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章《怎样看待“文革期间”的“暴行”?》,在“”发表后,看见凤凰网有篇文章,标题是《66年江苏歌舞团长:团里不务正业 专门陪领导跳舞》。表面看,该文章意图是攻击毛主席、攻击文革、攻击共产党的,但是,仔细一分析,则是变相揭露反文革派如何迫害造反派的。
文章开头实话实说:
【本文摘自:《文史精华》2005年第07期,:丁群,原题:《女演员李香芝和她的冤案》
在“文化大革命”中期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许多无辜的人蒙冤受难,一些人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更加骇人听闻的是竟有忠诚的共产党员,被胡乱加上罪名,被处以极刑。
女演员李香芝,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后面有这段文字,合乎历史,应该是真实的:
【李香芝在经过一阵迷茫之后,也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起来造反了,并被推选为省歌舞团造反组织“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成员。
要造反,就要写大字报揭发修正主义路线在省歌舞团的表现。李香芝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可以揭发,只是觉得歌舞团挑选演员为首长陪舞,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与一些人商量,联合写出了一份大字报,内容是:
“我们江苏歌舞团长期以来不务正业,大搞交际舞。为跳交际舞,光做衣服就花了人民币6万元,买西洋乐器花了10万元。还在江苏饭店举办训练班,每人都要经过考试才能毕业。舞会上的音乐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练功也搞不成,业务提不高,简直把我们歌舞团的女同志当成了舞女。”】
下面这段,不契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可能是编造:
【她还写了一份意见书准备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长带头不要找演员去陪舞;后来考虑到这样弄不好会被打成“右派”,1957年自己不就是因为说话走火,被划为“中右”的吗?经过思考,她就把这份已经写成的意见书在家里烧掉了。】其中,“要求中央首长带头不要找演员去陪舞”,事实上,那个时候,中央首长已经不敢找演员去陪舞了,哪里还需要李香芝提出“要求”?
所以,可以判断,下面这句可能半真半假:
【她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份公开的大字报和没有公开的意见书,竟遭致了日后的杀身之祸】
怎么迫害?请读者自己去看。看那些事实上的反文革派,是怎样打着拥护文革的旗号,迫害整死造反派的。
真的要感谢凤凰网。只是,你读他们的文章要懂得逆向思维、去伪存真。
我昨天还搜出“老田”的文章《专门控诉文革期间的“法西斯迫害”》,内容很详细,建议读者搜索出来看看。
我又想起了我的文章《怎样看待“文革期间”的“暴行”?》,里面说到,有人要求给文革期间的遇难者立碑,刻上他们的名字。其实,我还真愿意支持这样的意见。设想,碑文可以这样写:
毛泽东不愿“当李自成”,在共产党内部发动了“防修反修”、“斗私批修”的自我革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又叫“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鼓励“草根”起来“造反”。让公仆们变得“害怕”群众、不敢腐败的“草根造反派”受到“反文革派”仇视。在这场革命中,被“错误路线”转移方向迫害死、吓死的无辜者安息吧!被“反文革派”镇压、报复、迫害死去的人永垂不朽!当了“反文革派”殉葬品的人也安息吧,他们中许多人也是拥护毛泽东、拥护社会主义的草根!毛泽东没有能够避免这些人死亡,因为他只是伟人,不是神仙!希望这样的“悲剧”,子子孙孙不要再重演了!希望今后的领导人,采取更好的措施,让你的官员成为公仆、廉洁奉公,让社会公平,让草根也幸福,让草根中也有人能够成为公仆,不要再产生革命的土壤!
——不过,这样的碑文,可能还要等10年20年才能被认可。现在,是不可能的,“意淫”而已。读者朋友,您认为碑文应该怎样写?希望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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