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公判事件带出的“泥”——刘力子所长
北部湾的风
阆中公判事件发生以后,我在某网站发帖子,有网友在我的帖子后面跟帖:“阆中市公安局老观镇派出所长刘力子:对找老观镇政府解决问题群众说:“有问题去找联合国解决,找政府解决违法,就要抓”。
看到这个帖子以后,因为怕以讹传讹,为了谨慎起见,我上网搜索,果然在2013年网络上的确有提到这个问题的帖子,内容如下:
2009年2月17日,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平安村年已70岁的老人黄大荣,因老观镇政府2007年为中石化钻井选址,强行撤迁其本人住宅后众多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而到老观镇政府上访。老观镇派出所以扰乱镇政府正常办公之名将黄大荣老人强行“拉”到镇派出所。黄大荣之女黄会贤于当日中午12点半给父亲送饭到派出所,派出所长刘力子对黄会贤大声吼道:“为什么给他(黄大荣)送饭,此时送饭违法”。接着又对黄大荣老人说:“现在有问题找政府违法,有问题就去找联合国解决,找政府就抓”(有当时录音为证)。事后黄大荣、黄会贤父子俩将此事报至阆中市、南充市公安局。事情不仅未得到处理,阆中市公安局老观派出所于2009年3月27日,以黄大荣、黄会贤父女在自家包产地看庄稼阻挠施工为由,将年已七十高龄的黄大荣老人治安拘留12天,黄会贤治安拘留五天。同时威胁说:如再继续上访将处劳教三年,致使该父女俩至今不敢向上级反映情况。
老观派出所长刘力子对上访群众说:
“有问题去找联合国解决,找政府就要抓”
这本来跟公判事件表面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是仔细思考,应该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的。
阆中公判事件发生以后,有人千方百计把事情往挑拨政府与农民工对立方面引导和煽风点火。有人只是从法律层面考究公开宣判是否违法。
而我的观点是,对于这8位并非罪大恶极的讨薪农民工,不应该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另外,对于“审判农民工”、“审判讨薪者”、“审判讨薪农民工”的说法表示反对,并且对某些人这样说的动机高度怀疑;同时,对造成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开发商杨某的情况高度关注,他是否涉嫌恶意欠薪,如果是,他与当地官员是什么关系?当地政府应该就此給人们一个说法。
同时,我在相关文章中还提出过这样的观点,会不会出现当地政府偏袒资本方的情况,有时候反反复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无效,最后才被迫采取极端的做法。这也是本人关注的重点。
结果几天来,在这方面没有新发现,倒是在跟帖中发现了老观镇派出所长刘力子的牛语。
也许此人说不定已经受到处理,因为毕竟三年了,我对他本人的命运不关心,我关注的重点是,像他这样的的情况,在当地是个案还是带有一定普遍性?
在中国,农民工是最值得同情的一个群体,工作辛苦,待遇不高,背井离乡到城市里打工,还被黑心老板克扣或者拖欠工资,这种老板一点人性也没有。
冤有头债有主,造成这些农民工用违法的手段讨薪的始作俑者,一是所谓的开发商杨某,他究竟是不是恶意欠薪?假如是,他与当地官员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被欠薪的人讨薪受到法律惩罚而他平安无事?当地政府应该展开认真的的调查,在谴责政府的不当行为的同时,黑心的老板也应该同时站在被告席上。
二就是这些农民工事前有没有向有关方面交涉过,会不会也遇到过像刘力子这样的官员?有钱的拖欠工资,有权的漠不关心或者置之不理,让农民工告状无门,连申诉的地方也没有,激愤之下,有人一鼓动,就触犯了法律。虽然无论如何,违法都应该受到相应处罚,但是假如有这种不作为的官员,一定要追究责任。
当年找刘力子申诉的农民是因为强拆的事情,在非法强拆问题上,基本上背后都有开发商的黑影,只不过当地政府充当了开发商的同谋或者打手。对于这类事件,当地政府不能不作为是底线,如果有官商勾结损害民众利益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同时,那些摆平了官员以后就肆无忌惮地侵害民众合法权益的黑心老板也不应该放过。
这些年来,每逢出现强拆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管真相如何,某些人总是故意往挑动政府与民众对立方面煽风点火,很少涉及背后的黑心老板。这种做法,从好的方面猜测,是片面性,只看到“权力“的显性强制性一面,没看到“资本”的隐性强制性一面;从坏的方面猜测,这些人本身就是黑心老板的同伙和代言人,他们彼此配合挑起民愤,然后把民愤引向执政党和政府,为他们推动“资本权力化”骗取民众支持和大造舆论。
所以,对这次事件,考究应该不应该公开审判是应该的,但是不要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误导到其他地方去。同时应该一查到底,在事件的背后,有没有“牛力子”、“马力子”之类的官员的不作为或者偏袒开发商以至于激化矛盾?那个开发商杨某有没有恶意欠薪?
当地政府应该就此对全国人民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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