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三)
(续) 第一章 振兴公有制经济的紧迫性:
三、解决当前重大经济问题必须振兴公有制经济
(四)扭转民族经济被外资控制的趋势,必须尽快振兴国有经济
1.这种不良趋势的主要表现
目前人们议论较多的一种经济态势,就是大量原有的中国企业已转成外商独资企业和外资控股企业;在各地的城乡开发区,外资企业更是占相当大的比重,民族经济被外资控制的不良趋势正在显现。
原本,利用外资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国外现代科技和管理经验,创新中国民族产品品牌,发展中国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中国民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壮大整个民族经济。可是,这样的目的后来却悄然发生了变化,似乎利用外资的目的变成了增加各地的财政税收。多年来,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某些“宽松”政策下,外商逐步地以多种手段直接大量投资中国,拓展外资企业,不断扩大对中国市场的占领。外商有的与中国企业先合作、合资,进而收购股权取得企业控股权;有的整体收购中国企业的全部资产,成为外商独资企业,收购之后,迅即废弃原中国企业的品牌、驰名商标,然后用外国品牌、商标占领中国市场;有的专选中国一些行业的龙头企业实施并购,随即控制行业市场。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跨国公司,它们凭借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和雄厚的金融垄断资本,投资中国的战略目标就是侵占、瓜分中国市场,推行新殖民主义。有资料披露,截至2004年,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中,跨国公司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己占据国内1/3以上的市场份额。[①] 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排名前5 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目前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已在 21 个产业中拥有资本控制权。[②]
令人担心的是,这种趋势至今并没有扭转的迹象,并有继续恶化的可能。由世界银行与中国政府有关研究部门联合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和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的社会》报告,认为中国在未来的20年要进一步发展,就要实现“中国与全球市场的一体化”,“向一个更为开放的经济体转型,特别是实现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并主张“通过外国金融机构参与来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③]该报告强调中国应更加开放,融入全球化,但是却没有揭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全球化的本质,也不讲如何维护中华民族的经济利益和民族经济的独立自主性。如果真的按报告的这些主张实施,中国民族经济将发展到更严重的被外商控制的境地,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2. 继续扩大私有制经济比重只会导致民族经济的殖民化
中国民族经济被外商控制这种不良态势的发展,与经济私有化的扩展是密切联系的。在目前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上,私有制经济在中国民族经济中的比重加大,只能导致整个民族经济国际经济竞争力的减弱。民族经济指的是,经济所有权从而经济控制权属于本国公民(包括本国的阶级整体和个人)而非外国公民的经济。现阶段中国的民族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中国的私营经济或私人资本(其人格化即民族资本家)历来具有进步性和软弱性这种两面性,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是如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中国,他们的这种性质并没有改变。事实表明,在公有制经济强大之时,一般私营经济可以依附于公有制经济;但是在公有制经济被严重削弱的态势下,私营经济就会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开始寻找外国资本做靠山。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牵手外国跨国公司的现象,就是证明。[④]我国私人资本所在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在2007年发端于美国金融危机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它们普遍陷于困境,纷纷要求国有银行提供信贷资金,甚至要求发展私人银行,试图摆脱社会主义国家对金融命脉的统一控制,这就说明,一旦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严重削弱,民族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就会背离社会主义经济方向。我国私营经济的这些天然弱点说明,它们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决不能成为我国独立自主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支柱性经济。如果出现私有制经济替代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不良态势,这必然意味着中国民族经济将成为国际上帝国主义经济的殖民化的附庸经济。
3. 惟有振兴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才能维护民族经济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独立自主地位
在当代中国的各种经济成分中,从生产关系的本质属性看,内部协作能力、创新组织能力、科技攻关能力、资源调动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最强的是国有经济;从物质基础看,资本实力最强的也是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民经济的核心。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要发展具有战略价值的高新核心技术和民族品牌,提高民族经济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要防止中国战略性产业和支柱性产业(如关系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军事工业、金融、电信、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矿产能源、供水、粮食等产业,对本国国计民生有全局和长远作用的房地产、中医药、文化等产业)被外资控制,要维护中华民族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要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周期性经济危机)国际环境中维护中国国民经济的长久稳定运行,都不能不发挥国有经济的关键性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最强,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基本上是国有企业。2011年中国大陆(不包括台湾)共有61家公司进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其中只有华为公司(第351位)和江苏沙钢集团(第366位)两家“民营”企业,[⑤] 而诞生于1975年3月的沙钢集团,还有着苏南乡镇集体企业的公有制“基因”。因此,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中国整个民族经济才有可能增强凝聚力,形成较强的参与国际竞争的整体竞争力。
(五)振兴公有制经济是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根本要求
以上分析说明,当前要标本兼治地解决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通货膨胀、经济结构失衡、国内市场相当部分让外资占领等重大现实经济问题,都要求振兴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尽快纠正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的不良态势,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全可以说,只有坚定不移的振兴公有制经济,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真正把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落到实处,促进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初看起来,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似乎离开解决现实经济问题距离较远,其实不然。如前所述,唯物史观揭示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任何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因而,现实的经济问题都与所有制的实现过程和实现形式关联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成,真正使广大人民取得国家主人翁的地位,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而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因此,在中国现阶段,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克服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一切新困难,解决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前无古人的崭新经济形态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事实告诉我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只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能使当代中国发展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这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揭示的重要经济原理是绝对不能违背的。如果不下决心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振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促进公有制经济恢复到应有的主体地位并得到巩固和发展,而是避开所有制这个基础性的问题,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国民经济出现的向下现象或经济问题,那就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如果在目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严重削弱的不良态势下,像有些人主张的那样,还要通过所谓改革“攻坚”,继续缩小国有经济的比重,那么,结果必定会使所有制结构的现存不良态势和已发生的经济问题更加恶化;这对整个中华民族来说,只会带来像原苏联那样的十分有害的、危险的后果![⑥]
四、振兴公有制经济时不我待
(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⑦]。不言而喻,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社会主义性质的各方面制度的总称,因此,在经济制度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经济制度。这个根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可见,全面地学习宪法的这些条款,应当确立这样的认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只讲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讲根本经济制度,只讲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不讲公有制在其中占主体地位,都是有片面性的。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根本性和主体地位,至关重要。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只有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人,才能取得生产过程的控制权、产品的支配权和分配权。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只有处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中,共同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才能依靠自身力量,自主管理社会生产过程,才能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真正公平地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所以,公有制这乃是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证,也就是“命根子”。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动摇不得,削弱不得!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都强调过,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⑧]
——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这一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⑨]
——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指出,“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⑩],这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加快实现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宝贵经验之一。
这些重要论述,都是贯彻了宪法精神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公有制主体地位收到严重削弱的不良态势,两相对照,这只能说明,宪法关于公有制重要地位的规定在近些年来的经济改革开放实践中受到了严重违背。既然我们的改革开放经济实践是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的,那么,出现这种不良态势当然需要从掌握经济改革决策权的领导干部身上找原因。当然有主观愿望良好而经验不足造成失误的原因。但是,看来这方面并不是主要的。公有制经济较长时间地被削弱,这不能全用经验不足来解释。应当承认,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在国际金融垄断资本有意识地在全球推行新自由主义、主张私有化的国际环境下,在国内外依然存在企图分化、“西化”(资本主义化)新中国的敌对势力的条件下,如果掌握经济改革决策权的人,淡化了社会主义经济观念,模糊了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界限,对公有制主体地位发生了动摇,就会误导改革的方向,现实中出现把改革与私有化画上等号的舆论,并付诸实践,得不到制止,这不能不归结到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扭转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严重削弱的不良态势,最为迫切的,是首先领导干部要确立宪法意识,坚定社会主义方向,端正思想路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意识是最高最重要的意识形态。遵守宪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国家宪法,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责任。但是,对处于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来说,增强宪法意识更为重要。发现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行为,领导干部如果能够站在维护宪法的高度,挺身而出,站出来说话,那么这些错误行为就有可能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增强宪法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和人民经济利益的高度责任感,这是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组织保证。
(二)振兴公有制经济具有非常的紧迫性
必须看到公有制主体地位本身面临的危险性,这就是,恢复和振兴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有利条件正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少。而扭转公有制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这种不良态势的时间拖得越长,现实经济中的不良问题就越会继续加深而更难以解决,因而振兴公有制经济具有紧迫性。
在目前比重越来越大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如果追朔到改革开放起始的上世纪80年代,可以清楚地看到,凭借私人自有资本发展起来的私营经济,只占较小部分。对这样发展起来的私营经济,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理所应当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其继续发展。然而,目前的私营经济中相当大的部分,却是原先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通过资本主义国家传来的“经理层购买(MBO)”这类私有化“改制”方式而形成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资本积累、资本拆分而扩展起来的。[11] 要加快改变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严重削弱的不良态势,要削弱私人资本绝对量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过大的态势,势必应当把私有化“改制”的原公有制企业,再改正过来;同时还有必要积极发展新的国有、集体经济,这将在以下章节论述。
实施这种将私有化企业恢复“公有化”的措施,是完全有现实可能性的。须知上世纪90年代末以后出现的一股风似的私有化“改制”,并不是那些被私有化的公有制企业的厂长、总经理自己主动进行的,而是由不少政府部门在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以企业深化改革为名,制定某些具体政策强制推行的。因此,通过“改制”形成的私营企业中的“老板”,许多原先是共产党员,受党教育多年,其中的许多人从内心并不十分认同私营化,只是由于上级政府部门强制性要求这样“改制”,而不得不服从。这可以从一些“改制”企业的“老总”对经理层购买这种“改制”方式有所抵制、有的还主动要求在企业中留下一定比例的公有股权这种现象反映出来。[12] 因此,只要这些人还健在,把私营化的企业改回公有制,并纠正私营化“改制”过程中大量公有资本的流失,就并不是难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批“改制”企业的“老总”年龄已逐渐增大。当时四、五十岁的厂长、总经理,现在已经五六十岁,有的已经开始考虑把企业交给自己的子女。如果再经过十年左右,这一类企业都已经由他们的第二代来控制经营,这第二代会完全把企业当作自己上辈留下的私有财产,而原来的老职工又已经离开企业,许多当初私有化“改制”的事情就难以核实。如果到那时才想起“公有化”的必要性,那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振兴国有经济具有紧迫性,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应当说,今后几年,用较少的代价、在比较安定的氛围下实现公有制经济的振兴,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关键在于下定决心和采取适当的步骤。
(第一章到此结束。 待续:第二章 辨明理论是非)
[①].王志乐.2004跨国公司在中国[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4月版,电子版第88页(引自:http://book.chaoxing.com/ebook/detail.jhtml?id=11280970)
[②].时卫干.外资角色再审视:28个主要产业中21个外资控制[MOL].: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6:54 ;另参见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编著.中国产业地图[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③].参见世界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课题组著:《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和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的社会》(china 2030 Building a modern Harmonious, and Creative High-income Society ):《专题报告五:第三章:〈中国与全球市场的一体化〉》(中文版,见“新浪爱问共享资料”网:http://ishare.iask.sina.com.cn/f/23488398.html)。
[④]参见严红枫,陆健.温州:在质疑中转型[N].光明日报,2007-3-15第5版.现在,有的地方政府提出“以民引外,民外合璧”的所谓发展战略,鼓励并扶持民营企业即私有企业与海外著名跨国公司合资合作。这主要是出自增加地方税收的价值取向。但是问题在于,在国际垄断资本处于竞争强势地位的状况下,“民外合璧”,极大的可能性是私有民族企业参股跨国公司,而不是取得控股地位,这就必然增强国际垄断资本的竞争力,对民族经济尤其对公有制经济造成不利。
[⑤].参见百度百科网《世界500强》,http://baike.baidu.com/view/34435.htm
[⑥] 2012年2月2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办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和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的社会》报告发布会上,世界银行行长罗伯特 • B • 佐利克做了《实现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发展:中国的战略选择与国际经验》的讲话,他在书面讲稿(准备稿)中明确主张,“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多地依靠市场和私营部门”,并说“这份报告不是简单地提出教科书式的解决方案,而是基于对政治经济学挑战的认识。”(其中的黑体字由引者加黑,引自http://www.shihang.org/zh/news/2012/02/27/world-bank-president-zoellick-opening--remarks。)这份报告要挑战的,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揭示的关于私有制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导致居民收入两极分化和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客观规律。这不能不使人想起原苏联在解体之前,1990年9月出版的《向市场过渡 构想与纲领》(简称“500天纲领”),这个纲领的核心正是鼓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它加速了苏联经济、政治的全面危机,出台400天不到,苏联就解体了。参见何干强.经济学西化:苏联亡党亡国的重要原因[J].山东社会科学,2011(7)
[⑦].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⑧].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42
[⑨].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0
[⑩].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
[11]这里有必要说明,在改革之初,调整所有制结构,将某些行业原先经营不善、适用于私人经营的国有制企业,通过严格的资产评估,转为非国有企业,这是必要的。但是,那只应限制在某些中、小型国有企业,而且这种局部的非国有化,并不非要转为私营企业,也可以转为自主经营的集体企业。但是后来的私有化“改制”,却是大批的、一刀切地将国有、集体企业全面的私有化。
[12]笔者参加江苏省邓小平研究会专题调研组,在苏南调研时,苏州地区的干部在座谈会上反映,在集体企业“改制”时,不少办得好的企业的“老总”,开始时是采取抵制态度的。在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制”时,有些企业领导明确提出,自己不宜购买全部股份,企业中必须留下10%的国有股,这主要是希望企业“改制”后,仍能与国有经济保持一定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这种私有化做法的怀疑,为日后一旦改变政策回到公有制留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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