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中网易水寒网友的《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另类思考》(附文),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过来影响经济基础”,这个结论似乎被许多人接受。但仔细琢磨,“决定”的还是经济基础,毕竟“影响”较于“决定”要低一个等级。……如果经济基础能决定上层建筑,那么社会的发展就应该是直线的正积累方式。如果上层建筑的“影响”足以摧毁经济基础,那就不是“影响”,而是“决定”了。都相互“决定”了,还有意义吗?
的确,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也就是社会基本矛盾内在的相互关系,人们通常这样来表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一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哲学词典和众多的专著、论文中,都是这样概括的。
这样的概括对不对?应该说是对的,但是如果再进一步探究下去,就会发生这样一个问题:是否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只是消极的、被动的呢?是否这种反作用,在任何时候都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呢?或者说,这种反作用与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相比,是否要低一个等级呢?
这里,就涉及到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概念,即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的反作用”。这个“决定性的反作用”的概念,并不是我们杜撰的,而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他在《资本论》中谈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时指出:
“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剩余劳动的独特经济形式,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从生产本身产生的,而又对生产发生决定性的反作用。但是,这种由生产关系本身产生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第891页)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一书中,还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把包括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人与人的所有关系,都确认为能“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
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因此,所有对人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况,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从而也会改变人作为物质财富、商品的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职能和活动。在这个意义上,确实可以证明,所有人的关系和职能,不管它们以什么形式和在什么地方表现出来,都会影响物质生产,并对物质生产发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1]第300页)
这种“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就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关系,在一定条件之下对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的反作用”。这无疑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重要原理。
对此,恩格斯也做过多次论述。比如,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
生产资料的扩张力撑破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加给它的桎梏。把生产资料从这种桎梏下解放出来,是生产力不断地加速发展的唯一先决条件,因而也是生产本身实际上无限增长的唯一先决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62-363页)
所谓“把生产资料从这种桎梏下解放出来”,就是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恩格斯认为,这对“生产力不断地加速发展”来说,是“唯一先决条件”,也就是有着“决定性的反作用”。
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一封著名的信里,更是从唯物史观的高度,肯定了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在许多情况下”,即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状况和历史斗争形式的决定性的反作用: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5-696页)
列宁和斯大林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重要思想,在阐述社会革命和经济发展等问题时,也反复论述和坚持了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对生产力、经济基础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的反作用”。比如:
“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和资本家阶级分崩离析的时候,在他们处于绝望和危机的时候,只有这个政治因素能起决定作用。少数和多数、民主和自由这些空洞的词句,不管旧历史时期的英雄们怎样强调,现在都起不了什么决定作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工人阶级的觉悟性和坚定性。如果工人阶级准备作出自我牺牲,如果工人阶级表明它能竭尽全力,那就可以完成任务。一切都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工人阶级的决心,它实现自己‘宁死不屈’口号的坚定意志,不但是历史的因素,而且是起决定作用的、能夺取胜利的因素。”
——列宁《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文献(1920年3—4月)》,《列宁选集》第4卷第120-121页
“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这一点,就是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最起码的常识。……全部问题就在于(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也只能在于):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
——列宁《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1921年1月25日),《列宁选集》第4卷第407-408页
“说生产关系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只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这是不对的。当马克思主义者讲到生产关系的阻碍作用时,他们所指的并不是任何生产关系,而只是已经不能适合生产力发展、因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但是,大家知道,除了旧生产关系以外,还有代替旧生产关系的新生产关系。可不可以说,新生产关系的作用归结为阻碍生产力的作用呢?不,不可以。恰恰相反,新生产关系是这样一种主要的和有决定性的力量,正是它决定生产力进一步的而且是强大的发展,没有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就注定要萎缩下去,如象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情形一样。”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85页
“上层建筑是由基础产生的,但这决不是说,上层建筑只是反映基础,它是消极的、中立的,对自己基础的命运、对阶级的命运、对制度的性质是漠不关心的。相反地,上层建筑一出现,就成为极大的积极力量,积极促进自己基础的形成和巩固,采取一切办法帮助新制度去根除和消灭旧基础和旧阶级。”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02页
从以上所列举的革命导师的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坚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前提下,承认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起着决定性的反作用,是他们一以贯之的重要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于这个问题,毛主席在《矛盾论》中有一段经典的论述:
“有人觉得有些矛盾并不是这样。例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要的;理论和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要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要的:它们的地位并不互相转化。这是机械唯物论的见解,不是辩证唯物论的见解。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
在这里,毛主席明确指出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在一定条件之下”的“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并把承认不承认这一点,作为辩证唯物论和机械唯物论的分水岭。当然,在这中间,“一定的条件”是相当重要的,没有这个“一定的条件”,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就不会反过来对生产力、经济基础表现其主要的决定的作用。
也就是说,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性的反作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那么,这种条件有哪些呢?毛主席接下来就作了概括的说明:
“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如同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的时候,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的时候,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要的决定的东西。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
这里说的“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等情况,就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决定性的反作用”的条件。“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离开了这个一定的条件,片面地强调或者夸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就会堕入历史唯心论;不承认在一定条件之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能起“决定性的反作用”,就会陷于机械唯物论。所以,毛主席又进一步指出:
“我们这样说,是否违反了唯物论呢?没有。因为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不是违反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就“总的历史发展”而言的,是指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是从社会基本矛盾长期历史发展过程的总体来说的,也就是从恩格斯经常说的“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来说的。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决定性的反作用”,与前者的“决定作用”相比,在性质、范围、程度上都是不同的。
第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在一定条件之下的“决定性的反作用”,仍然属于“反作用”的范畴,而不是在“反作用”之外又存在着的另一种作用。因此,对这种“决定性的反作用”,还是必须从“反作用”的层次上去理解,将它看作是“反作用”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所以,不能认为这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没有区别的“相互决定”。
那么,今天我们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有的,而且相当重要,相当关键。比如,对于推行的所谓“经济建设中心”论、“阶级斗争熄灭”论、“和谐社会”论、“民族复兴”论等谬论,根据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在一定条件之下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的原理去分析、批判,就能更深刻地揭露它们的荒谬和反动。当然,这需要专门的论述,这里就不展开了。
附: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另类思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过来影响经济基础”,这个结论是乎被许多人接受。但仔细琢磨,“决定”的还是经济基础,毕竟“影响”较于“决定”要低一个等级。这个结论还有另一层意义:生产力越发达,物质文明程度越高,社会越进步。而现实偏偏证明了物质文明与社会矛盾其实是相伴而生的。
经济基础是指特定阶段的生产关系。适应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必然会激发出兴旺的生产力,兴旺的生产力又会推进物质文明,进而促成更先进的上层建筑。历史真的是这样演变的吗?
大家都熟悉中国社会的周期律,每一个周期,都会经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所谓“盛世”。但为什么“盛世”的生产关系没有“决定”出维持“盛世”的上层建筑呐?相反,“盛世”之后竟然是不可避免的衰落?为什么每到朝代末期,科技会很发达,而改朝换代会使科技被清零?不止中国的情况令人困惑,西欧从八世纪到十四世纪就经历了一个经济发展的顶峰时段,但十四世纪以后,西欧经济却衰落了。如果经济基础能决定上层建筑,那么社会的发展就应该是直线的正积累方式。如果上层建筑的“影响”足以摧毁经济基础,那就不是“影响”,而是“决定”了。都相互“决定”了,还有意义吗?
我们知道至少要有三点才能支撑起一个“体”。我们也知道事物总是波动的,用手在原地拍皮球,这是中国历史;一边走一边拍,那是西方历史。我们当然更想知道让皮球起伏的那只手到底是什么?用二元论和简单的因果关系来认识如此复杂的问题,我们是否已经进入了盲区?
让我们试着寻找了解社会系统的钥匙。我们把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中的某些要素提出来,组合成政治形态,再用结构学的概念来定义它们,于是发现社会系统是由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结构、经济结构这三个子系统来支撑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系统中这三个子系统应是相互适应的。
奴隶制社会的经济结构是领主庄园经济;政治结构是人身依附的等级制;意识形态是习惯法、骨根认同、俗语体系。这是1956年前四川凉山彝族地区的社会形态。
中国的封建社会经济结构是小农经济;政治结构是皇权治下的官僚体制;意识形态结构是儒家思想。
西方封建社会是小农经济与庄园经济并存;政治结构是国王、诸侯、城市市民三角抗衡的准共和体制;意识形态结构是基督教。
新中国毛泽东时代的经济结构是公有制、劳动主导、计划经济;政治结构是一党制下的官僚体制;意识形态结构是平民化的毛泽东思想。
后毛泽东时代的经济结构是公、私并存制,资本主导、市场经济;政治结构是一党制下的官僚体制。意识形态结构是三个主义;经济主义、精英主义、国家主义。
让我们看看中国封建王朝的三个结构子系统是怎样相互影响而整个社会是怎运转的。
自耕农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只要有相当比例的自耕农存在,封建社会就会稳定。中国封建王朝的早期总是要平均土地,造就大量的自耕农。由于开国领袖强大的控制力,以及打江山时的理想主义作用,官僚集团会相对高效廉洁。农民安居乐业,社会自然平稳。儒家的等级思想则是维系各阶层的纽带。一个平稳的社会形态自然会爆发出经济力量,实现国泰民安的“盛世”。
官僚集团在管理国家和民间事物时行使的公权力必然会导致寻租空间。读书、当官、刮地皮、买田,蓄家奴,进而建立私家军,形成一方诸侯。在这个过程中,田地高度集中,自耕农大量减少,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遭到破坏。官僚个体的异化方向总是朝向家族化庄园经济,也就是向农奴制倒退。这必然会损害皇家的利益。因此控制官僚集团恶性膨胀成了皇权的重要功能。当皇权力所不及的时候,权利就会被放大到外戚或内宦(太监)的手里。于是,上层政治结构就演变成皇帝、内宦加外戚、官僚集团或诸侯的三角平衡。这个平衡一旦被打破,也就是当皇权与任何一方的力量加起来不足以节制第三方时,加上大量失地游民和农奴的存在,王朝必然会崩溃。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不到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任何“决定”作用,倒是上层建筑的一种势力在徒劳的维护小农经济,而另一种势力则在吞噬小农经济。结果无一例外的是前消后涨,社会动荡。
让我们再看看意识形态结构在这个演变过程中的两个作用。
1:我国封建社会的精英们都是用儒家思想武装起来的,但几乎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在朝上维护正面形象,一方面在底下计较私利。由于儒家思想的正统性,增加了官僚集团膨胀的成本和风险,降低了官僚集团腐败的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秩序。
2:一旦旧王朝崩溃,儒生们就会按照儒家思想复制一个和旧王朝结构相同的新王朝。新王朝的统治者几乎没有其它选择,所有诸侯势力或资本主义萌芽都在前朝的崩溃中灰飞烟灭了。
小农经济结构;皇权、官僚政治结构;儒家意识形态结构就这样维系着一个封闭的,周期性震荡的稳定系统,一直持续了两千年,既没有倒退到农奴制,也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我们看到的只是动态平衡与因果循环的重复演绎,而不是单一的“决定”论。
让我们再来看看西方社会演化的过程
西方是发育不完整的封建社会,也就是说它同时具有之前和之后的两种社会形态的潜在因素。诸侯代表着农奴制,市民代表着工商文明,国王代表着封建君主。它的经济结构也是多样的,既有庄园又有自耕农,还有工商业。它的社会形态其实是准共和制的。意识形态结构则是基督教,包括保守的天主教和具有人文主义倾向的新教。新教在英国为卡尔文教、德国为路德教、法国的意识形态新因素则是宗教色彩淡漠的启蒙运动。他们都是在旧的结构中孕育成长的。
西方封建社会结构的特点是当诸侯、市民、国王中的任何两方联合起来可以节制第三方时,协商成了解决利益冲突的唯一方式,于是议会制得以建立并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形态向资本主义过渡。英国就是这种情况。当国王力量强大到另两方连手都无法节制时,议会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就只能是暴力的大革命促使社会形态演变。这是法国的模式。德国则是一个分裂的诸侯邦国,王权式微,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魏玛共和国才诞生,但紧接着就是第三帝国登场。
这三个西欧国家具有相同的社会结构,他们的科技及工商文明都很发达,但是因为各方力量对比不同,所以出现了不同的演变模式。
新社会形态取代旧社会形态的必要条件是:经济、意识形态、政治三个方面分别在旧社会形态中萌发和孕育,并且三方面能相互耦合在一起,就像西方封建社会中的工商经济元素、新教、议会制成功的结合一样。中国的封建社会之所以不能产生新的社会结构,就是因为弱小的城市工商业始终没有可与之结合的意识形态结构和政治结构。反而是可以相互耦合的儒家思想与官僚政治一再保护了自耕农的经济基础。
现在我们可以试着分析新中国毛泽东时代向后毛泽东时代的演变。
毛泽东时代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就是所有人都不能用钱去挣钱。资本是全体公民的。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是为公有制服务的,它提倡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这与共产党建党的初衷相吻合,是革命历史阶段的继承与发展。
毛泽东时代的政治结构则是一党制下的官僚体制。他的结构特征与封建时期的官僚体制极其相似,这是一个与社会主义的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不相适应的政治结构。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应该是公民参与公共事物的公社制,公民平等的享有所有政治权力,并通过某种形式取得诉求的平衡。而不是等级森严的精英官僚们主导的政治结构。这种三个子系统互不适应的状态,注定了毛泽东时代不可能是一个稳态。。
当政治结构与经济结构、意识形态结构不相适应时,理想主义的毛泽东并没有妥协。他呼吁党和政府要与工农打成一片,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允许工人罢工、学生游行,农民可以动用锄头。他个人的威望在防止官僚集团偏离共产主义理想中起了巨大的作用。毛泽东为此付出了全部心血,同时还付出了他的名誉。
要了解毛泽东时代政治结构的特点,就不得不说说官僚体制的历史作用。
奴隶社会时期,人际关系是逐级依附的。农奴依附领主,领主依附诸侯,诸侯依附国王。地方自治是一大特点。不存在全国性的官僚体系。
封建社会时期,建立了大一统的国家。王权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实现了全面掌控。其意义在于巩固小农经济,防止诸侯势力扩张,造成奴隶制复辟。
奴隶制时期的诸侯在地方管理上要维护的是一己之私,因此不存在官僚集团固有的人格分裂和价值观悖反的现象。
封建社会的官僚则不同,他们在行使本不属于自己的公权的过程中必然会掺杂进一己之私。亦公亦私造就了官员们分裂的人格和相悖的价值观。其实,每个中国人都知道场面上和私底下是不同的,这已经是一个常识。由于官僚政治历史悠久,这种分裂的人格和相悖的价值观几乎扩展成了普遍的国民性。正是这种官僚集团中负面的价值观,在外部控制力度(历史上表现为皇权)减弱的时候,会滋生出腐蚀社会结构的毒素,从而瓦解大一统的国家体制。也就是说,皇权可以通过官僚管理的方式防止外部的势力形成诸侯割据,但当皇权衰落时,官僚集团自身却能成功的滋生出新的诸侯割据势力。
西方封建社会的主流政治力量是王权、诸侯、市民。虽然也有官僚阶层,但官僚阶层仅仅是王权的附庸而已,它从未强大到能够与主流政治力量抗衡的程度。所以从三大主流政治力量抗衡中脱胎出来的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能够实现对官僚阶层的有效限制。加上人文主义的意识形态影响,也就没有形成普遍的人格分裂与相悖的价值观。
在儒家思想的设计下,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通过读书、科考进入官僚集团成为人上人是精英们的梦想。中国人接触到平等意识还是在大清颠覆的前后和毛泽东时代。遗憾的是直到今天平等意识也没有成为民族精神。相反,民众中普遍的等级意识依然是官僚集团精英主义倾向的催化剂。比如现在都有人在呼吁给下层民众一个上升的渠道,而不是建设人人平等的社会结构。毛泽东当年痛批“武训传”就是基于这个道理。由此可见毛泽东对平等的追求和对精英的反感。
精英主义导致知识垄断,导致教育资源向上层倾斜,导致精英与民众的脱离。当然也导致官僚集团日益特权化。在经济主义的大背景下,官僚集团以国家的名义掠夺民众也就顺理成章。
回顾一下新中国不相适应的三大结构是怎样形成的: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就形成了新中国建立后必要的经济和意识形态结构的潜在因素。劳苦大众翻身求解放的革命理想和只有毛泽东才能带领这个党走到1949的现实也决定了意识形态结构只能是平民化的毛泽东思想。马列主义是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是必然的,因此公有制成为了国家的经济结构。也就是说,新中国的意识形态结构和经济结构是在旧社会的结构中结合并孕育生长的。
问题出在政治结构上。
从革命者内部的原因讲:那个公社制的政治结构并没有在新中国脱胎而出的旧体制中萌芽。也没有在战争年代革命政权的实践中检验过。也就是说没有孕育它的母体。巴黎公社也只是一个远去的模糊身影。没有孕育,也就没有诞生。公社制也就无从建立。唯一的出路是以革命的名义恢复一整套官僚体系,最大的努力也就是将他命名为“人民政府”。
从革命者的外部环境讲:四周都是敌人,需要一个专政力量来维护新政权。
虽然这是革命者无奈的选择。但问题在于新中国是以战争的手段建立的,由此生成的官僚集团强大到没有任何社会力量可以和他抗衡,两级议会只是共和制的装饰。在举国欢庆的时刻,只有一人对此充满忧郁,那人就是毛泽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另一个面对重新崛起的官僚集团同样忧心忡忡的则是十月革命胜利后病中的列宁。
新中国建立后出现了一批“八一小学”。当孩子们快要上中学时,有人建议成立“八一中学”。毛泽东知道后大怒,反而下令把“八一小学”取消了。当然,官僚们自有办法,他们集中优秀资源,改造现有学校供其子弟上学。
这件事几乎是整个毛泽东时代官僚集团与毛泽东抗争的缩影。毛泽东的遗憾在于没能遇上公社制的社会基础,因此没能斩断官僚政治这个中华民族的劣根。
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变革,其基因是潜伏在毛泽东时代的。唯一的障碍就是毛泽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结构和经济结构。当官僚政治结构不再受到约束时,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革,以适应膨胀了的政治结构。
现在这种状态既不是共产主义者希望的,也不是自由主义者想要的。而是中华民族两千年政治结构中遗传基因膨胀的结果。
毛泽东时代是早期国际社会主义实践的一部分。它的确是一个超前的实践。几乎与苏东相同,他们的失败都在于不得不沿用了旧体制下的政治结构,造成了社会主义的经济结构、意识形态结构与封建主义的政治结构不相适应的状态,因此动荡是这一时期的必然特征。而旧体制下的种种弊端则通过政治结构得以蛰伏。一旦时机到来,它们就会充满活力,虽然目前已经显现出了种种质变的威力,但人们对这段历史的认知,可能要等到大一统帝国山雨欲来的那一刻。
其实,没有人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毕竟社会主义的中国是用鲜血换来的;中国共产党也毕竟是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国是共产党合法存在的基石。如果巨大的动荡袭来,这一切将不复存在。不要以为现行体制的坍塌会带来社会主义的复苏或资本主义的复辟,都不会的。因为社会主义的政治结构或资本主义的政治结构都没有在现行体制中萌芽生长,也就不可能通过用取代旧结构的方式来完成社会变革。现行体制的坍塌只能是周期性震荡中的一个环节,除了涂炭生灵,百业凋敝外没有任何进步意义,因为巨大的社会动荡只会由新的强权扫荡一切异己来实现统一。一旦没有了相互抗衡的合法力量,就不可能出现公社制或议会制的政治结构。
把中华民族从周期性震荡的灾难中拯救出来,并让中华民族从此走向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这一历史责任应该由中国共产党来承担,因为这一责任与党的宗旨和目标是一致的。其他党派则属于完全不同的性质,他们会把中华民族引向资本主义的道路,而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是具有致命缺陷的。
要完成这一艰巨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历史地位。共产党应该是社会主义体系的设计者和培育者,而不是资产阶级政党性质的所谓执政党。因为资产阶级的执政党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下的社会管理者,并不具备制度设计的功能和能力。重新定位的共产党应将人大和政协的工作放到主要位子,而将社会管理的功能降到从属地位,将社会管理者及官僚集团视为与其他社会力量平等的团体来对待。这样一来,党就可以与官僚集团进行政治和利益的切割,避免被官僚集团绑架和操控,从而避免官僚集团恶性膨胀。弱化官僚集团的社会中坚作用有两个功效,其一:使中华民族从人格分裂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促进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良性发展。其二:让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加上社会管理者形成三角平衡的事态,在不断的矛盾平衡中培育出社会主义公社制的结构基础。
不论公社制还是议会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手段就是通过协商解决社会矛盾。与西方议会制不同的是,公社制是全民各阶层参与的、排斥资本控制的,它更具有广泛的公平性。它也只能由无产阶级的政党来设计和实现其目标。
以上推论仅仅限于简单的逻辑基础。在等级意识和个人主义文化的反复蹂躏中,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中国能否重新踏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大概只有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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