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养老金不公的唯一办法是改变现有企业领导考核办法
养老双轨制所以成为一个大问题不在办法本身而在于企业单位领导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不同立场.原设计企业第一层次应占在职时工资的60%.第二层次占在职时工资的20%.共占80%.目前情况是第二层次除极少数单位外基本缺失.因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达到在职时工资的60%.而原没有设计第二层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却大部分以共享等名义发放了第二层次养老金,总额可达到在职时的90%.也就是企业的150%.
对原企业中的中高层员工影响更大.因为这儿的60%大约是全地区平均工资的60%.不同单位,不同职位间的区别主要应由第二层次来建立.这一部分的缺失使企业中的中高层员工的养老金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比较只有其一半.
为什么企业单位领导都不愿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呢,要建立也尽量小.只有特别富有的单位,领导人报酬已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同类企业标准.怕舆论压力.才会建立高额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考虑自已退休后的事.因为中国现在实行的是企业单位领导报酬主要和利润挂钩,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就会减少利润,大幅度减低领导的报酬.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的报酬和单位收入关系不大,有钱了最好的办法是大家有份,我多一点就可以了.因而国家无规定,也都建立了退休后的共享制度.
所以解决养老金不公的唯一办法是,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业单位平均工资,补充养老保险和利润挂钩,企业单位领导报酬再和企业单位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增幅挂钩.至少应在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业单位建立和利润挂钩的强制性补充养老保险.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的不公问题.
资料:
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按企业单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1。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按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其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等。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现行机关以及多数事业单位养老费基本上由政府财政或单位统包,实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发办法。职工退休时按照本人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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