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祭:从自在走向自为的阶级……
改革30年我们看到种种情形的反差:"八荣八耻"与官场的贪污无度和社会上的人欲横流;声称改革为了工人阶级,而工农民众劳动积累而来的生产资料国企百分之八九十却以股份公司变性为私有在MBO改制下主人成为奴朴如打工的何春梅劳累而死;为民工讨薪的总理令人感动而农村非法圈地运动却屡禁不止呈愈演愈烈之势,十八亿可耕地红线的"死守"却令人担忧,且不论中国老百姓吃什么仅粮食安全己成国之隐患。"新三座大山"未在改中革去,却又半随着当年旧三座大山的死恢复然而养育了新买办资产阶级的"兴起"并成为一定气侯。从巩献田教授等一百零八人学者对<<物权法>>草案违宪被称之为"巩旋风的争论使草案被搁置一年,到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的实施,并未因城市拆迁失去法律依据的国务院<<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即68号令而依法行政,呈现在人们眼帘的是违法拆迁愈演愈烈,把改革精英声称有了物权法城市居民的房子就不会被随便拆掉弄成了裸体之无耻之说。
面对血汗工厂非法延长工时下工人的劳累而死,私企亿万富姐的政协代表张茵却信誓旦旦地向两会提交要求撤消<<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提案。
工农联盟的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被掠夺,农民失地的哭泣声声未绝,又迎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权不变但可"流转买卖"的新政。有识之士惊呼:共和国最后的屏障将会失守而培养一批新地主。于是乎,一件普通的少女自杀办案程序的违法,酿成了上万人的冲击县政府和打砸县公安机关推倒并焚烧警车的瓮安事件;接着又因市场橡胶价格猛涨而与胶农签订合同的某股份公司却不依市场的价格变化而提高收购价发生的经济纠纷的肢体冲突,由于警方违背公安部警察不得介入经济纠份案的禁令发生了击毙两名胶农的孟连警民冲突惨案,继而又发生有商户参加的甘肃省陇南因征地拆迁的群体警民冲突事件。总之上述种种情形乃张宏良先生笔下的30年市场经济如同教会绝对信奉天主的改革教式而为。
于是从年初的防止通货膨胀到眼下的四万个亿拉动内需的经济危机有了其必然性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思想的解释!
明眼人不难看出,从对物权法草案之争刮起的"巩旋风"到亿万富姐张茵要求撤消<<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提案表明了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律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
事情并未就此而打住,历史不会停止发展,人民要求前进的步伐必定不会停止:
2008年12月5日支撑权贵资本"铁三角"那一角的精英主流代表之一的著名法学家江平终于按奈不住地在<<南都周刊>>发出了宪政的"呐喊"(见附<<法学家江平:我所能做的是呐喊>>)江平声称,"不能理解为,我呐喊好像我就是先知先觉。现在社会的确是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宪政的重要性。为什么说“呐喊”?就在于环境开始封锁你"并说"并不是有法可依就叫法治,有宪法就可以说是宪政。宪政就是民主精神,法制精神,人权精神。"他在"中国要搞宪政社会主义"进一步说"不能一说到法治理念,就想到中国特色,一讲中国特色,普世性的东西都没有。"怎么看江平讲得都没错。好一个"并不是有法可依就叫法治"然而当我们问一句:中国的改革教派做到"有法必依"了吗?对如下张宏良先生列举(见附<<张宏良:团结起来,坚决粉碎改革教分裂祖国的政治阴谋——简评《分裂国家宣言》)的种种实在情形江平"呐喊"了几句:他们把中华民族中国人民推向灾难深渊的旗帜仍然是所谓民主自由,正是这一漂亮口号,骗得许多善良的人们如同死亡大迁移的非洲旅鼠般前呼后拥地奔向大海,奔向死亡。他们把所有捍卫国家统一和人民利益的人统统斥之为反对民主自由。其实,这些喝着洋酒泡着洋妞的西方走狗,根本没有任何资格和中国人民谈论民主自由。要论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遭受镇压30年之久的毛派共产党人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企业被霸占后又被赶出工厂大门的下岗工人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祖辈留下的房屋被扒掉而又被流氓毒打的拆迁户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耕地被抢占后又被打死在上访路上的失地农民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眼看着父母死在家中而无钱送往医院的儿女们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为筹措儿女学费而拖着疲惫身子去卖淫的母亲们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建造了所有现代化城市却在城市中没有一间住房的农民工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为养家糊口而被活活打死在街头的小摊小贩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恐怕没有比那些辛苦积攒的血汗钱被权贵洗劫一空的股民们更懂得什么是民主自由!看一下地球卫星图片,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放声大哭——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被毁成了一块溃烂的疮疤!
所有这些旷古未有的惊天大恶,所有这些鬼神皆惊的人间惨案,有哪一桩哪一件不是你们这些西方豢养的改革教所为?30年来你们打着经济改革的旗号疯狂洗劫了中国人民的财产,现在又打着政治改革的旗号要彻底毁掉中国人民的家园。就因为你们的财产和亲属已经转移到国外,就要勾结外敌毁灭中国,毁掉曾经生你养你的家园,不惜把亿万同胞推入血流成河的亡国深渊。你们口口声声讲人权讲人性,请问,你们的人性又在哪里?百姓的人权又在何方?你们作恶多端,为逃避历史惩罚,便想借政治体制改革之机金蝉脱壳,脱掉共产党的外衣,换上社会民主党的服装,把所有罪恶都算在你们已经脱掉的那件外套上,再冒充“带头大哥”率领中国人民去和一件外套算账!先生们,你们太浪漫了,太侮辱中国人民的智慧了,真的相信已被你们洗劫一空的中国人民会再次遭受你们欺骗?你们肯定会看到历史的回答将恰恰相反,你们把中国推入大动荡之时,也就是你们自己彻底灭亡之日。对此,已被新的三座大山压醒了的中国人民将严阵以待。"
请问江平抛开上引张宏良这段文字叙述的真实背景"呐喊"所谓"宪政就是民主精神,法制精神,人权精神。"是绝少数非法暴富与国外洋主子和他们的走卒内外勾结摇身一变为买办者的民主、法制、人权精神,还是绝大多数劳动大众的"宪政民主"精神,如今的工人与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老板面前有敢于大声喘气的民主吗?此种工农联盟的生产资料被掠夺后连大声喘气都不敢的"民主"的情形不根除,是否让绝大多数的工农民众对江平所谓"宪政民主"的呐喊大有不屑一顾的回应?江平误判了中国民众的智商!如同自己走进了疯人院眼见精神病患者为数众多就呐喊:全中国乃至世人都是企望"宪政民主"者是十分可笑的瞎人摸大象之举。
我们注意到:自<<南都周刊>>2008年12月5日先发出了江平宪政的"呐喊"之后所谓中国各界人士联合发布《零八宪章》于12月9日出现在人们视野而定于10日发布的破烂货即遭到了地道战埋伏下的神兵千百万的围追堵截。这一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让人总觉江平的呐喊与《零八宪章》有着千丝万缕遥相呼应的必然联系之嫌。也许这正是继文革之后30年改革教的遭孳和呐喊使中国无产阶级从自在阶级走向自为阶级的必然。
感谢改革教们:使人民深刻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而所谓政治力量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的<<宪法>>基本原理的实质。更使中国人民深刻理解了毛泽东思想的真谛“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
(星期日 200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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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自为阶级---自在阶级的对称。指阶级觉悟提高,有了自己的政党组织,有了革命理论的指导,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已到达理性认识阶段时的无产阶级。由于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和两个对立阶级斗争的发展,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随之提高。特别自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以后,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人,使他们理解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认识到自己阶级的根本利益,以及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从反对个别资本家的斗争转到反对整个资本家阶级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斗争,从对资产阶级的自发的斗争进入到有组织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阶段,这时候的无产阶级就成为“自为的阶级”。
2.毛泽东:《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美帝国主义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人民日报》196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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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张宏良:团结起来,坚决粉碎改革教分裂祖国的政治阴谋 http://www.wyzxsx.com
2.法学家江平:我所能做的是呐喊(图)
http://finance.QQ.com 2008年12月05日13:11 南都周刊 陈建利 我要评论(1)
江平,著名法学家。
中国要搞宪政社会主义
南都周刊:“呐喊”是你现在给自己的角色定位吗?
江平:(笑)这本书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我近期的演讲集,他们挑了里面的一句话做标题,我也同意。这个标题有两个意思。第一,我现在已不参与任何的人大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仅是一个教授。第二,作为搞法学的,希望中国现代的法律精神能够得到更高的贯彻。现在看来离这个还有距离,希望在中国的法制建设上,现代法制理念、现代宪法精神上、民主政治上能够呐喊一下。也许有人感到我把自己抬高了一点,与鲁迅的“呐喊”类比,但现在中国的确需要在宪政理念和法治精神上呐喊。
南都周刊:“我所能做的只是呐喊”,这里面有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也有一种悲怆的感觉。
江平:过去我担任校长也好,在全国人大参加立法工作也好,我所能做的还多一点。现在只担任教授,我只能是发声呼吁。当然,第二层意思也很明确。如果现在社会很理想了,当然不需要呐喊了,就是因为现实与理想还有很大的差距。
南都周刊:你曾谦虚地说,你没有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过法学名著,你更多的是一个法学教育家和法律活动家。你们这代人既经历了“反右”和“文革”的切肤之痛,也参与了改革开放后的立法工作和宪政呼吁,你怎样看待你们这一代法律人的使命?
江平:在中国一百年以来的法学人中,刘桂明把我们看作第四代法学人。我们这一代是1930年出生的,1949年正好是十八九岁的年龄,参加了革命,也参加了新政权的建立。在那个时代,我们上一代的法学家,除了搞国际法的,后来得到了一些重用外,其他的都被看作是旧法人才。
南都周刊:您78年的人生历程,无论是受到的屈辱磨难,还是获得的荣誉褒奖,与20世纪中国的历史进程无不交织在一起,回首时你会有什么复杂的感想?
江平:从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来说就是两个。第一是从1949年到1979年这三十年,是一个很坎坷的道路。从开始1949年比较注意法制和法律,1951年第一批派到苏联留学的300多个人当中,专门派去学法律的就是12个人。学苏联,苏联也注重法律啊。但1957年反右以后,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越来越法律实用主义,践踏了法治,导致了十年浩劫,这三十年我学的法律一点用处都没有。
南都周刊:留下了很多遗憾。
江平:很大的遗憾,我学的东西一点也用不上,国家也不要法律。但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法治建设确实和前三十年完全不一样,对法治的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包括现在我们整个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有两个轮子,一个是市场经济,一个是法治。
但我们要看到这三十年有进有退。总的是进步了。我常常说是进两步,退一步,今天这进了,明天那又退了,也有不少遗憾。现在宪政怎么样?宪法权力保障怎么样?言论和新闻方面连法律都没有,还都是空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年,还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快,市场经济建设快,而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人权保障发展方面,法制完善方面还是相对滞后的。但中国终究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健康的、法治的道路,还要进一步走上宪政的道路。现在不是就到底搞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展开争论吗,我的发言就是搞宪政社会主义。
南都周刊:像这本演讲集所呈现的,你近几年不断地在一些公开场合,在媒体上发言呼吁,觉得有紧迫感?
江平:当然,但不能理解为,我呐喊好像我就是先知先觉。现在社会的确是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宪政的重要性。为什么说“呐喊”?就在于环境开始封锁你。
南都周刊:你在演讲中多次提及,你一生坚守的一个理念就是“只向真理低头”,很难吧?
江平:你们这代人没有经历前三十年。那时,如果一个人还能维持基本的做人标准和理念,不说假话,不说违心话,是非常难的,因为政治环境和政治压力。而这三十年来,一个知识分子能保持本色,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也不容易,有些是环境的压力,有些是做官的诱惑,有些是利益的诱惑。
我说这句话,包括是对自己的勉励也好,对学生的勉励也好,那就是知识分子,如果是官方的知识分子,当然要为官方利益去做,但起码有个做人的道德标准。但如果是非官方的,更应该秉承这种东西,应向真理低头。知识分子虽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但在中国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人们往往模糊是非,没有原则。
南都周刊:你在法学界一直受大家尊重,被认为是“中国法律界的精神脊梁”、“中国民商法之父”,你怎样看待这些声誉?
江平:这些说法不合适。
南都周刊:为什么?
江平:历史是由若干的历史事件构成的,特别是重大的历史事件。1957年反右我敢说真话,90年代我又说“只向真理低头”。也许人们从这些历史事件中,对我形成这样一种评价。但法律本身,尤其是民商法的精神就已经铸就了这样。
并不是有法可依就叫法治,有宪法就可以说是宪政。宪政就是民主精神,法制精神,人权精神。这些精神就应该是法律人秉持的。搞民商法的,还要加上平等精神。市场经济不讲平等怎么行?我们学法律的去教导别人,教我们的学生要秉承宪政理念,我们自己更应该按这个理念去做。搞法治的人说透了,就是要问问自己,你所追求的法治理念有没有一些普世性的东西。不能一说到法治理念,就想到中国特色,一讲中国特色,普世性的东西都没有。让我欣慰的是,现在年轻的法学人中,有很多比我更强烈地坚持自己的法治理念。
南都周刊:你说自己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天生如此吗?
江平:很多事很难说是天生的。我乐观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理念的普及相当快,学生接受这些东西也相当快。二是现在法律院校里面培养出来的人,将来会在中国的各个领域起着重要作用。学法律的走上政界,这是个世界趋势。不要说美国等西方国家,就连俄罗斯都是典型。普京、韦德梅杰夫、还有原来的戈尔巴乔夫,都是学法律的。这些人早晚会成为政界里面的人物,在中国的政治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南都周刊:你对中国的宪政之路也比较乐观?
江平:一个国家的最终法治建设如何,还是要看掌握法院,检查院的,做律师的,掌握国家各个政权系统的人,他们那些人的法治意识怎么样。中国现在的依法行政,与二十年前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虽然现在有很多问题,但很多观念都不一样了。现在讲“有限责任政府”,讲“政府制约”,过去谁讲政府要制约啊。
《我所能做的是呐喊》
南都周刊:“呐喊”是你现在给自己的角色定位吗?
江平:(笑)这本书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我近期的演讲集,他们挑了里面的一句话做标题,我也同意。这个标题有两个意思。第一,我现在已不参与任何的人大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仅是一个教授。第二,作为搞法学的,希望中国现代的法律精神能够得到更高的贯彻。现在看来离这个还有距离,希望在中国的法制建设上,现代法制理念、现代宪法精神上、民主政治上能够呐喊一下。也许有人感到我把自己抬高了一点,与鲁迅的“呐喊”类比,但现在中国的确需要在宪政理念和法治精神上呐喊。
南都周刊:“我所能做的只是呐喊”,这里面有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也有一种悲怆的感觉。
江平:过去我担任校长也好,在全国人大参加立法工作也好,我所能做的还多一点。现在只担任教授,我只能是发声呼吁。当然,第二层意思也很明确。如果现在社会很理想了,当然不需要呐喊了,就是因为现实与理想还有很大的差距。
南都周刊:你曾谦虚地说,你没有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过法学名著,你更多的是一个法学教育家和法律活动家。你们这代人既经历了“反右”和“文革”的切肤之痛,也参与了改革开放后的立法工作和宪政呼吁,你怎样看待你们这一代法律人的使命?
江平:在中国一百年以来的法学人中,刘桂明把我们看作第四代法学人。我们这一代是1930年出生的,1949年正好是十八九岁的年龄,参加了革命,也参加了新政权的建立。在那个时代,我们上一代的法学家,除了搞国际法的,后来得到了一些重用外,其他的都被看作是旧法人才。
南都周刊:您78年的人生历程,无论是受到的屈辱磨难,还是获得的荣誉褒奖,与20世纪中国的历史进程无不交织在一起,回首时你会有什么复杂的感想?
江平:从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来说就是两个。第一是从1949年到1979年这三十年,是一个很坎坷的道路。从开始1949年比较注意法制和法律,1951年第一批派到苏联留学的300多个人当中,专门派去学法律的就是12个人。学苏联,苏联也注重法律啊。但1957年反右以后,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越来越法律实用主义,践踏了法治,导致了十年浩劫,这三十年我学的法律一点用处都没有。
南都周刊:留下了很多遗憾。
江平:很大的遗憾,我学的东西一点也用不上,国家也不要法律。但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法治建设确实和前三十年完全不一样,对法治的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包括现在我们整个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有两个轮子,一个是市场经济,一个是法治。
但我们要看到这三十年有进有退。总的是进步了。我常常说是进两步,退一步,今天这进了,明天那又退了,也有不少遗憾。现在宪政怎么样?宪法权力保障怎么样?言论和新闻方面连法律都没有,还都是空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年,还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快,市场经济建设快,而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人权保障发展方面,法制完善方面还是相对滞后的。但中国终究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健康的、法治的道路,还要进一步走上宪政的道路。现在不是就到底搞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展开争论吗,我的发言就是搞宪政社会主义。
南都周刊:像这本演讲集所呈现的,你近几年不断地在一些公开场合,在媒体上发言呼吁,觉得有紧迫感?
江平:当然,但不能理解为,我呐喊好像我就是先知先觉。现在社会的确是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宪政的重要性。为什么说“呐喊”?就在于环境开始封锁你。
南都周刊:你在演讲中多次提及,你一生坚守的一个理念就是“只向真理低头”,很难吧?
江平:你们这代人没有经历前三十年。那时,如果一个人还能维持基本的做人标准和理念,不说假话,不说违心话,是非常难的,因为政治环境和政治压力。而这三十年来,一个知识分子能保持本色,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也不容易,有些是环境的压力,有些是做官的诱惑,有些是利益的诱惑。
我说这句话,包括是对自己的勉励也好,对学生的勉励也好,那就是知识分子,如果是官方的知识分子,当然要为官方利益去做,但起码有个做人的道德标准。但如果是非官方的,更应该秉承这种东西,应向真理低头。知识分子虽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但在中国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人们往往模糊是非,没有原则。
南都周刊:你在法学界一直受大家尊重,被认为是“中国法律界的精神脊梁”、“中国民商法之父”,你怎样看待这些声誉?
江平:这些说法不合适。
南都周刊:为什么?
江平:历史是由若干的历史事件构成的,特别是重大的历史事件。1957年反右我敢说真话,90年代我又说“只向真理低头”。也许人们从这些历史事件中,对我形成这样一种评价。但法律本身,尤其是民商法的精神就已经铸就了这样。
并不是有法可依就叫法治,有宪法就可以说是宪政。宪政就是民主精神,法制精神,人权精神。这些精神就应该是法律人秉持的。搞民商法的,还要加上平等精神。市场经济不讲平等怎么行?我们学法律的去教导别人,教我们的学生要秉承宪政理念,我们自己更应该按这个理念去做。搞法治的人说透了,就是要问问自己,你所追求的法治理念有没有一些普世性的东西。不能一说到法治理念,就想到中国特色,一讲中国特色,普世性的东西都没有。让我欣慰的是,现在年轻的法学人中,有很多比我更强烈地坚持自己的法治理念。
南都周刊:你说自己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天生如此吗?
江平:很多事很难说是天生的。我乐观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理念的普及相当快,学生接受这些东西也相当快。二是现在法律院校里面培养出来的人,将来会在中国的各个领域起着重要作用。学法律的走上政界,这是个世界趋势。不要说美国等西方国家,就连俄罗斯都是典型。普京、韦德梅杰夫、还有原来的戈尔巴乔夫,都是学法律的。这些人早晚会成为政界里面的人物,在中国的政治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南都周刊:你对中国的宪政之路也比较乐观?
江平:一个国家的最终法治建设如何,还是要看掌握法院,检查院的,做律师的,掌握国家各个政权系统的人,他们那些人的法治意识怎么样。中国现在的依法行政,与二十年前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虽然现在有很多问题,但很多观念都不一样了。现在讲“有限责任政府”,讲“政府制约”,过去谁讲政府要制约啊。
法学家江平:我所能做的是呐喊(图)
http://finance.QQ.com 2008年12月05日13:11 南都周刊 陈建利 我要评论(1)
南都周刊:那中国的宪政之路可能的突破口在哪?
江平:依法行政和民主选举,这是最重要的两个。吴敬琏教授呼吁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必须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政府的作用必须有限度,而且必须有监督和制约。第二个就是民主选举、基层选举。今年的选举法要修改,党内民主也包括在内。这两个是比较容易着手的。
当然,这里面更困难的是要确保宪法里面的公民权力,17大已经提出要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我们表达要自由的话,就要出台新闻法、出版法等法律。这个问题看起来是最大的问题。当然还要发展社会组织。我们老讲的环保靠什么?光靠政府能把环境搞好吗?西方要靠多少个民间的组织啊。为了防止日本人捕鲸,世界有很多民间组织在行动。但中国现在对民间组织的发展往往很害怕,社会公益事业或环保必须要有民间组织的参与。
南都周刊:你在文章中也多次提到过,在界定国家权力与公民私权之间,要还社会以权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江平:是啊。政府控制这么严,民间组织怎么发展啊。其实,中国最根本的腐败问题也只能通过宪政才能解决。不能光靠内部人监督或内部的监督机制,还要靠舆论监督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等。
中国有些事情急不得
南都周刊:近年来,中央政府一直把民生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包括医疗教育等,但现在也有一种很尖锐的批评,认为在中国当下阶段只重民生,而忽视民权,形同养猪。你怎么看这一观点?
江平:这个批评的意见有它合理的地方,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宪法实际上是三大自由、三大权力。一是民法中的权力,包括财产权,合同订立自由等。第二个是社会权力,包括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第三个是政治权力。现在民事权利应该说没有太大的问题,财产权也写进宪法了,私人财产权虽然被侵犯的还很多。民生主要涉及的是社会保障的权力,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政治上的权力。我们现在可以举出很多例子,就是说一个人被抓了,三年五年都不审理,或者判错了,像这样的问题,还应引起高度重视。温总理说了,中国要加入联合国关于人权的公约。
南都周刊:今年的大部委改革,可以说是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的一个很重要的步骤与尝试,你怎样看待这一改革?
江平:中国的政府机构是世界上最庞大的。这不仅仅说是中国的人多。若算上党的机构、人大政协、证监会、电监会等事业单位,他们实际上也是公务员编制的,公务员跟老百姓的比例是最大的。所以减少中国的机构庞杂对解决官僚主义,解决政府效率低下是非常重要的。但政府机构的改革涉及到权力问题,利益分配问题,所以要有心理准备,它不会改得彻底,中国历次的机构改革都陷入了精简-膨胀的怪圈,这次也很难逃出。大部制是不可缺少的,但不过是一种形式,绝不是一切。重要的还是要明确权力界限,权责对等,且要有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的监督和外部的有效监督。
南都周刊:近年来,你一直为中国的宪政鼓与呼,在这个过程中,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江平:2004年宪法修改的时候我是挨批的。当时人大常委会召集了一个会议,有八个法学家参与,我也参加了,后来在网上讨论了,结果说我们是私人修宪。宪法修改不许老百姓知道,不许见报,不许法学家讨论,这是一个天大的荒谬。我想这件事也说明中国的宪政之路还很长。这样的例子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南都周刊记者 陈建利 实习生 夏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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