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 “和平演变” 中国经济的方略与智慧
在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的今天,中国经济“和平演变”的图谋广泛地受到了阻击。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住房、医疗、教育的泛市场化改革受到了全面质疑和阻击。实行了十年的生产型“增值税”在09年已被叫停,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鲜为人知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曾经是吴敬琏经济“和平演变”的暗渡陈仓的重要“突破口”。笔者在生产型“增值税”开始推行之时,就大惑不解,但笔者毕竟不是税收方面的专门研究者。但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生产型“增值税”发展,终于在09年看到了这种祸国殃民的生产型“增值税”被党中央叫停了。(文后将附近些年来专家们控诉生产型“增值税”推行的灾难性后果)。
一、吴敬琏“和平演变”中国经济的方略
吴敬琏在他那本著名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不知何故此书多年前已从各种电子图书馆——如超星,中撤除,在各种场合也绝少再提此书,但笔者手中目前尚保存此书扫描电子版,若有需要,可提供讨论。)中指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或某些战时经济在朝向商品经济的改革的逆转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生政治上权力变化,这里且存而不论。另一种是“和平演变式”的逆转。” (《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吴敬琏、周小川等著。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5月版第76页,本文所有引摘均出自此版并作认真校对,该书编者说明,本板除增加周小川两篇文章和楼继伟一篇文章外未作任何修改)。
《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就是这样一部如何“和平演变”中国经济的总体设计。过去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议论,说中国经济改革三十年是“摸石头过河”,其实辩证地看不全是,如果说改革开放前十年,在邓小平同志把关的时代,虽然有走资本主义的呼声,但公有制的主体没有动摇,他的改革底线是不出千万富翁和两极分划。“四项基本原则”还是占主导地位。说前十年是“摸石头过河”还有些可信。因为吴敬琏的旨在“和平演变”中国经济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被老邓否定并“搁置一旁”。
《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出版过两个版本,第一版是1988年版,其出版背景如本书后记所言:“《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一书形成于1987年底。 当时,继1986年底价、税、财、金、贸配套改革方案被搁置一旁,改革战略从配套改革转向以企业改革为突破口的思路。吴敬琏、周小川、楼继伟、郭树清、李剑阁等主张整体改革的经济学家认为,这一“战略转变”的方向是不正确的,他们希望将1984—1987年期间所写的方案、经验总结和理论文章出版发表,以期把整体改革派的学术观点和政策主张介绍给更多关注我国经济改革事业的人。” (《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511页)
改革的前十年“走资改”并没有市场。老吴“和平演变”的纲领的启用是改革十年之后的事。根据《百位经济学家论国富》一书介绍“吴敬琏、郭树清等人在上世纪80年代末完成的那份《中国经济改革总体设计》的研究报告,后被时任副总理的朱镕基找出来了,他不但对这份研究报告很感兴趣,而且建议逐步采取这一方案。”
一般而言,作为社科研究者来说对中国经济的研究,任由你书中有多少谬论,如果不形成政策,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都是有限的。要命的是这些具有重大政治错误的研究成果一旦形成政策,那将是致命的。从现在我们才明白当年为什么要搞“三讲”。体制内的人都知道,其实讲政治就是针对热心于“砸碗、端窝、断路、要命”踩“地雷”的“锅巴”,这正是他一届而下的应有结果。党的十六大以后,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提出后,党中央一直是在努力做“转折”的工作。因此,其实本人对两个“三十年”的划分并不赞成。
老吴说改革是“摸石头”摸过来的,那就肯定是在忽倏人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开宗明义就是要设计一套整体的,系统的中国经济 “和平演变”纲领。其内容包括“物价、税收、财政、金融、外贸”的整体的“和平演变”纲领。而绝非是根据现实情况 “摸”出来的。如果说“摸石头过河”能够成功完成“走资改”,那无异于是说“猴子在打字机上跳出了一部莎士比亚”。 他所谓“摸石头”的说法不过是掩盖有预谋复辟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主动性图谋。
我们知道要,完成中国经济的“和平演变”并非一个领导人的讲话,一个纲领、一句口号、一个设计就可以完成的。没有党内热衷于走资本主义道路思潮的支持和拥护的“内因”,“石头”也是不会孵出小鸡来的。笔者在体制内与改革同行近三十年,深知只有口号,而没有方案,没有纲领,没有战略目标、方针、原则、步骤、战略突破口永远都只是空中楼阁。我们不能想象,一句口号、一个谈话就能将“旧灯换了新灯”?“锅巴”没有那些背后的“司爷”及其手下的操作,鸡蛋也孵不出小鸡的。吴敬琏充当的正是这样一个“外因”的角色。由于他在战略选择上的智慧,导致中国经济“和平演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完成。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当年这个“司爷”及走卒是如何成功把我们给忽倏了的呢?
一是战略选择高妙:吴敬琏们深知从理论上讲“政治权力变化”是推行资本主义经济路线的捷径,但是吴老深知在社会主义中国办不到,他们巧地选择了经济“和平演变”的方式。显然,他们选对了战略措施。这是一条极为稳妥的妙计(或阴招)。
有人提到这样的“和平演变”方式容易发生逆转。吴老胸有成竹地说:“在社会主义国家,即便改革发生逆转,也不会回到与原先一模一样的状况。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人们的追求利润的动机会普遍增强。行政官员也难于免俗。而一旦强化行政分配,指令性计划管理的水平回不到原有的状态,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滥用权力等渎职腐败行为却会急剧增加。整个经济在退向旧体制的同时。会或多或少地滑向腐败的官僚经济,给日后再度改革增添严重的障碍。” (《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第77页)
吴敬琏们改革的设计绝不是“头痛医头,脚步痛医”脚的“摸石头”,而是从整体的“物价、税收、财政、金融、外贸”的整体联动改革。如果说是“摸石头”摸不着,还可以退回来,而吴大师却是给我国经济的“和平演变”设计的路却是一条“不归路”。显然他完全知道我们今天会进入这种进退维谷的境地的。
二是战略步骤稳妥: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说过:“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与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1987年时,吴大师认为:“我国经济改革只是顺利通过了制造舆论、发动群众和使新体制的某些要素在国民经济中试行的发动阶段,从旧体制到新体制的转轨还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第4页)。“制造舆论、发动群众”还不够,于是“资改派”抛出了忽倏人的“初级阶段论”、 “补市场经济课论”、“二次革命论”等为“走资改”大造舆论。
回想那段时间,正是笔者20来岁血气方刚的年代,有幸晋京聆听厉、吴等大师们的“发动”。当时确实是热血沸腾。与厉大师不同的是吴大师总是娓娓道来,不像厉大师一开口就是“政府得了老年痴呆症”、“国企得了小儿麻痹症”,从而高调推销他的“股份化”方略。而吴大师只是大讲市场经济的美好图景,但他从来就没有告诉我们,市场经济后,数千万国有企业工人要下岗;国有资产会大规模流失,资本家开的工厂除了榨取你的血汗外,不再有学校、医院、不再为你提供住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职代会、工会,你要争取权利,就得在权利和失业间作选择。资本家如何可以通过税收巨大的漏洞偷税漏税,如何通过股份化将国有资产化为私有,如何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掠夺人民的财产,如何通过金融、贸易将劳动者的血汗输送到洋主子手里去,从而分得一杯羮。你的儿子、孙子,需要你一家三代人的一生积储才有房住。你的儿子、孙子需要高额学费才能上大学等等。你得了重病只能提前送终。
记得一个名人说过,骗子往往只给你描绘你将可能得到的,他永远不会给你讲你将失去的。正如维纳给我们讲的关于“猴掌”的故事,它可以给你带来2500美元,但条件是你儿子的生命。想当年在“十三大”以后的一段时间,老吴上窜下跳,通过三寸不烂之舌制造了多少舆论,大家都清楚。显然“吴市场”不是浪得虚名的。什么“计划经济”如何僵化、“初级阶段”需要用市场经济补资本主义的课。
回首当年,他为什么要造舆论、发动群众?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三是战略目标明确:吴大师的整体设计对“和平演变”作了长期、中期、短期规划。详见《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中“关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研究”各章。
四是突破口选择出人预料。在《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实行增值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章节中他指出:“通过这一税制的改革,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是许多国家、特别是外贸占国民经济比重大的国家的主要目的,即在进出口的国内税收制度上与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如欧洲共同体国家)衔接起来。在外贸体制改革中,要想真正取得这一方面的好处,就必须把这一税制改革与汇率政策、国内价格改革和外贸企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如果实现了这种同步配套的改革,实行出口退税、进口复征的增值税,对促进外贸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处是十分巨大的。”从这段看起来很美的话,我们仿佛看到了增值税的巨大前景和好处。但实际实行增值税后,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抵扣凭证多样化,缺乏规范性,增加了管理难度。抵扣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有运输发票和农副产品及废旧物品的收购凭证等。由于这些交易对象主要为农户和个体劳动者,大多采用现金交易方式,收购凭证由收购方随意填写,稽查无据。造成企业虚报抵扣、重复抵扣等。
二是抵扣税款以时间划分不能体现销项税与进项税额配比抵扣原则,导致大量企业尤其是商业企业利用抵扣时间大做文章,达到长期挤占应缴税款、延期纳税的目的。
三是我国现行增值税是采用凭票扣税的办法计税的,因此增值税源能否有效控制,关键在于凭票扣税中的"票"能否如实反映经济活动,以票管税只局限于票面审核,而票面所反映的经济内容的真实性难以控制,从而造成"票"的含金量高,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采用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以达到偷逃税的目的。
不少“皮包公司”的结论则是:“比抢银行还便利”。(我们只要在网上查一查,增值税犯罪触目惊心,从最近的情况看,仅一个长虹“通过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形成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至少在20亿元以上。”(北京晨报)
1995年山东研究者王仲礼就指出:“从我们已破获的利用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案件来看,十万、百万、千万,乃至上亿元的都有。抢银行都达不到那么高的数额。再看难易程度,由于购进扣税法,见发票就可以抵扣税,凭发票可退税,有的开个皮包公司不用生产,只开发票就来钱。)(全文详见附件1)。十多年来,利用增值税发票鲸吞国有资产的数量大得惊人。这也就是十余年来我国亿万富翁奇迹般增长的原因之一。反观十年增值税推行以来,它的作用并不仅仅是税制的改革,而是吴敬琏推行经济“和平演变”的重大配套措施。可以说中国私有制企业大多有偷税漏税的原罪。
二、“和平演变”的“突破口”选择有“暗渡陈仓”之效
当然有人会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出现今天的现状或许是吴敬琏们始料未及的。实际上关于“增值税”开征将会产生的风险他是知道的。就在他的团队中,在《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书中由刘力群、石小敏执笔的“税制改革的反思”部分就指出了增值税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为流转税改革的方向,这个想法是对的。但是从目前现实的无论哪个角度看,近期上马增值税都是既无条件,又不急需的。根据国际经验,我国要改行增值税,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实行增值税的产品价格要改为自由价,而现在是双轨制,真正放开的价格并不多。第二,税率要较大幅度降低并规范化为三至五个档次。而我国目前的增值税率是要按原产品税率换算的,税率既高,档次又多(现行产品税率档次有20~30种),使扣除法与外贸退税都无法实行,这样,深加工产品税负重的问题就仍未解决。第三,财会制度与征税技术也要大改。目前,我国企业财务帐户上生产、生活、福利等项支出混帐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若用加法计征增值税则应税额偷漏太多,而用减法却又太繁杂。此外,改行增值税一般是与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完全联通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这是因为当外贸自由化后,出口产品不能再靠财政明补贴,须以出口退税代替;而进口产品也不能再靠高关税限制,只有用国内的增值税顶住;当外贸进一步自由化后,进口产品的品种、渠道大增,即使遍地设关也难防偷税漏税,只有靠增值税的扣税法来查补关税。”同时还指出:“如若一味急于上马,所换得的增值税就难免徒具其名,实际上还是产品税,费力不小但问题依旧,还会造成更多的偷漏。据有人估算,去年,由于价格体系不合理,仅机械产品增值税的偷漏额就达几十亿元。在流转税改革上退步固守不好,在增值税改革上急于求成同样是有害的。” (《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160页)
但是吴大师更有棋高一招的看法,他在文中指出:“这项改革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决不能把实行增值税单纯看作是税制改革,而应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综合设计,配套出台,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186页)同时还指出:“对推行增值税所引起的利益调整及其对实行增值税的阻力,应有所准备。一方面,应让企业报告利益调整的情况,对利益损失较大者应采取过渡性补救措施;另一方面,对利益受损者的反对应有思想准备,以便顶住由此产生的政治压力”。(《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180页)他所言的预期效果显然就是中国经济的“和平演变”,他不是不知道增值税的危害,而是为了推行“和平演变”, 增值税的推行不可或缺。增值税的推行全面垫定了中国私自有化的强大基础。
从今天来看,除了上属弊端外,就我国税收改革发展来看,专家们还普遍认为:生产型增值税弊端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它切断了增值税的征收链条,不能彻底消除重复征税,有悖于增值税建立的初衷。二是它不利于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有悖于我国的产业政策。三是它阻碍了征税范围的扩大,不利于增值税的完善。四是使增值税的发票交叉审计功能弱化,增加了征管难度,使税源流失难以控制。
从“物价、税收、财政、金融、外贸”的整体联动的“走资改”整体设计来看,仅仅是一个“增值税”的推行,就给我国的“走社改”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他也从来没有讳言他的“和平演变”就是要走资本主义,就是要“革”公有制的命。他在书中说:“改革是第二次革命,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不象“打土豪分田地”那样直接和明显。同时由于要重新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不能不引起一定的社会矛盾和困难。目前已有一些尖锐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尽快采取措施。” (《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39页)。“资改派”之所以将“改革”定性为“第二次革命”实际上他们想“革”的就是“革命”的命。关于什么是革命,我想毛泽东同志说得再清楚不过了。毛泽东同志指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他把改革称为“革命”其目的已经非常明显了。就是要用资产阶级私有制替代社会主义公有制。
显然,他所说的“改革”实际上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改革,而非我们所说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我完善的“改革”。我们今天说要用改革的方式解决改革中的问题,是指用社会主义改革方式,否定“走资改”的改革。这当然不是走回头路,因为改革过程中并非没有我们和“资改派”的斗争,在“走社改”和“走资改”在博弈中,多数时候是在前进的,只能说我们在 “走资改”的牵牵制下中走了一些弯路。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去。由于“资改派”给我们设计的是一条“不归路”,需要较大的能量阻止资本主义“和平演变”贯性。这当然需要时间。回头路我们当然是不会走,比如已经停止的执行的部分“出口退税”、生产型“增值税”的转型等当然不会再走回去。当然,我们的任重道远,这些人还在,心不死,一有机会还会继续忽倏我们,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由于本人精力、水平有限,希望乌有能对《中国经济改革整体设计》在“物价、税收、财政、金融、外贸”等方面进行全面揭批。
2020年4月2日
附录1
完善增值税几个问题的研究——关于增值税征税对象
王仲礼
摘要: 增值税是中性税种。但世界各国大都没有实施中性的增值税。其实质是对增值税的扭曲。特别是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扭曲得更严重。消费型增值税也不是中性的,抵扣税过多,其实是对设备投资的鼓励措施。本文试图探索增值税的实质,以找到可行的方案。
关键词:增值税、研究
增值税就是对增值额征税。所以能够做到"道道征税,税不重征"。这就是增值税的生命力之所在。怎么能保证做到对新增加的价值征税呢?起码要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纳税人必须是全面的,就是只要是属于增值税"链条"上的纳税人,都必须缴纳增值税;二是税率必须是单一的;三是征税对象必须是真正的增值额。这里先仅就第三点进行探讨。如果增值额不是新增加的价值,那么,这个增值税则被扭曲。增值额中包含的非新增加价值的成份越多,则扭曲程度越严重。例如,税率为单一税率17%,商品价格为200元,其中增值额为100元,另100元就是非增值额了。对商品征收纯增值税,增值税额应该是:100元×17%=17元。如果该商品增值额中含10元的非增值额成份,增值税额则是110元×17%=18.7元。如果增值额中包含全部非增值额成份,增值税就是200元×17%=34元,这实质就是对商品征收产品税,而不是征收增值税。相反,如果计税依据少于100元,那也不是对新增加的价值征税。如果少到净利润的程度,则是对所得征税。那么,这个增值税就又变成了所得税。所以,从道理上讲,我们既然选择了增值税,抛弃了产品税,后面还要征收所得税,就应该把我国的增值税政策目标定在对真正的增值额--新增加的价值征税上。
我国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只在当期进销项相匹配、税率单一时,才会符合增值税原理。例如,税率为17%,销售额200元,销售额包含的购进货物及劳务100元。用扣额法计算,应纳税额=(200元一100元)× 17%=17元。用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200元×17%-100元×17%=17元。如果税率不是单一的,则必然造成人为扭曲。用扣额法就无法计算。如果进项税率为13%,销项税率为17%,用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200元×17%-100元×13%=21元。同样的增值额,该纳税人多纳税4元。深入分析,B纳税人从A纳税人购入的这l00元货物,尽管A纳税人确是纳了13无的增值税,但这100元的货物转移到B纳税人那200元商品中是要用17%税率来计算的;同是这100元的货物,在A纳税人那里是13元增值税,而在B纳税的这里则要纳17元的税。这4元钱的增值税款实质是补纳的。同理,如果在A纳税人那里免税,则在B纳税人这里要全部补上。如果税率相反,则B纳税人就可得到17元钱或4元钱的退税。国家给A纳税人免的税或减的税,要B纳税人补缴,道理上能讲通吗?在实践中,有时矛盾被掩盖,但有时就很突出。如销售购进的免税品、用收购的废品生产的商品销售、运费抵扣7%,购进免税农产品抵扣13%等等。根本解决以上问题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选择单一税率;二是多税率时,进项扣除率采用销项税率。
我国增值税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诚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是这样做的。但我们从增值税的原理上来分析,购进扣税法有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匹配的弊端。并且把国家征多少税,在什么时间征税的权力交给了纳税人,与税收的根本原则相悖。本来纳税人当期销售收人20万元,增值额10万元,税率为17%,按增值额计算应纳税1.7万元。而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40万元,按购进扣税法,当期应纳税额=20万元×17%-40万元×17%=-3.4万元。纳税人实现增值额本来当期应纳税1.7万元,按购进扣税法,不但当期不用纳税,而且还有3.4万元的留抵税额。如果当期货物全部出口,则按原来的政策,该纳税人还可得到3.4万元的出口退税。这不难看出,购进扣税对增值税原理扭曲多么厉害。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是对增值额征税,所以也就不是在征收增值税了。这也是我国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之初为什么退那多税,以致使国家财政承受不了的基本理论原因。
购进扣税造成的弊病很多:
首先,实行该税之初必然遇到期初库存货物进项税抵扣问题。因为税法规定购进货物就可以抵和税款,所以期初存货进项税额就应该允许抵扣。但国家财政绝对承受不了。就拿我们烟台市涉外税收来说,经过多次检查核实,到1995年3月底的核实数是全市期初存货分离税款2.17亿元。1993年全市涉外税收仅1.67亿元。1994年在没有允许按比例抵扣的情况下,实现增值税1.98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购进扣税法,当年不但没有增值税收入,国家还应该给纳税人退税0.19亿元。可见,购进扣税不但扭曲增值税原理,而且国家财政也难以承受。因此,国家只好决定期初存货分离税款五年摊销。这样的选择,既没有依据增值税原理,也没有依据购进扣税的政策。
其次,购进扣税,因为购进的权力完全在纳税人手里,所以实际上他就掌握了什么时候纳税、纳多少税的权力。我国对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税负高返还的政策。纳税人完全可以运用购进扣税的权力"制造"税负高,从而得到本不应得到的退还。举例说明:某纳税人如果按照正常的购销经营,税负与原缴纳的工商统一税税负齐平,这样五年税负高退还的政策对他来说没有实惠。他利用购进扣税可以最多"制造"三年的税负高退税。第一年配合使用期初存货分离税款不准抵扣的政策,该购进原材料等也不购进,进项税少,销售收入多,税负肯定要高,必然得到退税。第二年正相反,多购进,税负让它特低。
第三、五年重复第一年的做法。第四年重复第二年的做法。三年的税负高不就轻而易举地"制造"出来了吗?更有甚者,本来税负低的企业,也可以如法"制造"出税负高来。可见购进扣税的弊端是何等严重。不仅如此,纳税人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制造"出"零申报"、"负数申报"。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征税机关毫无办法。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再其次,购进扣税,进销不匹配,既有内销又有外销的纳税人,外销部分相对应的进项税额要进成本,这部分税额是按照外销收入占全部销售收人的比例计算的,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本来一定数额销售收人中包含的进项税额是固定不变的,按以上比例来计算,不同月份的比例是不同的,所以税务机关不同时期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就计算出不同的数额。
最后,购进扣税与发票扣税法相结合,还给一些不法之徒留下一个大漏洞,使其可以轻易攫取不义之财。(后面详谈)
从理论上讲,可供我们选择的不单单是购进扣税,还有实耗扣税。实耗扣税又可分为投入实耗扣税、产出实耗扣税和销售实耗扣税。按道理讲,销售实耗扣税,进项与销项最匹配。所以我们应选择销售实耗扣税法。据1995年第3期《国际税讯》载文称:俄罗斯就"采用实耗扣税法,即按库存货物拨付生产或销售部分计扣"。这样可以完全解决以上所述弊端。至于有人认为计算不够简便,这相对于采用购进扣税法的弊端是小问题。企业所得税那么复杂,全世界不是都在征收吗?如果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结合起来;我们对增值税征收管理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也结合起来,采用销售扣税也费不了多少事。 专用发票问题是实行增值税以来一直困扰我们的最棘手问题。违法犯罪,屡屡发生,尽管开了杀戒,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征收管理中"假"的问题--假发票、真票假开、大头小尾……等等,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交叉稽核、建立防伪税控系统,采用计算机填开发票…… 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不能不使我们静下心来,进行理性思考,找出根源之所在,然后对症下药,以期药到病除。
任何经济犯罪,频繁发生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赃物丰厚,攫取容易,"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可以冒生命危险";另一方面是发现的概率低,受到的处罚轻。从我们已破获的利用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案件来看,十万、百万、千万,乃至上亿元的都有。抢银行都达不到那么高的数额。再看难易程度,由于购进扣税法,见发票就可以抵扣税,凭发票可退税,有的开个皮包公司不用生产,只开发票就来钱。在南方一份发票就可卖四千元,100份就是40万元。比走私贩毒容易多了。这从反面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必须弱化专用发票的作用,不能购进就可以扣税。所谓弱化专用发票的作用,并不是要废除专用发票,彻底否定专用发票制度,而是把专用发票的作用弱化到普通发票差不多的程度,再结合销售扣税,绝对再不会出现失控现象。销售收人在一个企业里是一个有限的数目,其中包含的进项税额再大也不会超过销项税额。这是彻底解决专用发票犯罪问题的根本办法。
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彻底解决征管中专用发票问题的有效办法。交叉稽核是个好办法,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但在我国这样的大国,全面进行交叉稽核,成本太大。采用抽查的方法,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韩国抽查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也只占发票总额的40%。另外,还有些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运输等仍在机控以外,这里的漏洞很大。堵塞漏洞的根本办法是依靠法律的威摄力。威慑力来之于被查出的高比例和处罚的严厉,这点在我国正是薄弱环节。多年的实践已经让我们看清了,增值税发票问题太多。这使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要么仍购进凭票就可扣税,漏洞大开;要么弱化专用发票的作用,结合销售扣税,彻底堵死漏洞,以确保税款不白白流失!
附2:《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全文目录(第一版)
前言
·形势分析和整体设计·
·价格改革·
·财政、税收改革·
·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
·金融改革·
·计划、投资、物资体制改革·
·企业改革·
·外贸改革·
·改革与经济环境·
·经验总结和理论论证·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局势与选择──整体协调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几种实施构想
关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研究
以改善宏观控制为目标,进行三个基本环节的配套改革
避免循环往复,争取改革的实质性进展
争取尽快地走出相持阶段,开创改革的新局面
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选择
价格改革的设想
对钢材价格改革和“石家庄经验”局限性的一点看法
关于经济运行模式与财政税收改革的若干思考
改革财政体制,解决财政赤字问题的设想
税制改革的反思与选择
实行增值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
关于各级政府职能与分层管理的思考
应避免继续走地方分权的道路
应适当推进金融改革
关于我国银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设想
计划、物资、投资配合改革的原则设想
组建大型生产资料公司,加快形成生产资料统一市场
`微观改革中的企业家阶层与所有制问题
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及其对应的整体经济模式
现代化需要的企业家与企业家需要的改革
关于外贸体制改革及其外部配合关系的探讨
改善外贸调节体系的原则设想
经济改革初战阶段的发展方针和宏观控制问题
反通货膨胀措施与经济体制改革进度的关系
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基本矛盾
我国经济体制现状和继续改革的方向
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与改革经验的研究
关于改革战略选择的若干思考
《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
:吴敬琏、周小川等(郭树清、楼继伟、李剑阁)
出版:中国展望出版社 - 1988年一版
分类:F123.9
尺寸:19cm
书号:7-5050-0212-0
定价:$4.80
形态:462 页 - 40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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