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所谓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且表示将不断作与时俱进的“特别是”,但其实际运作与话语表达却每每流于难脱旧臼的、东施效颦般继承与模仿。三十多年过去,三分之一世纪的时间蹉跎,本应成为历史跨越的豪迈征程不想却变为特别是“摸论”“猫”“扑”,鸡行鸭步。相形之下,当年的“土共”不过用了二十八年时间,便成功颠覆了一个依仗世界最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势力对内欺压、盘剥,对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的腐朽政权;而“土共”一旦掌握了这个“东方睡狮”的国家资源,唤醒人民亿万万,顿使寰球改颜看。从解放之日计起,至1976伟人别离、天下之变,也不过二十七年。非但是破坏颠覆了一个旧世界,更还将一个日新月异、旧貌改新颜的崭新华夏呈现世界面前。
但至今三十五年过去,面对不改革就是一条死路的一盘残局,据知又将要再次迈出继续深化的新步了。
2013年11月20日 “新华网”:
“人民日报评论员:牢记改革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20/c_118225683.htm
说是温习改革初衷也罢,是借此凝聚共识、聚拢人气也好,党报评论员文章发出了此一呼吁。
“哲人说,不管走多远,都不能忘了为什么而出发。改革开放35年的不平凡历程证明,只有让发展成果公平共享,改革大业才能凝心聚力;只有让人民幸福安康,中国才能在现代化道路上稳健前行。”
我们且来浅析此一开篇破题之语。改革开放是35年了,也确实是不平凡的历程。但下列“只有……才能……;只有……才能……”的句式不知是形容过去时,还是再作一番告诫之语?所谓“发展成果公平共享”的“只有”前提可否达到?人民是否真的“幸福安康”了?这两个“只有”的假设如果没有得以实现,那么,所谓后面的“才能……”就难免要成为一句空话。
我们且不忙早于下定论。还是看该评论员下面的戏又是怎样唱的。
“……再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此类口号式表述多年来早已屡见不鲜,实质取效究竟如何?倘使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那么,这个社会所谓的“公平正义”是否得到“促进”了?“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得以体现到“增进人民福祉”的目的?而如果上述问题还是没有肯定答复,那么,接下来诸如“这充分彰显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顺应了全国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等大话、空话要得以真正实现此时看来还实乃未知数。
为什么要下这样结论?且看:
“在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不少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如此的句式设定显然是有问题的。一个社会是否公平正义,它的根本原因并不取决于什么发展水平,它只取决于社会制度的制约与客观作用。我们很难想象是,一个私有化竞争发展、奉行丛林法则的社会,社会整体形成的经济秩序只能使人与人之间呈现那样一种弱肉强食、大鱼吃小鱼的兽性化竞争状态。如果客观承认了此言不虚,那么,所谓公平正义又靠什么来得以实现?
“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我们‘两极分化’之害,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社会和谐稳定也难以保持。”必须承认,改革与总设计是不能作分割的,但总设计当初作出改革决策之时,有过人们熟知的多个“如果……那么”的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前提定义。我们更还知道,共产党人最怕讲认真二字。但若以认真的实事求是态度,逐条以总设计的原话来对照框定,且看今日的改革是属于成功还是失败?而如果连这个都达不到,那么,又何谈什么“公平正义”与“人民福祉”?而如果上述成空,无论怎样的意淫认为即如“最大共识”、“深厚根基”等等的,还难免是所谓的大言不惭。
所谓公平正义的的决定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这句话即是误导,更是别有用心的借口。难道说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就不会有什么公平正义?那么,能否说人穷家贫就不会有正义存在的前提?因为没有起决定性作用的发展水平,所以,一切还是免谈。且待抛弃一切公平正义原则先行作发展,待得有了一定水平再来谈不迟。难道说所谓公平正义也是有选择的,只有富足发展的社会才能有?而此也与时俱进成为了富人们的专利?还是蛊惑着做大“蛋糕”,即使暂且的丧失了公平正义也不打紧,因为此乃发展中的问题,此即“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实物质基础”的必须过程。“特别是”所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早已不可谓不怵目惊心,大量的财富外流,大批的“先富者”纷纷移民,这早已是掩饰不了的严重问题。难道说“特别是”尚且处于发展中,所以才问题多多,所以才不能客观拥有公平正义。而“先富者”一旦有条件了,便都立刻去更善于、更利于自己追求的具“坚实物质基础”的西方做追求公平正义了?这难道不正是为卖国与叛逃寻找更利于的托辞?
别再用什么“逐步建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等为自己寻求辩护了。这一套早屡见不鲜了。而要把“蛋糕”分好,依靠什么?做“蛋糕”必须举全民之力,但分“蛋糕”了,全民利益又将怎样得以体现?
“制度安排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此言不虚。但怎么样的制度安排,就大有区别了。“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到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所谓市场规则讲求是按资分配原则,而以此来决定的“司法制度”又将会对谁体现“高效权威”?大抵是傻子也会明白。所以,再以下的“致力于”、“着眼于”还有所谓“目的”都难免成为抢劫动手与骗子招式出手前的系列蛊惑之辞罢了。
“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里就是改革的重点。”我们承认,一个社会总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包括制度安排、实施过程等等,但承认问题就意味着必须作改革。此一点必须形成全社会共识。只是,改革的决定权不能仅由极少数人独霸话语权与行驶权。而此才是决定改革方向与利益归属的关键问题。
本来是刚开过会的,也由此出台决议了,必然象征达到改革共识了。但仅是权力行驶方面达成共识还远远不够,改革是涉及十几亿人民的大事,是决定国家与民族兴衰盛亡的大事,所以,必须有全民的广泛、热情参与才能做好。也本来是不应对此泼冷水的,毕竟不能扫人兴致。但今看“人民日报”这篇文章,不禁想说,该评论员的水平也实在有限之极。能不能找点有新意的东西出来,别总是炒陈饭,拿些连自己也说服不了的东西出来,尽用了一些不能作肯定的“成果”立论,再辅之以口号式鼓动,缺乏确切根基的空泛展望,可能有时连他自己都觉不好意思了,所以也夹杂有些许的示警、告诫之语,呵呵,仅此而已了,难如人意的。
且说与时俱进的“特别是”几十年了,所谓理论水平不能总是停留在这样的层面上吧?作为党报,该文(据说还是系列)也可视为是继续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了:能不能出点新意?
仅此,据此,呵呵,可谓勉强了。那么,暂且是如此,再往后呢?只能且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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