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张维迎的“企业家创造价值”(下)》
(四)
“创造价值”是这么回事,企业家又是什么行当,他们如何又在为谁创造价值,因何能索取剩余价值呢?
在一般人看来,老板、经理就是企业家,经济学家则另有说法,但无论如何,企业家就在老板、经理这群人里头,张维迎说法也是这样的。
过去企业不大,经营管理也不太复杂,老板经理常是一个人。后来,企业大了,特别是股份制企业,股东太多,老板当经理就不适应了,需要由有能力、有公信力的人来当经理,代理股东们经营管理企业,于是,就有了企业家这个行当。经济学上讲,企业家是出资人的代理人,企业家则说自己是老板的“打工仔”。
从企业家随时可以被出资者解聘这一点,可以说他是“打工仔”,但在未解聘时期,他代表老板,对工人来说,就是“老板”。马克思叫他们是“职能资本家”,叫老板为“货币资本家”。张教授等经济学家则称他们为“人力资本家”,老板则被称为“非人力资本家”。总之,企业家也是资本家的一种。
顾名思义,“人力资本家”要出人力,就是要劳动。但是,企业家的劳动与一般工人的劳动不同,这个不同不仅在于工人主要是体力劳动,企业家是脑力劳动,企业中还有干脑力劳动的人,但不是企业家,不同主要在于:企业家的劳动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于生产物质产品上,绝大部分用在为老板上获取最大利润上。“企业家创造价值”主要是企业家为资本家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的价值,使资本增殖了。
事物就是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张教授等经济学家虽不赞成甚至反对马克思主义,但他们实际上仍然翻不出马克思的手掌。他们从外国学习回来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就建立在矛盾论上,只是不提是矛盾,而叫“博奕论”。
企业家即“人力资本家”与出资人即“非人力资本家”合起来剥削工人,一个出力,一个出钱。“资本家”一分为二,就有矛盾。出力的人力资本家在想,我为什么要为你非人力资本家卖命?非人力资本家也在想,人力资本家不卖力,偷懒,甚至“寻粗”(“寻粗”不是政府官员的专利,企业家也“寻粗”,这一点张教授就秘而不宣传了),损害他们的利益怎么办?当然,监督是个办法,但对企业家监督不容易,于是只好与企业家协约,让企业家享有剩余索取权。随之出来了好些“现代企业”理论,科斯、威廉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等,都有理论出来,做种种解释。
张维迎教授也有理论出来,而且还有中国特色,少不了有他的两人社会的例子:“问题的关键是,如果经营者索取剩余,经营者不仅获得了自我积极性,而且获得了监督工人是积极性....下面一个例子也许有助于对上述观点的理解。设想有甲乙两个组成一个‘企业’,二人只有晚上有月亮时工作,其中甲在月光下工作,乙在树荫下工作。那么,显然,最有效的安排是让乙变成剩余索取者,而甲领取固定工资,因为甲无法监督乙,而乙却可监督甲。在现实企业中,经营者就类似这里的乙。这是经营者变为‘企业家’的原因所在。”
太妙了!这就是张教授的理论。原来“企业家”是在晚上树荫下干活的人,原来“企业家”拿剩余价值的原因,就是因为对他不好监督。工人们,就照张教授说的去办吧,不要让老板轻易就能监督你们,那你们也就能拿到你们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了 ;只要剩余价值拿了到手,成了“既得利益”,以后不管怎么改革,按照张教授的理论,你们都必须得到“补偿”。张教授,是这样吗?
(五)
前面说了那么多,双方都是“老调重弹”,我弹的是马克思的老调,张教授弹的是西方“现代企业”的老调,本身并没有新东西,但绝非“了无新意”。新意就在于是对现实的改革的不同观点,“老调”和现实一结合,就产生出新意来了。
张教授提出“企业家创造价值”是为了给“将剩余索取权授与经营者”找个新理由,目的还是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成“现代企业”。这里就有了新意:科斯等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现代企业”理论,是对“现代企业”实际的反映和解释;而张教授等人要把他们的这个理论拿来改革中国的国有企业。用老的“现代企业”理论来改革新的、还未建成的社会主义企业,这就既赋予“现代企业”理论以新意,使它具有“改革”的使命,又赋予“改革”以新意,改变了“改革”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张教授说的“打左灯向右转”,成语叫“南北辕撤”
“现代企业”虽然名与曰“现代”,实际上马克思活着的时候就有了,马克思称之为“社会企业”。他说:“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范围内的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这在那个时候是个进步,列宁说是到了社会主义的门口。
不过,这里要不忘了,“现代企业”的财产,还不是社会的共同财产,仍然是私人资本的财产,只是联合起来的私人资本:企业家的职能还没有同资本所有权脱离,不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还要明白,企业家“是拿社会的财产,而不是拿自己的财产来进行冒险的。”因此,它本是行将被社会主义企业所取代的陈旧的企业形式。用列宁的比喻,可以说是:“现代企业”只是在社会主义的门口外面,而原有的国营企业,尽管还很不健全,很不完善,还在成长之中的社会主义企业,也是有一只脚踏进了门槛。所以,按“现代企业”理论来改造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是革新,从内容和形式都是“国退”。从历史的角度看,那是明显的倒退。
为什么要改革国有企业,据说是“不活”。为什么国有企业“不活”,经济学家说是“缺乏激励机制”,“工人没有积极性”。那么为什么对工人要用“打破铁饭碗”,而对厂长经理又授与剩余索取权?张教授等人回答说,第一,企业家是人才,是“稀缺资源”,而工人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穷人比富人更有积极性慌报自己的经营才能,或者说,富人比穷人更老实”;第二,“如果经营者索取剩余,经营者不仅获得了自我积极性,而且获得了监督工人的积极性,工人自我积极性的丧失,是可以由被经营者监督而来的积极性弥补的,因为对工人的监督相对容易一些 。而如果工人索取剩余 ,虽然也许有利于调动工人的自我积极性,但经营者自我积极性的损失是无法通过工人的监督来弥补的,因为监督经营者太困难了。”
对张教授等人的这些“理论”,且先请大家去领会吧,我现在想向现在的领导人提出我给前任领导人信中提出过的问题:“现在社会主义运动的危险,是党不敢领导无产阶级占有已经夺取到手是生产资料,不相信自己组织社会生产的能力,胆怯地把自己的社会职能让与他人,把无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限制在‘拿红利,剪息票’”(1990年0月20日的信);“....今天,共产党人几千万,支部可以建到排上、班上了,却不能直接领导无产阶级群众搞好自己的企业, 反而会搞死,这是什么道理?共产党真是'搞经济不行'吗?岂有此理! 有种说法说国营企业‘缺乏激励机制’,难道无产阶级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生产自己的产品,按劳分配,不再受资本的剥削,这不是最大的激励机制吗?过去革命年代,共产党人不要报酬,为劳动人民的解放而流血牺牲,凭的是什么激励机制呢?立党为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企业领导人有了工资,大多高于工人的收入,却激发不起积极性,要给剩余劳动索取权,这是什么激励机制?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对非党的企业家也许是需要的,但对于党员企业家,且不是耻辱?!”(1977年9月11日的信)
不要忘记:中国的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这个特色,就是社会主义。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在今天的市场经济中,必须保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决不能同于资本主义企业;中国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决不能忘记了自己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而去混同为一般的企业家。共产党员领导国有企业,一定能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胜过其他企业,否则,共产党还能为领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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