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电子杂志《记忆》第115期)
阅读李逊的论文《革命名分的诱惑》(下称“李文”),有很多感想,这篇论文从经验感受进行提炼,把“体制身份”和“政治身份”作为毛时代社会分层的依据,对于毛时代个人如何完成积累政治资本的过程,李逊根据自己对于上海文革运动的研究,提炼出“革命名分”的概念,并把这个看作是许多人参与政治活动的关键要素。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名分”概念的提出是一种深刻的学术提炼:超越各种社会现象的感性材料,进行提升并创造一个学术分析的工具,从而去芜存菁,剥离一些个人化的感受和偏见的影响。读了这篇论文之后,我自己也对照反思了对毛时代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看法,有几点感想,写出来相互交流。
一、对于社会分层的看法
个人对感性材料进行概括提炼,除了自己的思考之外,也许需要参考旧有的学术积累,与李文的思考相关的是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理论,这个方面的学术积累都在“社会学”学科领域之内。美国社会学者赖特·米尔斯认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通常与他持有的三种资产有关:政治资产、经济资产和文化(技术)资产,马克斯·韦伯则认为一个人所掌握的政治权力、经济资本和社会声望是其处于何种社会阶层的依据。对照李文所强调的“政治表现”和“革命名分”,可以视为政治资产的积累过程来看待;而一个人处在何种所有制企业内的待遇差别,与西方国家企业在市场上有无竞争优势和垄断地位影响其员工收益的差别有相似性。[①]
李文中间说:“(体制身份和政治身份)这两个体系的等级身份,完全重构了中国1949年后的社会结构。不仅破坏了传统中国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交换和勾连,也破坏了每个个体对身份自我转换的权利和能力。这样的制度,将各种不同的阶层群体和政治形态,隔离在各个层次等级,不许横向联系,以方便执政者分而治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描述,这么说有依据但并不充分,对照传统时代,毛时代农民进城的数量肯定远超从前,这是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展相匹配的历史现象。至于隔离的结论,对于那些受到歧视的群体来说,应该是成立的,但是,说一个社会隔离大多数人,下这样的学术判断,需要仔细斟酌。毛时代的政府和公营企业占据全社会,有一只“看得见的手”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中间起作用,这是一个事实,但是,过分强调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消极面并使用贬义词加以界定,虽然有着经验证据,但不一定全面和准确,对于有着毛时代生活经验的人来说:与49年之前和今天的中国相比,政治和经济的不平等或者说社会分化,到底是强化了还是缩小了?经得起检验的学术结论,要对各种成见和个人感受都要有所超越。
还有,毛时代确实有一部分人丧失向上流动的机会,例如黑五类出身、右派等,他们入团、入党、提拔、升学、参军的机会要少得多,但是,这只是意味着占整个人口中间的少部分人被剥夺了向上流动的机会,并不意味着这个群体之外的人群例如“红五类”就自动有机会上升,机会多的还是李文所强调的干部子弟。所以,分析社会分层,把黑五类等各种受歧视的群体突出出来进行对比,会导致一种无意识中间的观察样本偏移:选择在“有机会”和“无机会”群体的边界线附近进行观察,这个边界线只能识别什么人受到排斥,但是不能观察到底是什么人得到向上爬的机会这个真正的“分层”和“社会流动”依据。可能的现实是:当时的社会中间有5%左右的人口(例如地富反坏右)被剥夺向上流动机会,还有5%左右的人口例如党团员、劳模、积极分子处在向上流动的优先位置,但是,即便是党团员这种处在“优先位置”的候补人群中间,最终可能也只有五分之一或者更少的人口最后实现了向上流动,所以,观察社会分层和流动,首先应该在“有机会”大数样本中间进行抽样观察,然后再观察这些人中间到底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样的门路最终实现了向上爬。而文章所强调阶级斗争和运动对象,只能识别出谁被剥夺了向上流动机会,由此造成了新的歧视和政治不平等,而社会分层和流动问题要通过“谁得到了机会”的分析来说明,阐明“谁失去了机会”则说明不了这个问题。
对于毛时代的社会流动和分层问题,李文比较强调“隔离”和个人对于社会流动的无能为力,强调制度或者体制的分配作用,这从经验来说也有其依据,仅仅从这里出发还不够,需要对照传统时代、西方国家的现实和今天中国的现实来理清认识,才较为全面和准确,得出更加靠得住的分析和结论。例如,李文强调毛时代工人很难改为干部身份,与西方国家企业和今天中国企业的现实对照之后,可能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毛时代的干部政策比较强调从工农兵这样的第一线中间提拔干部,对照今天中国和海外的企业,蓝领工人基本上是不可能被提拔到高层管理岗位的,也不可能进入政府部门任职,这样的职位基本上属于在大学这样的标准白领生产线上加工过的成员。今天不仅政治局里头不会有陈永贵、吴桂贤,而且厂长级别都不可能出现陈永贵、吴桂贤,这种根本性的变化,显然没有纳入对照和思考的范围,因此,这样的思考和提炼就不无疏漏。
至于说到“以工代干”“以农代干”的问题,在农村还要加上“民办教师”“赤脚医生”这样的技术职位,这在文革中晚期比较多,这属于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李文在不经意之间混淆了。毛时代强调缩小“三大差别”,强调干部群众化,不脱离生产劳动,群众组织头头参加革委会还要求是“半官半民”,这种政策被当时宣传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新生事物,是逐步告别传统的等级社会的方法,这与朱镕基任上扶持“中产阶级壮大”的政策截然相反,可以说是一种“中产阶级最小化”的政策。李文从个人经验角度观察到这一政策的后果是“工人很难转为干部身份”,这个很准确,但是,这是否构成一种隔离则很难说,这恐怕也是等同于改革初期在官场用工制度中间那种“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制度”的妥协策略——在不根本上剥夺正式工利益的情况下对新增员工采取合同工制度,对于原先就是干部身份的群体不去剥夺他们的干部身份和待遇,而对于新干部则强调不脱离原有的劳动者身份,逐步增加合同工的改革后果是在一个时间段之后就没有了“正式工”,文革是否在一个时间段之后彻底没有了“正式干部”,因为相关干部政策随着文革被彻底否定而终结就无法验证了。尊重既得利益显然是一种降低政治不满和反抗的权宜策略,结果当然是在客观上就造成两种身份的对照,而且政策效果还使得转换干部身份难度增加、干部指标很少。
毛时代“最小化中产阶级”政策的后果,当时的说法叫“缩小三大差别”——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以及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三大差别的缩小对于普通老百姓的影响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普通民众少了“向上爬”的机会,另一方面的影响同样重要:就是在李文指出的贫困农民群体中间首次普及了低水平的受教育机会和医疗保障,换句话说,中产阶级群体的最小化使得民众获得“廉价政府”和“廉价福利”。为什么要等到文革晚期农村才真正普及小学教育和合作医疗?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小学教育和合作医疗都依托“公社三级体制”来运作的,但是,为什么要等到各级教育和卫生部门无法履行权力、公社体制确立十余年之后的文革晚期才得以实现,这里头的奥妙不少,可以从学术上追问一下:教育医疗等管理部门的存在与廉价服务供给的最小化之间有什么关系。
从长远的历史阶段进行对照:王朝末年统治阶级人数增加和单个统治阶级供养水平上升,综合后果是逐步达到和超过底层的最高供养能力,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关键机制。毛时代特别是文革晚期的制度创新是否属于“缩小三大差别”可以存而不论,但是,创造廉价政府和廉价公共服务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去年中国财政支出超过13万亿,人均负担很高(每个城市就业人口人均税负超过2万)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却不怎么样,这实际上是政府形象下降的原因之一,就长远看来,过高的人均税负和过少的公共服务一起,会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其实,对于穷国或者穷困阶段的经济体而言,中产阶级的大小及其经济状况的高低,实际上是与底层的负担水平呈因果关系的,毛时代中国工业化水平很低、农业总产出还不能保证全体国民的温饱,中产阶级的人数及其供养水平尤其与底层社会的负担轻重关系密切,抛开“缩小三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的高调,还有一个极为现实的考量:社会上层所能提供的服务与其向底层索取的经济资源的对比关系,这是中国两千年治乱经验和政治智慧的核心内容。这可能意味着,对中产阶级成长的宏观学术分析,以及观察一个人奋斗中产阶级地位困难程度的微观体验,都需要加上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所处的时间段”的检验尺度。
二、把“保守派思维”和“造反派思维”结合起来思考
我个人觉得李文的思考中间,还是有一种“保守派思维”在起作用,这种思维的特点是无视“当权派+马屁精式的积极分子”所结成的政治同盟对政治生活的异化改造,把官场中间的机会主义行为过于简捷地与制度功能捆绑在一起了。例如说“所有这些政治等级身份,实质就是由执政党对社会进行甄别,考察对革命的忠诚度,制订出每个个人在阶级斗争社会中的政治位置,以此建立严格的政治秩序。文革前的中国,本质上是个身份社会而不是契约社会。为了达到高度统治的需要,执政党以阶级斗争为纲制造政治等级,对社会一次又一次地分层再分层。”好像不这么做就不行,这个说法恐怕欠妥。今天回顾,我个人认为绝大多数此类做法都不是建立秩序所需要的,仅仅与干部如何分配稀缺的“向上爬”机会有关,很多所谓表现“忠诚”也不是对于政权、政党乃至于制度的忠诚,而仅仅是对于官员个人的忠诚(甚至这种忠诚都是有疑问的)而已,可能仅仅是表面上对官员个人进行“逢迎吹捧拍”“表忠心”而已,以此交换一个好印象,得到入团入党提干的机会。也许值得提一句,当官场中间“逢迎吹捧拍”的语言成为下级对上级的主导交流方式之后,不仅仅“长官意志”会成为官场准则,而且也最小化了从现实中间提取政策执行的准确信息并修正错误的可能性了。
文革初期不管是工作组领导“斗黑帮”还是“反干扰、抓右派”,不仅建立不了“严格的政治秩序”,而且还在干部群体和群众中间激起强烈的不满和反抗意识,王光美在清华的搞法,虽然与刘少奇在1947年土改时期的“搬石头”经验一致,但是,绝不是建立秩序和制度的需要。但是,王光美却得到大量官场的当权派和民间的亲体制力量(主要由党团员和积极分子群体构成)的追捧跟随,没有这两拨人的无条件追随,不管是第一步的“反蒋”还是第二部的“反蒯”,王光美根本就玩不转,但这种现象恰恰是政治异化程度很高的表现,就像是后来造反派所批判的:走资派鼓励奴隶主义、培养那种“对上是奴隶,对下是奴隶主”的投机成性的“奴才”。这种现象的普通存在,恰好与毛时代从基层提拔干部的制度互为勾连,如果干部不是掌握着从基层选拔积极分子、党团员这样的培养对象的权力,就不足以鼓励那种毫无节操的投机分子来阿从自己的意志,哪怕这种意志是极端错误和有害于秩序建立和制度运行的。换言之,坏干部和马屁精式的积极分子群体所构成的政治机会主义同盟,之所以得以成立,是因为干部掌握着稀缺的“向上爬”机会的分配权,也正是因为如此,评定“名分”的权力要足够秘密,才能够不受质疑,更好地实现由干部垄断。
这里需要对照一下“造反派思维”可能会更全面一些,在造反派看来,当权派和马屁精结成的同盟的所作所为,不能够与共产党政权的合法性进行捆绑,在共产党当权派(包括马屁精那样的亲体制力量组成的保守派)与共产党政权的合法性之间要进行分割。当时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文革初已调任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但仍然遥控湖北文革运动)因其创造性地执行“资反路线”,明确提出“引蛇出洞、秋后算账、枪打出头鸟”,被造反派定性为“三反分子”(反毛反共反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不让此官员“扯大旗作虎皮”,这个罪名的功能性作用,就是要彻底剥夺一个官员拿共产党意识形态、政权以及制度的合法性来掩盖自己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阶级分析法的引入,本身就有拿掉权力精英阶层身上各种政治或者非政治光环的锐利批判作用,剥离掉那些与官位相关的光环。以此而论,反右扩大化实际上就等同于文革时期定义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可以而且应该进行批判的。这个区分意味着要把政权、体制或者制度,与制度的代理人(各级当权派)的机会主义行为[②]进行区分。真实的状况和学术分析,应该在两种思维的中间和过渡带去寻找立足点,既不是简单把官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与制度捆绑在一起,同时又要正视各种机会主义行为与制度的内在勾连。
三、文革揭示出来的官场机会主义行为
官场中间的机会主义和市场中间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样,都是难于避免的现象,在做学术分析的时候,要谨慎处理。对官场和政治生活中间的机会主义行为如何看待,是学术分析的一个难点,就政治实践而言,如何最小化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也应该成为每一种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从实践到学术的过程中间,哲学中间的实证主义、政治学中间的功能主义方法,都曾经被批评为“过度肯定现实”,缺乏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官场中间的机会主义行为广泛存在,一方面是官员的自利动机,一方面是客观条件的容许程度(这与权力得到监督的难度成反比)。就每一个社会而言,社会流动机制或者说谁优先得到“向上爬”的机会,是一个社会最为关键的激励机制,奖优汰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把这个激励机制与个人的逐利动机结合起来,去引导人们的行为和努力方向,奖优汰劣按照制度去执行,让那些应该受到奖励的得到奖励同时诱导别人也这么做,这才是一种制度或者秩序得以稳定运行的正当机制。对于官场而言,那种坏干部往往喜欢提拔“俯首帖耳、听话出活”的顺民,并且通过这种机制去识别出谁对自己忠心,这本质上是一种通过建立“个人信任关系”的人脉网络来替代制度和政策规定的选拔标准,这是“党同伐异”的需要同时也是权力资本经营逻辑的“利润最大化”原则,这样的选拔后果是“裙带关系”和“山头主义”盛行,选拔方式内在地贯彻筹组一个“上下其手”的社会关系网络同时在这个网络中间投入并积累“社会资本”,不要说共产党政权,这样的做法就算是封建时代也是没有合法性的,这样的机会主义行为却有着代表性和稳定性,穿越历史和各种社会制度去顽强地表现自己。无论从任何意义上说,机会主义行为都是对于制度和秩序建设的偏离,是一种负面的力量,在社会上肯定要造成各种不满和反抗,最终威胁到制度和秩序本身。
毛时代的政治机会主义同盟,由两拨人组成,一个是坏干部,一个是假积极,这两拨人寄生在体制内部,通过干部掌握的选拔机制分配稀缺的“向上爬”机会,来实现相互之间的结合。反右扩大化和文革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检验这个同盟是否存在及其存在范围的关键史实。与其他制度和社会相比,官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样具有自利动机,不同的是客观条件变了,在其他社会体制内部,分配稀缺的“向上爬”机会一样是官员实现自利动机的手段,不同在于采用何种标准来实现党同伐异、照顾自己人。封建时代的门生故旧会以“学术水平高低”等手段来兑现,资本社会和今天的公务员考试,也同样会留给官员一定的自由选择空间。
在整个文革期间,当权派的大多数和保守派,都属于“反文革派”阵营,他们对于文革的推进方向特别是提出并执行“整黑五类”这种运动方向,李文也在“共产党”和“阶级斗争”的框架下给与正当化了。当然,这个方面是我们在观点上的不同,我倾向于把当权派大多数和保守派视为毛时代推动政治异化的“自主力量”,这两群人是为了自利目的来推动政治异化的,而不是为了制度运作的需要,这两拨人同时构成一个完整的政治机会主义同盟,恶化了他们小圈子之外近乎所有人的政治状况,构成一种新形式的政治压迫。韦伯曾经预测说社会主义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官僚专政”,[③]用这个预言对照毛时代的政治异化,恰好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中间政治异化的形态——“官僚专政”是如何实现的——通过坏干部+保守派的政治同盟来实施的。而造反派的代表性和文革的正义性(如果有的话)就在于:在造反派的视野里坏干部+保守派的同盟是完全负面的力量,与共产党政权的合法性要区别开来看待,需要加以批评和斗争;在这一点上,我倾向于把造反派对于当权派和保守派的批判,拔高一点,不仅仅意味着李文所说的群众评定干部的名分,而且意味着对于公有制社会里头官场主导下的政治机会主义同盟的第一步清算。文革所检验识别出的“当权派+保守派”的政治同盟,我个人也倾向于认为是公有制社会的政治异化的主要形态和典型表现。
在上海观察文革的局限性可能在于:在1967年之后的后续文革政治运动中间,由于保守派的瓦解而丧失了其代表性的表现,此后造反派还得到提拔并且很少挨整,全国恐怕就只有上海与河南,这应该算是例外情形。所以,文革十年期间“革命造反派”这个名分,能够成为有效的政治资本而不是债务,有助于改善自身处境的,在全国是例外情形。而武汉的保守派和待遇,在文革期间的表现就很有代表性了,文革初期的保守派(当时称为多数派)在工作组或者党委的指使之下,搜集同学或者同事的黑材料预备把别人打成右派或者反革命;在1967年夏天组成“百万雄师”这样的专职武斗队伍杀死造反派100多人杀伤数千人;在1968年清队和随后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间,被抽调出去脱离生产岗位成为所谓的“动力”搞专职的“逼供信”工作,把绝大多数造反派头头和骨干分子打成五一六反革命分子;在1976年之后的揭批查运动中间,不仅作为脱产的“动力”搞专案工作,而且还逐步得到提拔。保守派的文革表现及其在揭批查运动中间的表现,没有任何政策、法律依据,也不符合任何道德标准,而且保守派所扮演的角色,也不能认定是有助于制度运作或者秩序建立,仅仅是阿从了当权派的需要,是一种在“这么做将要受提拔”的激励之下的“标准的机会主义行为”。正是因为武汉的保守派在把造反派“整成反革命”的过程中间“投入过多”,结果捍卫他们的工作成果就成为捍卫他们政治利益的必要手段,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期间,武汉“百万雄师”的一些核心成员唯恐湖北省市委屈服于造反派压力搞落实政策、平反,还三次去北京上访,要求中央关注武汉“可能否定批清运动成果”。当权派联手保守派,在文革十年期间对造反派进行多轮镇压,既不符合政策和法律,也不符合当时的“革命名分”,也不能认为是有助于制度和秩序建设。这种顽固的政治症状,只能说政治异化的顽强表现,而且是一种自我表现,文革就像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十六条认定走资派是坏人,经过文革运动的系列验证,老百姓看到他们确实不是好人,连带各种亲近走资派的力量和群体也多半不是好人。文革最终可以验证一点就是:把当权派的机会主义行为与共产党政权的合法性进行捆绑是不能成立的。
在某种意义上说,机会主义行为永远不会断绝的原因在于: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或者标准足以把官员的自主选择机会压缩到零,这与各种管理事务难于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实际紧密相关。美国的管理学大师泰勒把工人的操作进行规范化,并制定出操作规程和单位工作时间内的任务指标,但迄今为止没有人能够把繁杂的管理事务也进行标准化,发明出一种管理领域的“泰勒制”。没有百分之百的标准化就没有通过制度压缩官员自由选择空间的可能,一切制度迷信或者民主迷信的错误在于:对于管理标准化要么是毫无认识,要么是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也就是说,官场的自利动机必然诱导各种机会主义行为,而管理事务难于标准化,则是制度设计上难于遏制机会主义的关键原因,剩下的区别,就是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会相应地给官员留下不同的机会主义空间。
毛时代的文革,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消弭官场机会主义相关,这一次的手段主要不是靠制度设计,而是靠改变力量对比,让非管理者批评管理者,让整个的被管理者群体按照自身对干部的“集体记忆”来评定干部优劣。这与今天格外强调“顶层设计”不同,是一种“底层设计”,这种底层设计的特点是: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好坏出发,容许被管理者按照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印象去臧否干部。如果从纯粹的学术研究角度,也许可以追问一下:这种底层设计对于压缩官员机会主义行为空间的效果如何?相比各种顶层设计例如纪检、监察、审计等等制度的效果孰高孰低?
四、“经济倒逼政治”现象与恶性政治竞争的影响
还有一点恐怕也很重要,李文提到的“红工”组织的“经济主义风潮”,说主流造反派不同情他们的权利要求,从微观角度和自下往上看,李文的看法应该是有依据。这个观察角度如果用宏观角度检验一下,则不无问题。据戚本禹回忆,江青接见合同工、外包工之后表示同情并表态说应该解决他们的问题,事后周总理曾经找江青谈话,据说周总理很不客气地说:江青同志你说的这些问题都应该解决,但是国家财政没有钱,是不是把你的工资拿出来去解决?此后,江青就不再介入类似的问题,承认自己不懂经济上的问题,再也不随便表态发话了。[④]这并不是说周总理比江青的同情心少,而是因为整个中国当时的农业以及由农产品支持的消费轻工业的总产出水平过低,不足以支持全体劳动者过上国企工人那样的生活(包括工资收入和福利保障水平),只能是部分人最好(大型国企工人)、部分人次好(小国企、集体工人)——农民的整体水平最低,这是客观的生产水平决定的,不管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观念如何,都肯定如此,所以,中央提出反对经济主义风潮,实际上不过是明确终止各种脱离经济发展水平的“过高经济要求”而已。
文革早期武汉曾经有一个“五八二”的工人组织(1958年参加工作8年后还是二级工的工人),一样是“经济主义风潮”的热烈鼓吹者,不需要多么认真的调查研究,从常识出发就很容易理解:1958年参加工作的单身汉现在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二级工的工资每月38.38元怎么都很紧巴,但是,政府没有能力回应他们的低水平愿望。直到1972年国务院下文调整工资,直面“五八二”群体的经济困难,由于财政能力的局限,他们中间也只有40%左右的人,得到了晋升一级工资的机会。
还是从宏观角度观察,毛时代的经济资源分配,从干部和工人对照看有着不小的差别,而且城乡差别也存在,但是,就整个历史而言,毛时代社会上层所占有的经济资源份额应该是中国整个历史中间的最低记录,当时享有高工资的官员和知识精英不是没有,但是人数极少,综合的后果就是上层占据经济资源的份额较低。在这个方面,作为一个事实判断,我倒是赞成邓小平“毛泽东夸大阶级斗争”的说法,就历史经验而言,毛时代的社会上层对底层所加的经济剥夺是最小化的,同时,还要加上一句,与各种经济剥夺相匹配的政治压迫也处于较低水平,换句话说,当时阶级矛盾是处在较为缓和的阶段上。
毛时代的经济分层,正如李文列举的有着地区差和所有制乃至于行业差别。其中,较高的大型国企工人的收入和福利水平,例如王洪文所在的国棉十七厂,也算不上小康,但是与解放前的包身工相比,则是一个天翻地覆的提升。四清运动期间曾经广泛地进行厂史、村史和家史教育,大搞“忆苦思甜”,49年之前上海纺织业中间盛行的“拿摩温控制下的包身工制度”,被拿出来与国企工人的状况进行对比,把这样的经济变化突出出来的目的,当然是索取政治上的回报。建国后国企工人收入和地位相对于49年之前的提升幅度,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这意味着对劳动力施加“反市场化保护措施”——把普通的非技术蓝领工人的工资提高到大大高于“劳动力市场价格”(从前的“包身工”和今天的“打工仔”待遇是典型的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这意味着政府干预市场造成劳动力价格偏高于市场竞争价格,这个偏高幅度就是“准租金”。
用准租金检验李文所分析的“体制身份”:大型国企工人得到的准租金最高,小国企工人和集体企业工人次之,农民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准租金,其所得最接近于劳动力市场价格(所以改革后是通过加大“农民工”的使用范围和数量去排挤和替代“正式工”来实现劳动力价格市场化过程的)。在私有制时代,所有的准租金都成为利润和地租归统治阶级所有,这些集中于统治阶级手里的准租金,一部分用于投资一部分用于消费,资本主义制度开辟了更为宽广的投资获利的路径,相比于封建制度的优势在于:用于投资的份额远高于封建时代。毛时代的全社会分配状况是,一部分准租金归劳动者所有,大部分通过财政集中起来支付经济投资和社会管理费用,由于毛时代实行中产阶级最小化政策,其效果就是压缩相应的社会管理成本,在部分劳动者分享准租金的同时投资能力还有很大提升。同时,毛时代最小化中产阶级政策,还意味着:原本在私有制社会可以分享更高额准租金的群体(主要是官员和知识精英群体)他们的所得份额被大大压缩了。
用个人的经济所得去观察毛时代,整个社会是相对扁平化的,而政治领域向上流动机会是很少的,李文选择的观察角度等价于“如何在一个扁平化的社会里头寻找上升空间”,结论是很难很难,还因此带来很多极为消极的政治现象;由此,李文也得出了今天远较毛时代“进步”的结论。李文的结论公正与否可以存而不论,但是可以说一句的是:李文选择的观察角度本身肯定会直接导致这个最后的结论。如果近三十年没有工业化的加深,而是直接从毛时代退回到封建时代,从李文选择的角度依然会得出“进步”结论:毕竟所有两极分化加大的社会都将增加向上爬的机会,同时私有制的恢复还将开辟政治之外的经济上升通道,传统农业社会还会在政治和经济领域之外开辟社会声望领域上升的通道(例如成为族长、乡绅),后者可能会支持传统社会比资本社会更为的“进步”的看法,这完全不是什么夸张,因为已经有人在大声呼喊乡绅和乡愁了。
准租金的存在,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更多的劳动者愿意获得这样就业机会,这就需要一种“流量管制”措施设置“进入门槛”,也就是说,准租金越高,所需要的流量管制政策就越是要严格到足以排斥大多数候补人群;二是带来政治上的后果——工人在政治上的保守化,普遍对干部缺乏起码的批评和监督意识,这是文革期间工厂保守派力量很大的原因所在。李文所说到的难于改变体制身份,其实是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构成的:准租金很高的情况下内部人很难选择退出,外部人也就相应地很难进入,而壁立在外部人和内部人之间的流量管制措施也更为严格,这种隔离状况就体现为李文所说的“一次选择定终身”的就业制度。但是,应该同时考虑到准租金的存在,以及与准租金相关的流量管制措施,对于外部人而言固然是一种排斥机制,但对于内部人而言则是一种保护机制。也就是说,准租金的提升,内部人感受到的保护程度,与外部人感受到的排斥或者歧视程度是一致的。李文观察到了内部人和外部人的态度区别,但得出的结论只反映外部人的感受,选择的观察角度有所偏颇:突出“毛时代为改变名分而努力”的各种个人感受并对此进行提炼概括,并用这个来分析文革及当时的社会矛盾,但是这个观察角度恰好未能兼容内部人(内部人中间不少人成为保守派)的感受,文革期间保守派之所以存在而且还很庞大也是有其社会基础的。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即便是国企内部的工人,在1950年代初期就参加工作的人(其中一些人往往在短短几年中间就获得数次提级机会),和1958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人,也是两个不同的群体。到了1958年之后,工厂内部提级提薪的机会就很少了,原因在于这一年开始的大跃进导致全国的工业规模急剧扩张,新招收工人超过2000万,工业扩张到了“生产可能性边界”之外,此后虽然经过三年调整退回了2600万城市人口,但是,整个城市和工业人口仍然过大,无限逼近农村能够供养的最大人口水平。此后,不仅工厂乃至整个社会的提级提薪机会很少,而且,城市新增就业机会也不多(雪上加霜的是:1960年代中晚期还叠加了解放后的“婴儿潮”渐次进入就业年龄),说到底,还是周总理那个认识:必须用各种手段控制住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使其小于农村的最大供养水平。后来的知青下乡、文革十年的工资冻结,包括李文提到的体制身份转换困难,都与这个必须按照农业和轻工业发展水平控制最大工资总额的目标相关,政治人物或者制度设计不能够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许可,这是“经济倒逼政治”。
五、在政治和社会流动领域的供求法则是如何起作用的
供求法则对于政治和社会领域也是一样有效的,任何供不应求的事物都会卖出高价,这种“卖高价”的记忆会非常深刻地影响人们的历史印象。很多上层人士在自己的回忆中间,对1950年代的肯定程度远高于此后的1960年代,这中间的区别往往被简单地归结为“政策转换”——例如说是“阶级斗争天天讲”带来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奠基于人生亲历的感受主要来自社会流动阶梯的宽松与否的记忆。因为在1950年代,政权处于草创阶段同时工商业处于快速扩张期,大量的上层职位短期内提供给一个小得多的候补群体(这恐怕与1980年代早中期的大学生对整个社会的感受差不多),许多人感受很社会公正和兴旺的记忆主要来自对向上爬的公正性和开放性相关的,说实在的,1950年代“健康向上”的记忆,在1950年代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能够得到一个职位,哪怕很少的文化资本都能够卖出高价,这是“求大于供”的特定时段的普遍现象:向上流动机会的开放性和才能总是得到重视的记忆就这样相互吻合起来。今天回顾1950年代,甚至可以说当时“过小的才华也得到了过度的重用”——毕竟这是与全社会人力资本积累不足但国家和企业管理(包括技术职位)需求极大的对比关系决定的。
相反,那些1950年代得到过度重用的人力资本,到了1960年代之后,就成为一种霸占并阻碍向上爬机会的因素了。这中间的好坏转换应该是1957年的“反右扩大化”,这一次运动除了确立向上爬的标准中间“文化资本”与“政治资本”的分量对比关系之外——更重视所谓的“政治资本”(而政治资本的考评又是以政治机会主义同盟的“小圈子规则”占主导的)同时最小化“文化资本”的分量,更为重要的后果,是全面终结了此前向上爬“较高通过率”的供求关系。1957年反右之后过度拔高“政治资本”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此前得到过度提拔群体的“资本拥有量”相匹配的——“文化资本”极度不足同时却是各种政治积极分子出身。在这种对于“政治资本”的重视背后,还部分反映了当时官场中间的权力竞争关系,当时的官场由这样两部分人构成:一部分出身于积极分子并得到提拔这群人拥有较多的政治资本,另外一部分人则因为有文化所以得到职位这群人拥有较多的文化资本,反右扩大化之后确立的官场潜规则是政治资本优先于文化资本,解决了官场内部的竞争优势评定问题。同时,高扬政治资本重要性的标准,还纳入了内部人对外部人的排斥意愿,成为一种进入的流量管制措施,这吻合了“供求关系”方面的根本性转变——由从前的供不应求到现在的供过于求。
今天的高校中间,青年教师对于“新三界神话”群体(指1977、78、79年三届大学毕业生往往只花5年时间却拥有了别人20年才能奋斗到的学术地位)的垄断地位和霸道的反感有一致性,这个“新三届神话群体”普遍被看做是没有多少学问却过早成名、今天业已成为“学霸”掌管学术资源分配权,同时这群人还是立规矩和执行规矩的群体,由于这样一群人在高校中间全面掌权有人专著相关章节抄袭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都竟然被说成是“不规范”而不加处分。反右确立的政治标准可以看做是1950年代“过度提拔群体”对自身利益的表述和坚守,而今天的“新三界神话群体”对于高校学术资源分配和学术地位提升的权力也是一种自我利益表白方式,换言之,在转折的过渡时期总会有一个快速得益群体,随后这一群体作为一种“强势的社会存在”会创造性地构建出一种机会主义行为的代表性模式和利益表述方式。与反右确立了“政治资本”优先的潜规则一样,今天高校中间的“新三界神话群体”总是用一种“毛邓时代两重天”的鲜明态度发言,把自己与毛后时代的社会转型紧密捆绑在一起,自况为改革事业在政治上的坚定支持者,这无限近似于土改时期的“老贫农诉苦”充满了忆苦思甜的韵味。
正如李文所言,毛时代取消了寻求经济上上升的通道,再也不能指望发家致富成为地主富农资本家了,一切有志于向上爬的人士,怀有各种抱负和野心的年轻人,都不得不盯住政治领域,结果,全社会的竞争都集中到政治领域。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毛时代教育普及很快,这极大地提高了一代青年人的受教育水平和他们对于未来的预期,再加上当时的中产阶级最小化政策的影响,结果是:通过率很低的政治阶梯面前,拥挤了几倍乃至于几十倍不甘于平庸、等着向上爬的人群,这极大地恶化了政治领域的竞争状况。几十倍的对手,竞争那日益稀少的向上爬机会,这种竞争态势,给官场的机会主义创造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官员有着空前的机会去挑选最符合自己心意的人。恶性政治竞争的蔓延,与稀缺机会的竞争态势关系很密切,恶性政治竞争助长并最大化了干部的机会主义行为。
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恶性竞争的蔓延都将形成那种“投入过多、收益过少、没有公正和规则”的整体印象,这对任何一种制度运作而言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这会导致制度信誉的极度降低,并在根本上催生一种完全投机性的社会心理和文化模式,最终会支持各种最大化机会主义行为的“理性选择”。毛时代最小化中产阶级的诸政策,除了李文所揭示的增加了向上爬的难度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降低了“竞争标的物”的可欲性——也就是说降低了人们心理中间向上爬的预期收益,同时,毛时代还搭配了部分增加了底层劳动者职位的吸引力(最明显地体现在国企工人的待遇上)的诸政策,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向上爬的吸引力并增加了底层职位的吸引力。不过,对于这两个攸关社会流动的政策,不同的人群的感受是截然相反的,底层的工人群体是接受并感恩的,但是,对于那些寻寻觅觅找不到向上流动的精英心态而言,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压抑,而这种压抑感受在特定的历史转型时期被格外“放大”了,并成为评判制度的标准和回顾毛时代的首要问题意识。李文所表述的感受不是个别现象,例如人大教授郑也夫也一样痛切地回顾毛时代不让人考大学那种走投无路的记忆。
最后,对于文革期间提拔造反派的问题,在上海和河南可能比较突出一些,“革命造反派”的名分在这两个地方有部分兑现,但在湖北就不是这样,大学生中间的保守派头头钱运录和漆林都是在文革后期就提拔了的,反过来,造反派倒是反复挨整,武汉“钢二司”一号头杨道远虽然结合为省革委会副主任,但1971年就被隔离审查,一直关押到1983年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才放出来。就全国而言,提拔造反派恐怕仅仅是“名义上”的——他们占据一些省市革委会的副主任、常委名额,但实际上并不起作用。提拔的主要标准还是按照与当权派的亲疏关系来确立的,文革期间全国大多数地方恐怕都是这个样子的,像重庆黄廉和武汉朱鸿霞这种闻名全国的造反派头头连入党目标都很难实现,上海河南可能反而是例外,原因恐怕也在于上海河南掌权的干部群体与造反派的对立程度较低。这种提拔方式与明示的“革命造反派”标准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干部实际拥有的巨大选择空间的检验。
武汉造反派头头中间,很多人都记得文革时期流传的“走资派四大策略”——“政治斗争无诚实可言,组织路线结成死党、路线斗争引导对方犯错误、革命造谣好得很。”这个流传很广的说法还安排了一个:说是林杰(《红旗》杂志编辑组组长)从走资派的各种政治手腕中间总结提炼出来的。一个武汉新派工人头头吴焱金四十年后总结当权派的文革行为时说:走资派的两大基本策略是“打着红旗反红旗,挑动群众斗群众。”应该说,当权派的各种镇压策略能够实现,都在政策容许的范围之外,也不符合“革命造反派”的名分,很多高官不得不一次再次检讨自己所犯的路线错误,但就是拒不放弃镇压造反派的初衷。需要追问的是:文革十年期间,多种镇压造反派措施为什么能够落实,而且主要还不是依靠各种国家机器的镇压力量就能够完成,多数情况下是假手保守派这样的社会力量去实现的,这样的史实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理解:当权派有多大的能力越过政策和法律的容许,自下而上地为自己创造出“机会主义行为”空间。法国研究组织社会学的巨擘克罗齐耶曾经写过一本书,书名就叫《法令不能改变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醒我们要抛弃那种“好的制度或者政策设计能够制止官场机会主义”的幻象,走出这个天真幼稚的幻象,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历史和现实政治所包含的“丰富内涵”。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初稿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修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定稿
[①] 对社会分层较为综合的介绍,格伦斯基《社会分层》一书的相关章节值得一读,这本书的网络下载地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6727726.html
[②] 对于官场和市场中间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一些表现和初步分析,可以在百度文库中间搜索到,地址: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bJmvo63ssh-g50ooQx6zE9JuIle2M16ELtIpLqT8ZY00gVRAa5fcEpmTBF1XhyxF4BxvvoXuIVb0X0_E3KaNk_
[③] “韦伯反对社会主义的主要论据之一就是,社会主义导致‘官员专政’的可能性比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的可能性更大。或者象他在关于社会主义的一次演讲中所表述的那样:‘私人资本主义的逐步消灭在理论上无疑是可想象的,……但是,假定这种情况最终发生,那么,这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呢?它摧毁了当代产业劳动的铁笼了吗?没有,相反,国有化或‘社会化’的企业管理将变成官僚的……,如果私人资本主义被消灭,就只有国家官僚的统治。”【韦伯《关于社会主义(演讲)》(1918年),转引自托姆·博托莫尔著《现代资本主义》顾海良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25页】
[④] 对戚本禹的访问,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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