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发现:山西寿阳普通群众守着煤矿却用不上煤
张巧萍
2008年10月07日09:1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全国重点产煤县的居民却买不起煤
山西省寿阳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之一,煤田面积49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200亿吨,探明储量70.9亿吨,而且大部分是贫煤和瘦煤,开采便利。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当地煤炭的产量越来越大。上世纪90年代,全县年产煤180万吨。到2007年,全县煤炭总产量达到了913万吨。与此同时,煤炭价格也由上世纪90年代的每吨40余元,涨到了现在的每吨800多元,增长了近20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寿阳县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到5倍。过去80元烤火费可购2吨煤,现在烤火费涨到了700元,却连1吨煤都买不到。
在寿阳县,没有其他工副业收入的纯粮农买煤很是艰难,普通城镇职工买煤也一样不容易,买煤成为低收入家庭的沉重负担。特别是对五保户来说,一年政府发给的1200元基本生活费仅能买1吨多煤,根本不够一年烧用。
除了煤炭价格贵的原因以外,还存在有钱买不上煤的问题。2007年寿阳县煤炭总产量为913万吨,其中新元、开元、段王、平舒煤业这四个大矿年产达579.85万吨,占到全县煤炭总产量的63.51%,可是他们都不卖民用煤。只有民营博大公司温家庄煤矿和宗艾煤矿自觉地承担了附近百姓的用煤需求,可这两个煤矿年产量只有70万吨,只能负担1万余人的用煤需求,而全县总人口有21万。
国营煤矿不卖民用煤是不成文的规矩
山西寿阳当地居民守着煤矿却用不上煤,原因在哪里?
笔者了解到,以前的国营煤矿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卖民用煤。也就是说,国营煤矿的煤只卖给大企业,不卖给老百姓。现在,国营煤矿改制后,企业性质已发生了改变,但是不卖民用煤这条不成文的规矩依然沿用着。而从收益情况来看,卖民用煤属于零售,手续麻烦,损耗又大,也确实不能给煤矿带来多少盈利。
一方面,煤矿所在地居民用不上煤;另一方面,远距离拉煤加大了燃煤成本。即使是卖民用煤的煤矿,为了减少麻烦,也大多采取把民用煤销售发包给个人的方式。销售民用煤的煤矿本来就有限,能从矿上拉出煤来的人更是有限,所以煤炭价格节节攀升,当地居民难以承受。
必须规定煤矿应承担的民用煤销售份额
煤炭是北方人民必需的基本生活用品。如果买煤难、用煤贵问题长期解决不了,将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例如,村民对煤矿的不满情绪日渐增长,地矿矛盾加剧,极易引发群众和煤矿间的纠纷、冲突,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希望上级部门能关注这一关系民生的问题。
一方面,希望国家出台解决居民用煤的相关办法,规定不论国有、民营还是改制的煤矿,都应承担一定份额的民用煤销售任务,都应优先解决所在地居民的用煤需求。不宜民用或不销售民用的煤矿可拿出差价补贴给销售民用煤的煤矿,不愿卖给当地居民的由煤矿补贴居民远距离拉煤产生的费用。在价格上,民用煤销售执行成本价,政府也要在税费等方面予以优惠。
另一方面,对于低收入群众的用煤需求,政府应重点予以考虑,财政可适当给予补贴。
这样,通过政府少补一点、煤矿少赚一点、居民少出一点的方式来改善居民买煤难、用煤贵的现状,并化解由此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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