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刘汉黄,我们与你一起接受审判!
11月2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刘汉黄案将进行一审判决。我们静心等待。
刘汉黄,贵州人,26岁,土家族,初中文化,未婚,2009年6月15日前无犯罪记录,2008年在东莞进入私营工厂未经培训进行危险的机床操作,工作仅7天发生工伤事故,手术被迫截去右手手掌。与资方谈判工伤赔偿未果诉诸于法院,虽获胜诉经一年索偿未成,屡遭资方打骂驱赶,百般无奈被迫试图自杀;2009年6月15日再遭资方及保安驱赶及打骂,冲动之下左手持刀砍死资方2人,重伤一人。目前拘押在审。
我们这些“话语者”没有必要再重复所有关于刘汉黄本人和家庭如何饥寒可怜,受伤住院期间厂方一天16元伙食费(在东莞,一个重伤病号,一顿饭5元伙食费)的细节,也不必如其父老乡亲般念叨,“这孩子老实腼腆,待家人好,也没听说有女朋友”;更不必如其律师般孜孜以求的证明其“全家上下都是精神病”。
我不是说这些说明没有必要,这些都很有必要,尤其必要在那些掌握着舆论媒体的“小资”面前反复念叨,家人应该不停地给“记者大人”下跪然后声泪俱下地叫到“我很傻很天真”;更为必要地是在法官前应该表现一番“集体精神病”;一边向重庆的某些被告学习“不知道,不记得”,一边要露骨地向法官暗示“我很听话”;同时还有一个建言就是千万不要忘了强调自己的“少民”身份,别把“土家族”不当少数民族;人家在那里“事关改革开放,国家统一”,这厢要强调“事关民族团结,边疆安定”。
所谓左翼的“捐款之争”实在是无稽之谈,信得过的不忍的捐款便是,信不过的不捐便了,如何扯出“捐款救刘汉黄”便能“害死工人阶级兄弟”之说。马克思说过,“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刘汉黄的历史就是一个“活着的”刘汉黄,对他和他身边的人来说是重要的也就是“活着的历史”;假如刘汉黄死了,不管如何“惊天地泣鬼神”其实与个体的刘汉黄本无关了。喜欢“微言大义的无产阶级导师们”假如乐意塑造一个“活生生的无产阶级钢铁战士”大可以自己去做,不必非要设计一个“独臂英雄”以示世人。斗争自然不免牺牲,但牺牲自己与牺牲他人却是截然不同之事。
刘汉黄是无产阶级的一分子,是一个遭受压迫和凌辱的无产阶级,但他最初只想着到广东打工能挣几个钱给家中改善一下环境,并没有准备着来做一个“觉悟的无产阶级战士”。假如因此一役,刘汉黄觉悟成了“无产阶级战士”固然遂了“导师们”的愿;虽然刘汉黄在法庭上数次下跪,被某些人指责为“屈膝投降”,但也至少提出了“社会不公”的疑问。而且即使刘汉黄未曾觉悟,我觉得他也完全有权指着鼻子骂我们这班所谓的“左派”,“我工伤出事一年多,从来就是一人面对资方,挨打也好,挨饿也好,乞讨一般地拿不回赔偿。怎未见得哪位左派仗义援手?也未见得有什么工会拔道相助?你们那时死到那里去了?”
若他如此一问,个人觉得实在无言以答。幸亏他未曾如此发问,他在法庭上哀叹的是“请判我死刑,但我觉得不公平。”刘汉黄案终会结束,不管他是死是活,终归结束,但我希望刘汉黄能活下来,千千万万个刘汉黄能活下来,而且不必要再走到法庭上来哀叹“社会不公平”。
120年前1889年巴黎的“国际劳工会议”上将“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当然如今的五一劳动节已经成为“和谐安定,商业繁荣的”节日)起因就在于1886年5月美国芝加哥的“干草场事件”,一场迄今未明真相的警民冲突后,大批美国的劳工领袖和左翼分子遭到美国资本家和政府构陷。因此而被判处绞刑的美国劳工活动家奥古斯都-史佩斯(August Spies)在法庭上和在绞刑架上说道,“假如你们以为把我们统统绞死,你们就可镇压住劳工运动……制服被压迫的数百万劳工,扼杀数百万工人于饥寒交迫、贫病无依中的反抗运动——如果你们真以为如此能得逞,那就绞死我们吧!你们在这儿,消灭地只是一点星火;但是,在你们的前方、后方、左面、右面,熊熊烈火正在到处蔓延,这是劳工的心灵之火。你们永远也无法扑灭。……这一天终将到来,到那时我们的呐喊将百万倍于今天镇压后的沉寂”。
无产阶级的觉醒是作为一个阶级的觉醒,是以阶级的团结的力量与觉悟来实现阶级的整体的解放,而并非是塑造一两个“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先觉先知的天纵英才”,那样的人物历史上固然也有,但他们不叫“无产阶级战士”,他们叫“刘邦、朱元璋和洪秀全”。刘汉黄案并非孤例,仅东莞一地,何止千万,四海九州,计以亿兆;寰宇之内,难以计数。但每一个刘汉黄,我们都不能放弃,每一个刘汉黄,我们都要竭力声援,因为只有千千万万活着的刘汉黄、李汉黄、张汉黄,才有了一个工人阶级。工人阶级自我权益的捍卫最终需要依靠团结化的工人集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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