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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主要领导说:你们告到中央胡锦涛主席 , 温家宝总理, 甚至联合国都没有用 ,我们不办理你们没有办法
我们阳新县地税局<1997年前归咸宁地区管辖>的在册、在职、在编,阳新县地税局张榜公示46人名单,工作十几年的地税局职工。1994年6月30日前国、地两税分家时。原阳新税务党组安排270人到地税局工作。包括50名待业人员,其中有面转正4人(附阳税发〈1994〉087号,附机构分设前50人名单),分到国税局75人全部转正,全国,全省机构分设前人员都办理。(全国、全省只有阳新46人和蕲春十几人没有办理),46人也属省政府明确规定的1993年11月16日在册人数(附蕲春县地税例型在册名单)。阳新县地税申报在册名单不给我们。省局下文1994年7月27日鄂地明传字(1994)1号文件。46人上了工资表、(附周会明作为46人代表领工资表)县局经办档案、报市、省局备案。《附(1994)1号文件》。分设时怕人员超编,省局1994年12月12日。鄂机编办下文(1994)001号文件。全省人员核定17094人,咸宁市1208人,阳新270人,46人属编制冻结内人数。《附机编办001号,鄂编办发(1997)6号,中编办发(1996)10号》全省地方税务局为这批人员在全省地税开展工作。省局1995年2月28日鄂地税发(1995)063文件。专门下文办理税务工作证、税务稽查证及税务标志着装和中国税务胸章。(部分人员安排下岗前两证被逼迫收回说假换新证)(附税发063文件)阳新地税申报正式才能发给。46人取得国家公职人员合法身份。省局在阳新搞清退试点,发现46人没有办理手续,纯属于阳新地税局不负责。
在册周会明在2001年被清退。当时去咸宁地区地税局知情樊有才局长(当时任市局长)他说机构分设以前待业人员,除了个别有严重错误,全市其余都是过度公务员。(樊有才现任鄂州市局长作证)省局王文童局长在2005年4月12日全省人事会议提出。机构分设以前遗留问题,二次大录干,应该收回过度公务员。在清退临时人员时,要按照法律、按照政策办事。不按政策清退搞暗箱操作,最后我们输不起。阳新县地税局从清退到现在一直搞暗箱操作。损失国家、迫害职工(有省局通报作证)。在册人员不分日夜收税求上进。在工作期间收税人员百分之九十九年年基本得上先进工,有的税务标兵,部分人员光荣加入组织。为地税局做出贡献。
阳新县地税局人员拥挤,主要机构分设以后没有经省局批准,自己接收转正73人(附73人名单),加上还有不少临时人员在上班。县长、局长大量收进,造成人员恶性膨胀已达400多人。在2001年清退才得知,政府、李斌、魏伟内幕。
阳新地税局不按政策办事,清退以湖北省委办公厅文件对待46人职工清退。46人不属文件之内。(附鄂办发13号文件)。清退临时人员。省局出台明文规定1995年8月28日,鄂地发(1995)239号和鄂地税发(1999)161号2份文件精神。对机构分设以后没有经省局批准,增人指标自行接受借用、聘用,聘请人员进行全面清退。我们属于机构分设以前人员不属清退。(附鄂税发(1995)239号和鄂地税发(1999)161号文件)。省局又重下文,鄂地税发(1999)年42号,各地无权随意表态擅自办理。阳新地税用“偷梁换柱”转正73人。所以占用46人编制和指标。(附省局发42号)省局在清退人员中不负责。自己出台几套政策不检查,不监督。把责任全部推倒阳新县政府和地税。地税利用政府以权压人,作弄、欺骗、欺诈手段、红道干扰、黑道打压对待十年上访人员(附打伤图片)。黄石市地税局、县局和阳新县人民政府作弄,三堂回审,逼迫上访人领取困难补助1800-30000元。后来政府和地税向上级汇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请中央首长和记者关注。十几年青春已废,能算回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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