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楼脆脆”谈起
如何抓好拆迁和房产开发
周洋
近日上海,茶余饭后闲谈较多的话题之一,是“楼脆脆”的赔偿问题。所以,我从上海乘车回镇江的途中,和两名研究生(本文中称他们为吴同学、赵同学)闲聊的内容还是从“楼脆脆”谈起。
赵同学:“楼脆脆”的购房者对赔偿费不满意,是有理由的。据说,“楼脆脆”地段的现房价,已比当初的购房合同价上涨了百分之四十左右,而现在的评估价只比购房合同价高出百分之二十左右,购房者用退房款加上赔偿款,己购买不到同区位、同档次、同面积的房屋,大家必然会有意见。
吴同学:购房者很值得同情。他们不仅在经济上有损失,而且在精神上和时间上也有损失。“楼脆脆”的产生,根源还是在拆迁征地、房屋开发的政策和制度等方面有问题,腐败份子和“楼脆脆”同时倒下来,便是证明。
我说:目前的上海,虽然高楼林立,但是在许多地段,危旧房屋还是大量存在,若不拆迁改造,和这座国际大都市极不相称。我们镇江市,危旧房屋数量也很多,要和苏、锡、常相比,城市面貌差之甚远了。约二十多年前,镇江连续多日大风大雨,老文化宫后围墙外面的房屋和其它地段都有房屋倒塌,这些房屋是房管局的经租房,当时的房管局方局长冒着大雨到现场视察并指挥抡修,我对方局长说,“这些危房还值得修复吗?早该拆除改建了。”方说“当前的政策,只能修复,别无其它选择。”方的一位随员补充说,“房管局每年在这些经租的危旧房上花的费用,不知要比收的房租大多少倍,用这个钱翻盖楼房都够了”。二十几年过去了,这些危旧房里的住户,又受了二十几年的罪,终于盼到了如今的大拆迁。对棚户区危旧房进行大拆迁,确实属于惠及民生的工程,并且对当前拉动经济有立竿见影的效果。问题是如何抓好拆迁和房产开发,把这件好事真正办好,不要产生负面作用。
赵同学:有人测算了一下,“楼脆脆”地段的房价,从今年六月下旬至八月中旬,约一个半月时间,大约又上涨了百分之二十。其实,一个半月前,“楼脆脆”已基本建成,难道这一个半月又增加了百分之二十无形的建房成本?显然这是因为上海筹备世博会,拆迁量大,房屋需求量也相应增大,有开发商乘机人为提高房价谋取暴利。
吴同学:大拆迁推高了房价,也将一批人推进了牢房。那天我们在来上海的列车上,听那三位乘客闲聊的话,很值得回味。现在建设部决定进行闲置土地大检查,肯定又要暴露出官商勾结的问题来,对那许多晒太阳的土地,即便没有勾结,当官的也属于失职。当官的真要一心为公有所作为,把拆迁和开发工作抓好,并非难事。我认为只要为官的能公字当头,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办法很简单。第一,坚决消灭闲置地块。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无论闲置地块是否已售出,当地政府必须设法限期将该地块上的房屋建好;若该地块尚未售出,当地政府可用该土地建设廉租房。第二,坚决实行先安置后拆迁。这里所说的安置,主要是指拆迁人提供现房给被拆迁人进行产权置换,按房屋所在区位、面积、装璜等方面评估结果来结算差价。若闲置土地和拟拆迁房屋的范围在同一区位,拆迁人更可以在闲置土地上先将房屋建好,用于和被拆迁人进行产权置换,既方便了被拆迁人和不打乱被拆迁人的生活圈,而且可以减少拆迁费用,也避免了某地段一拆迁就是几千户,大家几乎在同一时间拿了安置补偿费去抡购或抡租较好区位的房屋,从而形成供不应求的假像,而人为地帮开发商抬高房价。第三,坚决让腐败分子无法得手。被拆迁人产权的确认,必须要有切实可行、合法、合情、合理的统一政策,要确保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利益不受损失,公开操作,杜绝“一户一策”。出让土地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同业竞争。开发商必须保证按统一规划和规定期限将房屋建设好,必须遵从当地政府核准(有合法合理利润并经过有被拆迁人代表参加听证)的房屋售价,必须事先将足够的开发资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款专用。第四,坚决防止出现过量的空置房。当地政府应进行认真的拆迁和房屋开发认证,根据统一规划,制定完善的拆迁开发计划,避免一哄而起的随意拆迁盲目开发。
赵同学:我赞同你这四条。我再补充两条:第五,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不得再征用土地,闲置土地超过某一百分比的城市,上级不批土地计划,防止人造地荒、囤地抬价。第六,拆迁、开发的次序,应当先老后新,即先开发老城区,逐步向外扩展建设新城区,防止东一榔头、西一棒,以免难以形成人气。
……
二位研究生是学电气工程的青年人,对拆迁和房产开发能有如此的认识,值得称赞。竞管这些见解不一定全面和正确,我觉得总能够反映出这些八零后,对拆迁和房屋开发是怎样认识的,可供有关人员参考。
(2009.8.25 周工博客访问地址:zy522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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