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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寿慧
一、石宗源书记对瓮安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瓮安县党委和政府早已失信于民,而且走上了与人民群众对立乃至为敌的道路。正如石宗源书记自己指出的那样:“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既然如如此,贵州省委省政府往日又是如何对待的呢?瓮安县如此,贵州省其他地方又能不是如此么?
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如今,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政府的不法行为侵犯了群众利益的时候,群众是告诉无门的。上级对下级官员的行为是放纵、默许、支持的,只要你下级官员能让老百姓不闹出超越地方的事情,把事情摆平,你就是有能力的干部,而不管你用的是什么手段。官官相护已经是公然的事实。瓮安县的问题不仅在瓮安县存在,在贵州的其他地方也定然存在,因为没有大气候大环境的保障,瓮安县的党政官员绝不敢独自在各方面的工作中与人民对立,乃至与人民为敌的。
十七大之后,民主与法制建设,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头等政治任务,但是,我们从瓮安事件及平日的瓮安政治状况中看到,十七大之后,贵州省党委和政府没有认真抓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没有认真抓社会主义政权中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以至于贵州省的党政官员没有政治压力,没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纠错的意识,导致政治状况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变和进步。应当说,瓮安事件正是上上下下官员在非法施政等方面互相利用,在面对人民群众对权益被侵害时不满、反对、反抗时官官相护,上级对下级的默许、纵容、支持的必然结果。石宗源作为贵州省委书记,理应承担领导责任。
二、石宗源书记在处理瓮安事件上的表现已经偏离了党的政治路线和人民群众观。
石宗源书记在进入处理瓮安事件的状态后,不是立即向群众道歉和谢罪,不是立即对瓮安县有关官员进行非常事件下的问责处理,而是在没有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在没有经过严格司法程序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马上宣布瓮安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黑势力插手的公然挑衅党和政府”的打砸抢烧事件,马上召开什么各方官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等的座谈会,谴责瓮安事件是对党和政府的挑衅,破坏了得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石宗源书记首先关注的不是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不是人民群众的生命,不是地方官员的是否欺压人民,而是怎样掩盖、减轻官员的罪责,而是怎样炮制一个有利于自身官吏的舆论氛围!瓮安的人民群众的集结绝不是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的结果,而是他们饱受欺压后的反腐败、求正义的正义的举动! 在司法机关还没有完整的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石宗源书记就以不适合的身份急于首先公开给事件定性,让我们看到了他在瓮安事件惊动了中央和胡景涛总书记后急于推卸责任、掩饰实情的心理。不以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上,而是以自己的乌纱帽利益为上,石宗源书记的言行表现了他已经偏离了党的政治路线和人民群众观。可以说,正是如此,石宗源书记造成的恶劣影响比原本的瓮安事件本身还要严重和深远。
三、石宗源书记缺乏应对非常事件的能力和自我批评、勇于担责的态度。
瓮安事件,虽然是数万人的群体性事件,但是,它并不是非常复杂的事件,大致的起因情况还是清楚的,可是作为党的高级官员的石宗源书记在处置中却表现了低劣的领导素质。
首先,在司法机关还没有调查结论的情况下,就以不适合的身份首先宣布其为黑社会势力打砸抢烧的挑衅党和政府的事件。他不是向人民群众道歉和谢罪,不是处置有关地方官员,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的可信,而是(客观上)以此进一步激化地方群众乃至全国人民对贵州省党委和政府的不信任感和敌对情绪,造成了恶劣影响。
其次,当全国人民在网上纷纷抨击他的言行之后,他要求免去瓮安县政法委书记罗来平和公安局局长申贵荣的职务。为什么当初就应该免去以息民愤、以快人心的决定,到现在才作出?这和对事件的匆忙定性在先形成鲜明的对照。这让我们感觉到,免去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的职务的原因似乎并不完全是他们应该被免,而是石书记要对全国人民和胡景涛总书记有个交待。
第三,石宗源书记把瓮安事件产生原因只是归结在瓮安县地方官员与群众的长期矛盾的积化上,而没有检讨省委省政府的责任。
瓮安县的长期的施政腐败之严重,人民群众饱受欺压之痛,贵州省委省政府能不知道?不知道是严重失职渎职,知道不管——不真正治理——就是默许、纵容、包庇、支持!
石宗源书记在会上狠批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自我批评少、解释情结过程多,分析原因少”,是在为自己开脱,那么,省委省政府及石书记你自己自我批评、担当责任的言行又在哪儿呢?
石宗源书记说,瓮安事件是有深层次的原因的,但是他把这个原因都归结在瓮安地方党政官员身上,说是地方官员与人民群众矛盾长期积化的必然,而没有说省委省政府以及他自己的原因,而我们认为,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他自己的言行所表现出的东西:官官相护,视人民为草芥,忘掉了“为人民服务”!
在瓮安事件的归因上,石宗源书记总是把因归结在下级党委政府及其官员身上,而不是首先从自身找原因,这与他起初对事件匆忙定性的本质是一致的:开脱和保护自己,寻找替罪羊!
古俗语说得好,上梁不正下梁歪。瓮安县地方官员长期胡作非为,能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官员没有关系吗?
石宗源书记在瓮安事件的处理中的言行,不是让我们感受到党的希望所在,而是让我们看到了党的失去民心、失去民信的所在!
石宗源书记,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在处理瓮安事件中的言行所表现出来的低劣的德(政治思想素质)和能(职位能力素质),让我们人民群众不安,也肯定无法让胡景涛总书记放心,实在不宜继续居其省委书记之位。
这一两年来,我们看到,从山西的黑煤窑事件,洪洞矿难,到安徽的手足口病,等等,官员们要么就是轻描淡写地查处几个下级官吏走过场,要么就是为失职渎职百般辩护,没有哪个官员出来引咎辞职的,个个仍然心宽体胖地坐在自己的官椅上。为了利于推进党的反腐败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为了推进清政廉政依法施政的国家政治建设,为了党的最高利益,石宗源书记应该勇于牺牲自己的利益,做十七大之后的引咎辞职第一官,在全党和全国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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