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这篇文章是散漫的联想,内容粗糙散乱,请谅解。
看某台新闻,讲美国有舆论反对救房市。大意说那些付不起房贷的人,当初贷款已经超越自己的偿付能力,是贪婪之罪的结果,不应该让正直守信的人为他们的罪行买单。类似的观点,早在宋朝王安石和司马光、苏氏兄弟为青苗法争论的时候就讨论过了。
这个事情让我瞬间联想起之前与人在网上的辩论。我跟人说麦道夫的庞氏骗局,本质上是古今中外一切人类集体中普遍存在,应用最广泛的骗局。而目前最大的庞氏骗局就是“美元”。不过美国人手段高,可以逼着别人把分红再交回来买他国债,实现资本账户的平衡甚至盈余,所以可以骗得更久、赚得更多。
对方主要反驳了我观点中“古今中外”一词。按他的说法,古人的智慧远比不上今人,根本不能类比。我为此与他争论了一段时间。美国次级债与青苗法之争的相似处,正好拿来为这个争论做一点补充。
先介绍一下青苗法。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尽管出发点是政府和人民都获得实利,实践过程中却产生了盘剥百姓的后果。
青苗法的具体内容,用现在的话讲,就叫做“粮食抵押贷款”。大意是:国家有意振兴,而粮食、货币储备不足。可以让百姓预估粮食的产量和市场价格,在种粮的时候(青苗)就抵押给官府换取贷款。等收成的时候再换成钱,加一点利息还给官府。具体政策很繁琐,本质上是为了用“市场经济”的远离更“有效地”配置资源,让百姓不会在丰年因为缺钱而撂荒;歉收时也不至于因缺钱而破产,卖土地给富人加重兼并。
王安石和吕惠卿设计好草案后曾向大臣征求意见。苏辙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第一、“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而在繁琐的出纳过程中,官吏被赋予了过大的职权,使得律法不能有效地监督。他们会否为谋私利而滥用权力,做出有害法令与百姓的事情呢?
第二、“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恐鞭锤必用,州县不胜烦矣。”这几句话是至理名言。贷款给百姓,得到了钱,就算品德好的人也不免花在别的用途上。到了还款的时候,即便是有钱人也不免拖延时间。到时候官员催贷的压力一重,免不了会滥用权力做些伤民的举动出来。
综合以上,苏辙提到了唐朝著名的财政官员刘晏的话:“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使吏依法督责,非民之便……有贱必籴,有贵必粜,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
以上是苏辙的观点。司马光也反对青苗法,说民间的富人放贷,都有本事把穷人的财产蚕食干净;何况官办贷款可以逼迫?吕惠卿说青苗贷款,又不勉强你借钱,愿意就贷款、不愿意就不贷款嘛。
司马光反驳道:平民百姓只知道借钱的好处,想不到还钱时的害处,你愿意出钱就有人愿意贷款,不但不用官府强迫,也用不着富人强迫。当年赵太宗为了打仗,用“和籴”的方法,让河东百姓卖粮食换成货币来交税,官府出钱买粮食来供养戍兵。当时粮食很值钱,老百姓都愿意和官府做交易,于是形成制度。后来通货紧缩,粮食价格狂跌,税收还按照货币的标准,于是成为河东百姓最痛苦的祸害。青苗贷款虽然暂时有效果,恐怕日后又成为第二个祸害百姓的和籴法。
司马光同时认为,从唐代开始,以货币之“税”代替实物之“赋”的制度是罪恶的源头。江南粮食堆积如山,而闹钱荒。老百姓有粮食,朝廷不收;老百姓缺钱,朝廷偏偏逼着要钱。于是使得粮食价格变得越来越低贱。“弃其所有,而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以上是司马光的观点。
苏轼反对青苗法,提到一个观点:宋神宗施行青苗法时,反复地说随老百姓的意愿,不会成为强制性的制度。但过个几代人以后,遇到贪婪的君主与臣子,神宗如何保证他们不靠这种制度来盘剥百姓?
地方官员也多有反对青苗法。例如一个叫范缜的地方财政官员说“粮食还在田里,不顾丰收歉收,就估算好它的价钱;粮食熟后还没有收割完毕,就逼着还钱,这是变相的抢劫。”
其它的论点都雷同,就不赘述了。当时的官员对青苗法的先天缺陷很明了,他们的观点也可以用解释现在的许多具体问题。
美国人不是放话说住房贷款超过偿付能力的人,都是犯了贪婪的原罪,是咎由自取吗?
苏辙听到了这话,就会语重心长地说:房贷这个事情,你愿意出钱,就有人愿意贷款。钱一旦拿到手中,就算品德好的人也不免花在应急的事情上,何况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大学贫困生用助学贷款买手机引发的争议就是一例。到了还钱的时候,就算有钱的人也难免拖拖拉拉,何况那些本来就缺钱的人?美国新闻不是也说,在金融危机最严重的现在,居然还有数以万计的百万、亿万富翁们每天都在研究怎么避税?
既然这已经成为一个千百年来不断发生的现象,就应该用“客观”的思维对待之,不应该空谈道德。拥有社会资源的人没有尽到舆论宣传教育的义务,这是“以不教民战谓之虐”。 中国一千年多年前“封建时期”的大臣都明白的道理,为何美国的精英们会不明白呢?揣着明白装糊涂?
苏辙还会说,新自由主义者鼓吹的市场经济本意或许是为了有效地配置资源。但房贷这种事情有太多、太繁琐的账面交易,不免让下层管理人员拥有过大的审核权力。也由于过程太繁琐,无法通过政策、法律进行有效地监督。这时你就无法阻止金融界的人员滥用放贷的权力牟取私利。到了要还钱的时候,自然少不了各种各样的逼债手段。你本意是惠民,最终却会用逼债让百姓陷入惨痛的生活剧变中。美国不是有老太太因为住房被收回而自杀吗?无数夏洛特们因善于逼债得罪了一个人种引发的冤冤相报。试问中国一千多年以前的“封建时期”官僚都预言到的现象,为何美国的精英们会不明白呢?揣着明白装糊涂?
有人也许会说,也许资本家们犯傻,也许资本家们居心叵测盘剥百姓。但那些不自量力借钱的人,本身也有罪过。他们的贪婪是实实在在的,贷款历来是自愿原则,又不是被逼的。怪不得别人。
这时又轮到司马光出来为百姓说话了。人人都有自己的社会分工。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付出了大量劳动,却只得到很少的报酬,利润都被“资本”瓜分了。要他们在谋生养家之余在研究学术的课题是强人所难,何况要专家学者做什么?老百姓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同时在“专家叫兽”的垄断之下既缺乏信息也没有话语权。
这时舆论大肆宣扬“贷款买房就是好啊就是好”,老百姓相信你很容易就接受了。无数人争当“美 国老 太太”式的购房者。只看见了贷款买房的好处,没看到还钱时的坏处,总会有人愿意的。贷款一把房价哄抬起来,就算是不愿贷款的人也要负债才能买得起住房。
以前的人住房、教育、医疗、养老都有专门的福利保障制度,与个人的工作、户籍挂钩。后来统一改成“和籴法”,福利不直接分到人头上,而通过提升工资的方法,让人们自己自由花钱购买。无非是养猴人把朝三暮四的伙食标准改成朝四暮三罢了。
老百姓富有的是“劳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都不要;老百姓缺的是“货币”,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却逼着你用货币。导致什么结果呢?——在宋朝是“粮食”这种劳动产品相对于货币贬值,表现为硬通货的通货紧缩;在今天则同样是劳动产品相当于货币贬值,表现为法币的通货膨胀。无非又是一层盘剥而已。
感觉意思没到,再说细致一点。司马光评价用货币“税”代替劳动产品的“赋”,是“弃其有余,取其不足,农、末皆病。”如今劳动者每天工作十几小时,动不动无薪加班,“劳动产品”是明显有余的。而买什么都要花钱,钱偏偏掌握在资本家、银行家和政府手中,是我们不足的。住房、医疗、教育、养老,诸如此类的“社会必需品”,则是新时代的“税收”。人民有劳动,“社会必需品”不要我们的劳动。人民没有钱,“社会必需品”逼着我们花钱。
如此这般,岂能怪平头百姓向资本家、政府借入超过自己偿还能力的贷款?宋朝,百姓为了交税到卖土地、卖儿女的地步。现代,百姓为了供儿女读大学,也到自杀的地步。能有多大区别?
司马光这“守旧派老顽固”能看到的道理,现代的资本家们、专家叫兽精英看不到吗?
何况放贷者的权力过大,法律对他们约束的能力就越小。压力过大,你无法保证他们不滥用权力放贷,更不能约束他们滥用权力来逼债。在宋朝滥用的是政府的权力,在现代则滥用民事法律赋予的权力。
宋朝范缜说青苗法施行,苗还在田里就估值,稻谷还没收就逼债,则现在助学贷款也是一例。读书时就判断他工作的收入,刚毕业还找不到工作就逼着还债,这里面难免会有损害道德、仁义、公平的事情发生。
宋朝青苗法的实施过程中,下级官员拼命扩大放贷范围与额度,把增加的收入作为自己的政绩。同样的事情难道现代可以避免?美国银行不是逼着工作人员比业绩,哭着喊着求人用自己的房贷,不问对方的偿还能力?中国银行不是逼着工作人员比业绩,哭着喊着求别人用自己的信用卡,为业绩不问对方的偿还能力?美国金融危机的昨天,未必不是中国房贷、信用卡的今天。然而同样的事情仍然在一千多年前就有过了,从唐朝一直到宋朝。清清楚楚写在史书里的陈年旧事,老百姓有自己的专业分工,或许不知道,那些专家、叫兽、精英们干什么吃的,凭什么不知道呢?老百姓不知道,资本家难道不清楚?
苏轼还有问题呢。用放债制度(贷款)代替劳动报酬(被精英冠名为“社会福利”,好像是恩赐一般),即便这样的制度可以平安施行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三十年之后,谁能保证不碰上贪婪的资本家与腐败的官吏,把制度的剥削功能发挥到极致?即便最初是自愿贷款,三十年过后,会不会变成强迫贷款呢?现在哪个平头百姓可以不贷款买得起房子?
综上所述。宋朝的时候,青苗法刚刚施行,司马光、苏辙苏轼等人就看到了这种放债制度的诸多弊病,说明这些弊病完全是可以预见的。古人可以预见的规律,今天的人本该懂得,有能力不去重蹈覆辙。当然,对老百姓而言是倾覆,对贪官污吏与资本家而已是难得的盘剥机会。以美国金融危机为代表、世界范围的信贷体系崩溃,证明了他们仍然放任了这个宋朝就被反复辩论过的现象之发生。
有趣的是,用保险、信贷代替制度性福利,当初就是用不带主观色彩的“经济理论”催生的;到了放债、欠债的人都缺钱时,居然大谈起道德来。买房负债过重的这些房奴们,果然都是道德败坏人格缺失的贪婪鬼么?一种制度让如此多的人被扫入道德不耻的垃圾堆,恐怕也该反省制度自身的道德吧?老庄说掊斗折衡而民不争,绝圣弃智复归孝慈,其来有自。
顺便再跑题谈谈王安石变法的一小点问题。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很多,青苗法为首的几条都有明确的问题。司马光等人否定青苗法,有理有据,有实践有调查,是凭着良心的。然而青苗法被大小官吏群起而攻之,“天下皆曰其不可”,这就与法令的效果无关了。
《墨子》中有一个故事。一个弟子弃官不做,跑来 向 老师墨翟诉苦。墨子问人家怎么你啦?弟子说:君主不诚实,答应给我一万块的月薪,结果只给了五千,所以我辞官了。墨子问:如果他给你两万块的月薪,你还辞官吗?弟子说那就可以。于是墨子说,看吧,你不是因为君主不诚实而辞官,而是因为嫌弃待遇不够高而辞官。
同样的道理。如果王安石以坚守青苗法为前提,同意放弃权力,并让那些被他摒弃的士大夫复职,恐怕青苗法早就顺顺利利成为国策。从唐代到五代十国,无数虐民敛财的弊政被宋朝沿革下来,几时被全天下的高级官僚群起攻之过?那些反青苗法卖力的地方官向朝廷缴纳“羡余”时不照样洋洋自得?
应该说,整个官僚集团的利益因为王安石变法被损害,这是大多数官僚反对变法的根本动机。所以当司马光反王安石的路搞改革时,照样被官僚集团围攻。后世引发党争,执笔修官史的人干脆说靖康以来宋朝的国耻都是几代以前的王安石改革造成的。
需要注意到,一切损公肥私的小集团,在保护私利的时候都会“舍言欲之而必为之辞”。他们的目的不可告人,但手段要么经过包装,要么选择突破口,一定要合情、合法、合理。不善于用墨子的辩证法来思考,很难看出破绽。
想要求本溯源,看穿人心,只能凭人生实践积累的感觉与经验,不存在一本说明书教你怎么“推背”。所以毛主席在庐山会议上说林彪集团有毛病,连久经考验的周总理都觉得难以置信。直到问过老实人陈永贵之后,才叹服“毛主席就断定他们的活动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嘛,毛主席真是神了,你不佩服不行啊。”
话说回来,有人相信毛主席斗败了蒋介石,把美国、苏联无数智囊精英耍得团团转;却又说主席冤枉了无数知识分子和老革命,是晚年犯糊涂,真是夏虫不可语冰。
名实不符的“阴谋”手段三千年里一直有,到现在也没什么改变,三千年之后恐怕也不会改变。举个最近十年的例子。资改要推行新税制,要地方顶着骂名搞国企改制、教育改制、医疗改制,诸如此类;然而政令出不了南中国海,怎么办?相国就得扛着棺材趟地雷阵,为“反腐”不顾身家性命。结果国企卖了,土地卖了,公费医疗卖了,公费教育卖了……唯独相国的那口棺材没派上用场。为什么?腐败官员们都老实执行南中国海的政策去了,哪有时间挖深渊、埋地雷啊?
“反腐”这把尚方宝剑也是流行了几千年。从汉朝开始,汉武帝就喜欢逮着诸侯们反腐败;一直到挪用军费办寿辰的老佛爷,也为杨白劳小白菜、刺马等四大奇案趟了不少地雷。另一把尚方宝剑叫做“亲民”,则另有用途,以春秋田成子为代表,是舞弄亲民之剑的个中高手。然而美好的事情总是反逻辑的。就业减少,加班延长,工资下降,物价飞涨,内需严重不足,美元国债稳步增长,国内暴乱、冰灾、地震,国外舆论压力、领土争端……奇怪网上总有一批残羹剩饭,每天乐滋滋地炫耀自己被人亲民了。
庄子在朐箧篇里把仁义比作包裹。他说要防掏包的小贼,就必须把皮包做得结结实实,拉链和锁扣卡得死死的;遇上大贼,直接骑摩托把包扯来就跑,生怕包不结实、拉链和锁扣不紧。由此观之,关心皮包是否结实的人之中,不乏抢包的强盗。关心仁行义举是否受黔首爱戴的人中,将有窃国者。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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