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这个标题确实很有些耸人听闻,但相信这正是很多网友看了昨天最高法院关于死刑适用问题新说法的共同的而且是强烈的感觉,这种感觉同时还伴随着对最高法院某些人的一种最直接的猜测
不少大法官已经喝麻了。
他们看不清《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入刑”的法条,以为法律已经开了不入罪的口子,其实这口子正是他们用浓浓的酒气试图冲开的。
当然给法律开口子已经是他们的习惯。比如《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线,一直是100000元,可是他们多年来越看越迷糊,总以为那里边还有一个“万”字,所以不少上了100000000元的贪官都在讥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乃至革命先烈的愤怒和悲叹。
现在药八刀的案件已经处于由最高法院依法核准的最后关头,其对于整个社会是否会被撕裂是否会形成动乱,已经具有非常明显的标杆意义。无论从维护法律尊严(故意杀人的,处死刑……)还是展示公平正义(别忘了张妙的命也是命),抑或就是为了避免国家出现大的动乱苗头看,药八刀都必须被处死,而且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作为一个国家最大的天平的最高法院,对此应当有起码的清醒和理智,然而最高法院在此时公然认同药八刀律师最主要的但也最不为公众所认可的辩护观点,至少也是“黄泥巴钻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这不能不让认为最高法院要救药八刀,而且像喝麻了一般不顾一切。其客观后果,只能是给刚刚搭建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劈头一桶大粪,并且让老百姓对于国家在法治轨道上长治久安的美梦也被臭醒!
所以司法改革的方向问题,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法回避更无法迁就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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