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在养老制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已基本没有悬念。这次养老金改革主要的考虑是要解决养老金巨大的资金缺口和不公平问题。当前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只要养老金缴费满15年,就可以在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显然只缴纳15年和缴纳30年的人对于养老金的贡献是截然不同的,但是在退休后养老金的差异仅在于个人账户部分,与其贡献是不成比例的。另外,公务员养老金在4000元左右;同时地区之间差别较大,东部地区公务员养老金明显高于西部。事业单位比公务员低20%-30%,企业养老金更低,大部分在1500-2000元左右。
针对缴费年限和并轨的改革可以起到一石多鸟的作用,一方面提高缴费年限和并轨,可以减少养老金收支差距,在一定上缓解养老金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让贡献与索取相适应,实现多缴多拿,更能体现公平的原则。这样的改革似乎让养老金回归了它的本意:提供一份全民共享的保障。
但是别高兴太早,这次的改革更多只是治标,而不是治本。据估计2013年养老金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对于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上面的增幅更多只是杯水车薪。由于大部分人的缴费年限实际上都远超15年,提高缴费年限不会带来太多的增收。并轨也只能在一定限度内缩小收支差距,因为并轨主要还是侧重于公平。
更加值得思考的是,提高缴费年限谁是受害者?显然有着稳定工作、固定收入的公务员、白领不会受到影响。受影响的人会是那些只缴纳15年养老保险,只能领取最低养老金的那些人。他们之所以只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那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靠着微薄的收入糊口,每年几千块的养老保险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负担。这些人有城市的环卫工人、小商贩、小个体户,有进程务工人员,还有那些中年失业,甚至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改革之后,他们被迫要缴纳更多年的养老保险,虽然在退休后可以领取更多的养老金,但是在当前给他们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我们可以实现多缴多拿的公平,但是忽略了这些城市最低层居民的福祉,公平都要大打折扣。这些人既无法纳入当前的社会救济系统,他们在退休后只能依靠自己的养老金,因此他们最需要社会的帮助。
提高养老金缴纳年限咋一看挺好,但未必能带来太多的收入,反而会让本该受社会帮助的人承担大部分的改革成本,这绝对是巨大的不公平。好的改革应该是提高效率的同时,要实现公平。改革的成本应该让受益的人来承担,让最具有负担能力的人来承担。
对于养老问题,前段时间热议的逆向抵押,实际上就是以房养老,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未来养老的一条重要出路,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换取养老金,养老金的缺口也就不是问题。姑且不论逆向抵押与中国人留遗产的传统观念相悖,对于有房的人这是一条非常好的养老方案,但对于没有房子的人或者房子无法进行抵押的人,他们该怎么办?
如果讨论更大范围的公平,养老保险制度只是覆盖城市范围,只解决城市居民的养老问题。而对于7亿农村居民,只能依靠养儿防老,富裕一点的地方还有村集体养老,落后的地方养老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既然我们养老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实现更大的公平,养老方面的城乡差距是我们无法绕开的难题。
在设计养老制度的改革方案时,国内似乎陷入了一个思维定势,所有改革方案,无论是提高缴费年限,还是逆向抵押,都只是关注于养老资金的缺口上,试图缩小资金的缺口,而忽略了养老制度的本意。养老制度根本还是为了给全民提供一份保障,保证老有所养,是为了全民的福祉。而现在的改革方案都有些脱离这个宗旨,在设计方案时都很少考虑公平的问题,特别是需要社会援助的弱势群体,更不用说还没被养老制度覆盖的农村地区。也许这是18.3万亿这样巨大的资金缺口所迫,在这样的压力下也有理由先考虑填补资金缺口,先保证养老制度能维系下去。
现在我们在设计养老制度改革方案时,应该跳出思维怪圈,应该有新的思路。让养老制度立足于全民的福利,一方面要填补养老资金缺口,另一方面要照顾到所有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和还没有养老金的农村居民。资金缺口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在于财政对于养老投入过少,中国只有7.5%的财政收入投入社保,德国达到了55.5%,美国也有30.2%,所以未来政府的投入才是弥补资金缺口的主要途径,这个还相对容易实现。
要实现公平,我们要做的更多。必须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养老制度,可以分成几个阶段来做,可以先建立基本的养老金,标准可以低一点,但是力求全面覆盖;在以后的阶段逐渐提高标准,通过较长时间实现城乡相同的保障水平。还要照顾到城市弱势人群,打破部门分割,让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交织,实现无缝对接。要实现公平,绝不是仅仅依靠更多的投入能现实的,也不是弥补资金缺口就够了,需要把改革的思路放在公平上,考虑到所有群体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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