该省1953-1955年每年平均收购矿金1.5万两,门市收兑量未见记载。
上海市:没有1950年收兑金银的数字。不过,这个远东最大的金融中心持有黄金的状况,有其代表性。
抗战胜利后,上海拥有210多家华商银行、外国银行、信托公司、钱庄等金融机构,集聚了全国约三成的金融资产。由于金融业集中,资金的辐射作用广泛,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黄金市场的成交量相当巨大,曾仅次于伦敦和纽约,大于法国、日本和印度 [15 ]。由于国民党政府在禁止与允许自由买卖黄金之间反复无常,造成上海金市摇摆,每况愈下。又由于“到1948年10月底止,国民党政府在上海共搜刮了黄金165万两,白银900万两,银元21300万元,加上美钞、港币等,共值2亿美元。”[16],使市民持有的黄金财产大为减少,市面流通的黄金亦锐减。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印证了这样的状况。
1949年5月28日,上海解放的次日,市军管会即宣布取消金圆券、实施外汇管制和统一使用人民币。黄金由于保值性强,本应成为抢手的黄鱼,然而“民间的黄金存量已经被国民党政府掏空,市面成交量很少,黄金(金块和黄金饰品等)也退出了投机,最后,只剩下银元一路走俏”[16],“黄牛”选择投机银元,工薪阶层因为买不起也买不到黄金,又想保值,领到工资后去买黑市银元,加剧了投机银元。
人民币的地位岌岌可危。6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奉命查封了上海证交所。“在证券大楼共抄没黄金(含金饰)3642两、银元39747枚、美元62769元(实际没受黄金81两、银元4488枚、美元2720元——笔者注)、港币1304元,人民币1545万多元(旧币),”以及囤积的大量物质 [17]。从查到的黄金数量来看,证明当时流向证券市场的黄金已相当的少。此后,公安局又突击查处到了2359件金银投机案,破获地下钱庄25家,涉及黄金合计仅150来两。[17]
上海解放前夕,白崇禧只花了30两黄金,就买通金山印制厂厂主翁滋和等,在上海突击印制假解放区币;汤恩伯也曾通过忠义救国军第八支队司令李星宇,仅用30两黄金就买通多人,在上海印制假人民币。[18]
上海市在解放初期收兑到了多少黄金,确切的数字有待史料的出现,笔者估计不会超过1万两,有可能还赶不上广州。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即由于国民党中央银行设在上海,近水楼台,上海市民遭受不停的搜刮,到那个时候,他们持有的黄金资产已经相当微薄了。
上海周边各县有不完全的记录。《宝山县志》载:1952年经“广泛动员”收兑到黄金1700多两,其他年份无记录。《南汇县志》载:1950年收兑黄金13.6两,银元849枚。《崇明县志》载:1958-1984年累计收兑银元296410枚,黄金9704.6两,年均360两。《上海县志》载:1978—1985年间年均收兑黄金337.8两、白银19106两、银圆14472枚。《松江县志》载:1950年查获贩卖金饰共73.5两。其余嘉定、川沙等县无收兑纪录。归纳后,各县1950年收兑黄金约数十至数百两。
结 论
囿于第一手资料的欠如或压根就不存在,不得以展开以上的长篇讨论和实证,就若干普遍关注的观点和一些量的规定性得出结论和估计。首先,从探讨黄金储备问题入手,推测新中国黄金储备的起点约在数万至十几万盎司;然后根据史料和数据论证我国1950年的黄金储备有两个上限,即46万盎司和150万盎司(具体如何,有待权威资料的出现),并与国民党政府运台资产作了比较,指出大陆“一穷二白”绝不是什么虚言。
基于这些,本文的重点,是从宏观及微观多层面多角度来论证社会科学院学者武力在其论文中给出的1950年广东收购黄金白银数字的荒谬。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些人利用学者的失误,试图颠覆诸如“建国初期‘一穷二白’”、“蒋介石抢空国库”、“ 毛泽东白手起家”这些既成的公共认知。本文首先合理论证出我国1950年黄金收兑量不超过100万两;然后根据《广州市地方志》提供的翔实数据,结合广东省其他市县的资料,旁及若干省份的资料,论证了广东省1950年所能收兑黄金数量的上限为7万两,从而指出武力的数字至少被夸大了百倍,收购的白银数也被极度夸大。笔者认为,学者有责任对其使用的资料和不合情理的数据加以核实,作出必要的纠正,以免谬种流传。
铃兰台 26/03/2009(初稿)
注释和资料
[1] 《广州市地方志》。
[2] 本文出现的单位“两”均指旧市两,换算:1两=31.25克,1盎司=0.995312两,1吨=3.2万两。
[3] 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货币统一”。原文说:“以广东省为例,1950年一年共收兑黄金745.5万两(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71.1%),银元101.2万枚(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73.7%),纯银5323.6万两(其中下半年收兑的占98.2%)。”
[4] “我国黄金市场改革的基本历程”。
[5] 《武汉方志·金融志》。
[6] 凤凰卫视编《大败退:1949》,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4 月版。
[7] 《哈尔滨市志 金融志》。
[8]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A-63全国黄金和外汇储备》,第72页,1999年10月。
[9] 转引自“建国前后人民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人民日报》1955年3月1日社论:《做好新人民币的发行工作》。
[10] 董志凯,“关于“156项”的确立”。
[11] 《安庆市志》对于新中国收兑金银最多的四个时期有详细的说明。概略地说,1951-1953年收兑最多,占1949-1985年合计的17%,推动因素包括打击黑市、土地改革和民族资产阶级投资扩大经营;1958-1960年,“大跃进”动员城乡人民“变死宝为活宝”,出售金银给国家;1966年下半年,群众惧怕破“四旧”而纷纷到银行出售。1980年,国家调高金银收兑牌价。
[12] 国民党政府带去台湾的黄金数目,诸说不同。关于这些黄金的确切数量及其对台湾安然度过1949-50年的经济危机的贡献,另文探讨。
[13] 笔者没有广东的省级数字,不得以写这么多的文字来进行论证。恳望读者、尤其政府部门,如手头有广东省1950年收兑情况的原始可信资料,提出来分享,以正视听。《广东省志·金融志》可能有用。任兆璋评论说:“建国以后,广东的金融业的每一件重要事件,每一个细小的措施和改革,在《广东金融志》中都得到真实、准确的记载。”(“研究广东金融发展史的重要资料:《广东省志.金融志》”,载《南方金融》2000年第一期,59页)
[14] 《国民政府档案•第二卷(1989年)》第51-53、69-70页。
[15] 洪葭管,《上海通志·金融》卷概述(讨论稿)
[16] 邹进文,陈毅主政上海初期的财政金融政策述评。
[17] 《上海公安志》。
[18] 孙国,“上海解放初期的经济保卫战”,《文史春秋》 2004年第03期。笔者推测,印制人民币假钞的鼻祖,一是白崇禧,二是汤恩伯。白崇禧时任国民党华中剿总总司令,汤恩伯时任陆军代总司令、京沪杭警备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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