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重庆 中性看待李庄案 :
反省该事件炒作后的不良影响和法律界担当的责任。
____鲨鱼饵
2011年4月24日
首先全国知名律师,法律教育界名人及博友等,以李庄漏案将重庆推到舆论的高潮。引发众多博友对重庆的唱红打黑进行了指责,从而舆论又将重庆评为俞毒、重庆闹文革,重庆文革即将蔓延等恐慌舆论。。。。。
李庄案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被律师界转载评论。律师界深懂与政府、法律媾合之术,在宣判之前以灼灼逼人之势,掐着重庆说事。该案的主角是律师,重庆在打黑的过程中动了不同利益的奶酪。有律师沦为打黑阶段的阶下囚,这无疑给律师界抹黑。法律界、律师界纷纷高举法治大棒向重庆铺天盖地砸来,为漂白律师界的清白不惜否定重庆的一切成绩,借媒体平台妄加评论。亢奋的舆论之声将文革之毒强行给重庆灌下。整个事件在没有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在名人效应推波助澜下,发展成为刺无忌怠贬损重庆的舆论事件。单凭名嘴们经典上品慷慨激昂的文章不足以证实重庆就像他们所描绘、担忧、疑虑的那样有“渝毒和重庆文革”。
4月22号重庆江北区检察院撤销李庄漏案起诉,律师界一片欢腾喜极而泣,并冠以“这是法治中国的胜利”,“李庄恢复正面形象,让全国20万律师倍感脸上有光”等庆祝赋词赋文。李庄有没有罪要客观的看待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李庄与当事人发生的真实情况,鸡蛋没逢能有苍蝇钻吗? 中国法治不成熟,能拿到职业刑事律师的证据是稀缺证物“资源”,重庆方面有点背,这也是李庄的庆幸和律师界的“荣耀”。关于李庄罪与非罪以超出法律的意义。所以微博上的名人们应该辩证的看待该问题。律师就是拿钱办事的,真理正义律师能担当多少?扪心自问整个律师界鱼龙混杂,黑幕重重,是见光死的。不要搞兔死狐悲的仪式。
目前在微博上以贺卫方教授为代表的挺庄派指责重庆唱红打黑,闹文革,呛声一片。此案如果换做普通人就不会有如此声讨的局面。几乎同期发生的西安药家鑫案也是舆论四起,多数引来下层百姓舆论指责,但大家指责的是该事件主角,没有指责西安当地政府,原告的律师资质单薄,中国哪位名律师和法律界专家主动出手相救该案的受害人,相反代表显贵的法律界的学者专家们不惜一切代价的替一个杀人犯开脱。正如北大孔庆东教授所骂的那样“什么专家,狗屁专家,这个新闻毫无人味,毫无廉耻,多么缺德的新闻,葬尽天良 ,专家误导………”,我们不能不说道德已经见了谷底,个别专家可以昧着良心当着媒体的面强奸法律透支道德。不过熟谙司法软肋和避嫌的贺教授还是体面的给媒体开了个小药方要求舆论“甚评药家鑫案”怕药被判死刑,在舆论面前施展催眠术。以个人知名度借助媒体向所有关注的人实施心理暗示,欲在媒体上扭转“药”被动局面,从而使药家鑫获得法律宽恕。
贺教授的心理暗示文——以下来自新浪贺教授的博客;【一个建议】【诚是两难】如下:
【一个建议】法律以及法学界人士此刻是否稍微节制对于药家鑫案件的议论,尤其是如何量刑的议论?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我们能够做的只是观察。当然,如果发现程序有瑕疵,必须指出和批评。其他事项则宜注重维护司法的独立性。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媒体,希望媒体能够客观、中立和平衡报道。
【诚是两难】建议法律人慎议药家鑫案之微博发出后,有网友提出异议,认为本国司法根本未独立,民间议论更显重要。我也同意,若邓玉娇案没有千万网友齐声吼,怕是早以故意杀人被判死刑了。但同时,网议纷纷也使特定案件影响巨大,政法委必插手其间,以维稳维形象,加大法外因素之力度。此诚是两难。
<贺教授心理暗示文>的“诚是两难”是法律名家当众传授.违避法律制裁的舆论实用技法,暗示“慎议”,披上虚伪的外衣,传授粉丝们政府的“太极”套路。
然而对重庆,贺教授就没有心理暗示文的【一个建议】那么理智。相反对重庆实施的是舆论媒体舌战。再次以名家的知名身份借助媒体向广大的粉丝打了一针兴奋剂,骤然重庆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名家之间互粉身价倍增。李庄只不过是律师这条利益链条的小角色,犹如关系到律师的死生存亡,好像谁都不知道律师的那点事。看看该链条上的名人和粉丝们如何评价重庆的,贺教授的文字也如此煽情。
以下来自新浪贺教授的《微博》
@贺卫方 :【与强权抗争的民族有福了】与国内强权的抗争在驯服政府与其他威权的同时,也形成了国民性格里对自由的珍惜和对奴役的抵制。这样的国民遇到外侮时也会万众一心,抗击强敌。总是屈从于国内强权的国民遇到外敌来犯也一样逆来顺受,甚至想象外国统治没准儿比一味欺压自己的本国统治者更好。 原文转发(1113)|原文评论(547)
以下来自新浪贺教授的博客;《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的一部分。
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
——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贺卫方
尊敬的重庆市法律界各位同仁:
一年多来,我一直想写一封公开信与各位交流一下关于重庆“打黑”的看法。不过考虑到自己在博客等媒体上对于某些事件已经作出过不少评论,担心“说三道四”,饶舌惹厌,也就作罢了。但是,最近重庆的某些走势令人颇感焦虑,如鲠在喉。在我看来,在这座城市里所发生的种种,已经危及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法律学者尤其是一直参与司法改革的学者,我觉得,公开地把自己的一些困惑和批评意见发表出来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义务。
促成我写这封公开信的另一个因素是,重庆是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的所在地,是我魂牵梦萦的一座城市。1978年,经历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在歌乐山下的这座校园里,自己开始了此后的法学生涯。当年上学的时候,我们的老师们也刚刚从“十年浩劫”中备受压制的状态里回到校园,谈起文革期间无法无天、生灵涂炭的一幕幕,一些老师不禁泪洒讲坛。其实,我们这些学生也都是文革的亲历者,所以每个人都是何等地珍惜法学这门专业。我们憧憬着祖国法治建设的前景,盼望着能够早日投身到这桩伟大的事业中,为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作出贡献,并下定决心,绝不让文革悲剧在这片土地上重演。
然而,时过三十多年,我们多么熟悉的这座城市里却发生了很多事情,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法治的理想正在沦丧。是的,我指的正是已经持续两年多的“打黑除恶”(当然也包括“唱红”,不过“唱红”这里就暂时不讨论了)。在整个“打黑”行动中,我们看到了运动式执法和司法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在短短八个月的时间里,当局发动社会密告(所谓“群众来信和检举”),抓获“涉黑”人员近五千人。随之而来的是数百个“专案组”突击工作,以“重庆速度”批量化地逮捕、起诉和审判。文强案二审之前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的王立新法官的日记清楚地表明,公安、检察和法院之间是如何不分彼此、联合办案的。不仅如此,所谓“大三长会议”几乎是公开地登堂入室。对于一些重大案件,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开会协调,导致案件还没有开审,判决结果就提前决定了。最后的审理过程就是走过场。制度设计中所追求的三机关相互制约机制也就完全失灵了。各位同仁,你们不觉得这种做法完全违反了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检察权和审判权独立的准则么?
以下来自新浪《微博》
· 权力无度与民众暴戾依旧,我们其实一直处在亚文革状态而不自知。甚至因为不同意你反对死刑就诅咒你和家人,若是有权力号召••••••/@.萧瀚:中国有两种资源最丰厚,一种是“文革”,还有一种是“文革”。如果不阻止重庆,将来全中国都会是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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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就怕公开透明,黑的见不了光。 //@陈有西律师在上海:无语。
- 回复@金武风云:是啊,连对“文革”的学术研究都不允许,怎能不重演呢? //@金武风云:文革的账还没有清算,文革的余孽犹存,文革重演不是不可能!从当前对异见人士的镇压情况来看,从对民意的轻蔑来看,从对媒体的严格管制来看,和吴总当前提出的五不搞来看,文革似乎又要重演、、、
- 如果出现更残酷的现实,只能说明重庆官方取代黑社会,自己成为了黑老大!重庆,让人恐怖的地方!
@斯伟江 :善良的人们不要寄予幻想,后天等待我们的会将是更残酷的现实,包括在程序上。 原文转发(744)|原文评论(759)
- 重庆黑,或不黑,阴森就在那里。污浊漆黑。//@周泽谈案说法:回复@徐昕:当然整了,不整咋行 //@徐昕:【你整,或者不整,人就在那里】
- 纵容手下,王立军也太卑鄙了。 //@富敏荣律师: //@斯伟江:// @李和平律师 :// @查良钧 :下班回家看
@清醒的人AFM:实拍李庄漏罪案开庭: http://t.cn/hdzUb9 看点:1)23秒-39秒,“群众”打开横幅时,女交警上前交涉,一便衣男子制止女交警,“群众”顺利打开横幅;2)2分20秒-结尾,杨金柱向记者讲述头天晚在机场被围攻,宣称:谁要敢伤害他,他就要找王立军负责。 原文转发(755)|原文评论(263)
- 支持杨律师!官方打黑后,自己取而代“黑 ”。可笑
@律坛怪侠杨金柱 :艹阿基:热血直男杨金柱,怒斥重庆红色小五毛!请看视频: http://t.cn/hdzthy 原文转发(247)|原文评论(183)
- 重庆打黑之后,重庆红了,不仅红了,而且红里透黑,与众不同。
· 如果重庆不做足法律功课,最终不可避免地演变为一场闹剧!//@教师的呼唤:《重庆红黑闹剧》本剧情节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总导演:薄熙来; 主演:王立军、文强、李庄、黑老大; 市委宣传部感谢众多群众演员参演; 中宣部监制
@陈志武 :重庆的红黑闹剧值得每个人思考。关键词:思考。闹剧越演越火,难道繁荣的背后实际还只是浮云? 原文转发(501)|原文评论(370)
· 说得好,抛开法律寻求正义,那是革命是文化大革命。
@张雪忠 :[重庆与文革]当权者若真认为,打黑的正义事业可以置法律于不顾,那就直接成立革命委员会吧,不要再羞辱可怜的司法机关。法律中的正义,就是通过司法程序将法律规定的后果赋予特定的行为。司法永远都是解释和适用现行法律的活动,在法律之外寻求正义的活动,已不再是司法,而是革命,就像文化大革命。 原文转发(703)|原文评论(228)
· [重庆与文革]当权者若真认为,打黑的正义事业可以置法律于不顾,那就直接成立革命委员会吧,不要再羞辱可怜的司法机关。法律中的正义,就是通过司法程序将法律规定的后果赋予特定的行为。司法永远都是解释和适用现行法律的活动,在法律之外寻求正义的活动,已不再是司法,而是革命,就像文化大革命。
- 徐偲骕:学到新词了,渝毒。原来我一直说红灾……
评论(2)
- 末末的蛋蛋:渝毒红祸开始蔓延…//@何三畏:全面左转全面左转。连有产者都不满了。 // @任志强 :滥用公权的又岂止是文化的禁令? // @许小年 :"文化执法大队"执行文化厅的法吗?但文化厅根本就没有立法权啊,凭什么禁唱这些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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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以上来自互联网的言论不难让人们想象谁再制造“文革舆论”,看看内容;以超出了舆论公正健康的评论范围,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重庆及其官员头上。看看人;次好几万人参加到这场“文斗”当中,粉丝们嫣然向捍卫法治的革命小将。把重庆的整个名节都压到了这场舆论战役之中去牺牲,来赢取李庄事件的胜利不公平,全国20万的律师多有面子,不惜把整个重庆作为代价。顾忌到损坏重庆形象,尊严,感受了没有。胜利的代价太沉重。在舆论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客观评价,就事论事,不要用文字枉杀无辜,是每一个微博名人的良心。虽然不用承担对政府和官员的评论责任,但也不能到处乱射伤人,为了整个律师的形象不惜拿文革说事重庆不道德,文革不是来大姨妈,想说就说,想来就来,说来就来。不知道律师界的良知是怎么认为的?这是重庆的文革还是挺庄派的文革?个人崇拜在虚拟空间发动的文革式的运动,直接影响现实中的重庆,各位感官神经得到了高潮刺激,丝毫不顾及自己留下来的狼烟。串并药案和庄案不难证实:一,挺庄派实际是在伪正义的范畴内寻求广义的法律庇护,借用广大粉丝的良知成全挺庄派。二,上流律师界和法律界驾驭媒体的能力是如此的娴熟,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媒体战略。丝毫不顾及正面形象。
重庆打黑动了各方利益链条,众所周知律师也有为黑社会行贿,买路的业务,全国都打黑,律师界不知道损失多少银子,借护法之名反打黑之声此起彼伏,与黑的那点交易不用在下列举。为达到洗白白的愿望。全国的法律界,律师界当仁不让,借此炒作重庆文革将波及全国的恐怖舆论,实际每必要,应该拭目以待。是否公正要等到宣判之后再说。此时的法律界专家们完全不顾及维护司法的独立性和媒体能够客观、中立和平衡报道。极端伪劣的刻画,辱骂,描述……..重庆。对此案有意见可以对辖管的区公检法,没必要对整个重庆说事。重庆市委书记及其家族在文革中是严重受迫害的对象,怎么会成为媒体舆论指责的对象………,荒唐。并直接拿黑红说事问罪重庆未免太过。如果重庆打黑是文革,那么中央就是发动重庆文革的人,党的方针政策岂不就是错误的了。岂不要给文强这个大贪官,大黑伞平反,岂不要给危害社会、政权的黑社会组织昭雪。如果那样是对整个重庆的政治陷害。挺庄派岂不是在利用舆论手段发动的另一场文革。中国处于亚文革状态是博友们的观点,无论政府和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文革情结和文革阴影。请少用文革情结在舆论的平台说话,这也是一场恐怖论,实际也给我们上了一课。这显然不是我们法律界追求的正义,不能不说善良的微博平台被目的不纯的人利用。
1,对重庆有意见,无论通过何种渠道都要正确评价,重庆唱红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部分,过与不过,行与不行让重庆把握。重庆并没有强加到各个地方都唱红,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有些地方唱红是不可能的,群众连吃都吃不饱还让唱红就不太现实了,这也是造成各地舆论对于重庆唱红异议的原因之一,这一点想必大家都理解。
2,重庆打黑是必然趋势,也是全人类为之奋斗的事情,有意见可以拿证据质询重庆,但在舆论的集贸市场贱卖重庆不妥。
3,重庆模式被恐论化,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固然会形成很多模式和风格。重庆只有一个,重庆模式在党的领导下已经逐步形成,谁能否定事实。
4,重庆需要理解:例如薄书记曾经说过:“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是因为她能夺得政权,而是因为她能为广大人民谋福利,能给中国带来勃勃生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重庆以自身总结提炼的模式身体力行,重拾共产党的创党理念,这才是重庆模式最为重要的价值……….。”
薄书记说这句话也遭到新浪微薄上的鄙视,嘲讽。。。。 “为什么要“重拾共产党的创党理念”原因很简单,薄书记把到了执政党的病脉;共产党的精神,意志等光荣传统现在几乎都荡然无存,看看现在的领导一边贪腐,一边向中央政府伸手要钱,不理政务不理老百姓的疾苦,吃喝嫖赌贪样样精通。解放前和建党时期,共产党是可以为无米之炊的,带领人民自力更生,解放区和兵团不但自给自足,还要支援中央。现在完全反了。解放前的主动积极工作方式,现在变成被动无序的工作状态。解放前的自给自足,现在变成向中央要钱过日子,贪污过日子……..。解放前与民患难与共,现在不把百姓当回事。解放后黑社会被铲除的干干净净,现在黑社会卷土从来与民争利,与政府争地盘,当官的情愿被黑和腐败招安,也不…….。简直丢死人!执政党这样下去不就是等着别人来接管政权吗?薄书记的观点与党的政策不冲突,重庆布政无一不是围绕党和群众的利益出发。如果不重拾创党理念就无法更好的为人民谋福利。重庆是一个有历史背景的城市,有义务承传良性基因。如果换了大家做重庆市委书记你也会这样做。这是人家的工作,没见结果就不要下结论。换位思考一下,各位法律界的老师,换了你们做官,掌控重庆和整个国家,你们会怎么做,怎么执行党的政策???
4,不要忘记媒体担当的责任,媒体在该事件的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挺重派无法和挺庄派公平辩论。挺重派的文章很快就被某媒体博客删了,一片《祸国殃民的自供状》除标题过了点,内容合理合法也被删了。媒体平台是公平的,应该提供同等舆论PK平台,不能总删一方的贴文,莫非挺庄派操纵媒体,还是摸到了该媒体的G点,促使分泌出排他的卵子,选择性的接收精虫,质疑啊?莫非李庄案是对重庆的预谋安排?
综上;过去一条船上的人现在死掐也是极具戏剧性的讽刺,此事件不能以胜败和双赢定论,赢的手段不高明,败得未必不法治。该案是中产阶级维权的代表作。是投机“贵族阶级”,以护法之名,维护利益链条的一场折腾。李庄是律师,律师是中上产收入人群,律师界的愤怒,很难与老百姓划等号。民愤不就是放个屁的事吗?官愤是要拆房子的。律师愤整个世界都要颠倒,律师界不要变相炒作广大老百姓的舆论。媒体和法治是服务全社会的不是显贵的工具。对于李庄案,法律界和律师界的精英们可以用理智的方式向重庆政府或公检法提出质询、听证及建议。把钢用到正地方。同样会得到上宾的礼遇。法治健全转变有过程,先生们不要为了顾及同类的利益强迫政府分娩,而不顾及“维护司法的独立性”。 “司法的独立性和政权”相对人权民主是有底线的,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度在什么位置?这是法律界专家与政府磨合研究的正事,中国法治在成长,法治改革激进派的精神领袖应该利用自己的学识推动真理和证据归位,从而推动法治完善建设和国人道德标志的提高,不要在粉丝和学生面前灌输实用的不道德的规避法律的技巧,不要染指律师界的黑幕。你们是中国法治道德的前沿,是公民使用法律政策的活字典。万万不能误导误人。把“公益性”的建议和实施方案如何焊接在我们现在中国的体制上。是律师界和法律界的当务之急。用行动和自己的科学知识推动法治的建设和完善,保持法律人的正面形象和职业道德。如果各位先生善用媒体,真正是坚持真理不怕捞到穷气的有识之士,那么多关心关心,急需法律帮助的人,多到上访人集中的北京高法,高检,永定门甲1号等地,用你们的微言大义禀告我朝,推动法治有效安全的与现体制接轨。
希望各位法律界老师们和律师们事实求是客观辩证的看待事物,正确推动和切入,恪守其责,维护真理和证据。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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