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李黑黑”隐藏啥阴谋?
原载:强国网:http://www.lnxv.com/
近日,北京“黑律师”李庄被抓,犹如在重庆打黑除恶这团烈火上再浇上一桶油,广大民众为之欢欣鼓舞,而极少数人灼热难耐,有的人由此不仅发出许多新的、分贝值更大的杂音,还有人急不可耐地赤膊上阵,公然为“黑律师”李庄张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接受央视《新闻1+1》主持人董倩采访时,以其特殊身份公开为李庄鸣冤叫屈;北京律师协会某些人掀起一股声援“黑律师”李庄的浊浪,并拉起一支队伍,气势汹汹杀奔重庆“兴师问罪”,其嚣张气焰登峰造极;另一些律师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和公安部,以维护律师合法权利为名,试图掩盖盛行于律师行业的“黑规则”;某些媒体也跟着掀风点火,接二连三地发布一些“打黑还是黑打”等质疑。似乎他们才是法律的维护者、正义的维护者、秩序的维护者。
然而,他们的表演,实在是太露骨,太拙劣,太丑陋!不仅充分暴露了他们一丘之貉的丑陋嘴脸,更充分说明了重庆采取断然行动的紧迫性和正义性。可以这样说,“黑律师”的“造假门”事件,是一块试金石。在这块试金石面前,人们一下子就认清了谁在为黑社会张目的真实面目。
就“黑律师”案而言,从目前已经曝光的信息看,李庄依仗自己“上面有人”的特殊背景,利用自己知名律师的行业地位,和畅通于律师行业披着合法外衣的“黑规则”,知法犯法,不仅授意同为律师的吴家友收买警察,同时还唆使被告翻供,暗示被告作伪证。他的这些非法行为,结合他“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的广告词,让人们彻底看清了他又黑又贪的无耻嘴脸。
有人根据其既能捞钱、又会捞人的行为特征,给其取了个“李捞捞”的外号。我觉得还不够,不妨称其为“李黑黑”, 似乎才更符合他的形象!
作为律师,他的职业道德应该统一于国家的法律,满足于社会的正义,一致于民众的意愿,这是律师的本分,也是律师的天职。可李庄呢,将法律当作山头,用丛林法则周旋于法庭内外,为钱而辩护,为大钱而非法辩护,为巨额利益而铤而走险,成了一名赤裸裸的“钱奴”!在他的眼里,只有钱,只有自己的利益,而其他的一切,包括法律,包括秩序、包括道德、包括社会正义,全都不放在眼中。他不仅颠倒了律师和法律的关系、律师和雇主的关系、律师和法院的关系,更重要的是颠倒了法律的性质。他的所作所为,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挑战了法律的权威,戏弄了公众对法律、对律师的美好期待!
可以这样说,李庄类“黑律师”,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们公然与民为敌,甘愿充当黑恶势力的帮凶,他们是社会的害群之马。他们比黑社会更黑!
尽管“黑律师”李庄有通天的本事,但在“打黑书记”薄熙来面前,也不过是一团不堪一击的软泥。薄熙来领导下的重庆打黑,不出拳则已,一出拳就击中“李黑黑”的七寸之处。重庆公安机关明察秋毫,采取断然措施,抓了“李黑黑”,不仅有效打击了“李黑黑”的嚣张气焰,也及时斩断了伸向审判工作的黑手,为打黑除恶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秩序和环境。这也再次应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谶语。
“李黑黑”被抓,彻底打乱了某些人的如意算盘。他们的那个急啊,那个愁啊,那个慌啊,那个恨啊,一齐涌上心头,却又无以言表。
常言说得好,狗急了要跳墙,兔子急了欲咬人。为了挽救其失败的命运,何兵“叫兽”首先赤膊上阵作跳梁表演,然后又有人发起了对“李黑黑”的集中式声援行动(说捞人行动更切合实际)。从表面上看,他们打着维护律师合法权利的幌子;而实质上,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
重庆打黑除恶行动,由于斩断了一些与黑社会有着密切关系的利益链,从而引发了某些人的强烈不满,但又不便公开地表露出来。先前被薄熙来严厉批驳的杂音,是这种不满心态的反映;这次由“叫兽”率先发难,发表种种似是而非、混淆视听的言论,兴风作浪,推波助澜,加上某些无良律师和媒体发起的对“李黑黑”的声援行动,更是这种不满心态的集中式爆发。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企图转移人们对重庆打黑拔伞的视线,浇灭人们对重庆打黑拔伞的信心,诋毁重庆打黑拔伞的社会价值,扭转重庆打黑拔伞的纵深发展,掩饰他们黑社会的潜在本质,这或许就是这次集中式声援“李黑黑”行动隐藏的巨大阴谋之所在!
那么,在这些人的背后,是不是有文强“黑保护伞”的授意,是不是有重庆黑社会“黑保护伞”的暗示,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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