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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文:谈谈秋石客对马克思的态度——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考

黄尔文 · 2014-07-2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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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马克思

  秋石客是个口气很大的人,自称是“整体论思想家”,自称“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过五花八门的学说,不仅出书立作,还到处讲演、授课,对马克思多有批评。研究这样一位“当代思想家”对马克思的态度,自然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先看看不久前秋石客对马克思曾表达过“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发表了一些什么言论:

  “从善于在书本中寻找灵感和问题的同志那里,引用了一些马克思的关于个人所有制问题的只言片语,我们完全可以推测想象马克思在对待什么是共产主义概念的时候,是存在著动摇和不可避免的混乱的,个人所有制概念就是例子” ——(见《秋石客:为马门列夫把脉说病》,载“红歌会网”)。

  在同一篇文章,就同一个命题,他还断言:

  “如果承认共产主义只不过是发展个人所有制,很明显是堕入了小资产阶级共产主义泥潭,因为归根到底,个人所有制是形形色色私有制的一部分,是私有制的范畴的东西。个人所有制,远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出现并一直存在到今天。其他私有制,无论是奴隶制、地主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都脱胎于个人所有制。我们不满意少数人拥有大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要求平均化、个人化,要消灭奴隶主所有制;消灭地主所有制;消灭资本家所有制,变成人人所有的个人所有制,这决不是真正共产主义者所追求的目标,而是小资产阶级追求的目标。因为个人所有制的建立,不过是把私有制完全个人化罢了,不过是最广泛、深化的私有制罢了。个人所有制相对于资本家所有制,是五十步哄笑百步,没有质的区别,这和真正的共产主义是风、马、牛不相干的。”

  “我曾经在许多文章中指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失败原因之一是基本理论存在问题正是说的个人所有制一类情况。共产主义者们直到现在还不能统一共产主义理论,怎能不犯错误呢!”

  ——(见《秋石客:为马门列夫把脉说病》,载“红歌会网”,黑体是我加的)

  从引用秋石客文章的第一段话里,我们隐约看出,这位以马克思主义研究权威自居的“思想家”,有可能不是直接从马克思的著作中读到过“个人所有制”这个概念。也就是说,他没有研究原著,结合前后文以及叙述时的内在逻辑、语言环境,琢磨、思考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的涵义,是不是有什么条件,适用范围,这个概念和马克思说的公有制又有什么关系,而仅仅从“善于在书本中寻找灵感和问题的同志那里”看到过“只言片语”,就因此“推测想象”马克思在对待什么是共产主义概念的时候,“存在著动摇和不可避免的混乱的”;仅凭“只言片语”就断定马克思的理论基础不牢靠,还引申出后面一系列批评,将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划归小资产阶级共产主义范畴(“泥潭”)。甚至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失败原因之一归结为马克思说过的个人所有制。这个秋石客是不是口气忒也大了?

  既然他那么厉害,口气那么大,轻而易举就能创立各种学说,包括哲学、历史、宗教,凭一句话就能断定马克思的基本理论存在问题,而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及“个人所有制”的次数又确实不多,对这种说法出自何处,这位当代思想界的“伟人”对马克思不知隐藏于哪部毫不起眼小册子里一句不常说的话一时找不到出处,甚至根本不屑于去找,也是情有可缘的。

  只不过,这“只言片语”又确实包含很多内容,博大精深,关系到马克思学说的根基,并且难免涉及到一百多年来引领几代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目标、有数千万共产党人为之献身的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否存在理论上的混乱,是否科学?不能不辩清楚!

  既然人家很可能不屑为之,我们又坚持认为这是一个必须彻底搞清楚的重大理论问题。我也就只能越俎代庖,做一个尽可能详尽的分析。

  问题是从质疑马克思说过“个人所有制”开始的。我们当然首先应当查阅原著,努力搞清楚马克思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条件和真实含义。进一步,从哲学上搞清楚“个人”在整个公有制体系中起着什么作用(个别或者局部在整体中的作用,如果不搞清这个关系,所谓的“整体论”就是空中楼阁)。为达此目的,我们不妨将马克思包含“个人所有制”的原话引述于下,并且努力作出一些分析,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方法,——现在看来,我们这位“思想家”头脑中以他名字命名的“哲学”俨然已经自成体系,要让他理解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还真有些勉为其难——所谓“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这里遇到的还不只是偏见那么简单,已经是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和思想体系,——所以,我们不妨晚一些告诉他马克思提出“重建个人所有制”那部著作的名字。至于他愿意不愿意下点功夫去读,能不能读懂,完全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当前的运动无关。但我相信,有兴趣刨根问底的读者一定愿意稍微下点功夫,随着我的分析,把无端涂抹在马克思头上的污秽擦拭干净。

  为了避免被人断章取义,下面引用马克思那部著作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末尾连在一起的三个自然段,带有对那一章的内容概括总结的含义。如不能理解须参阅全部章节。包含“个人所有制”说法的段落是所引用的第二段。引文中的黑体是我加的。

  马克思说:

  “这种剥夺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的作用,即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随着这种集中或少数资本家对多数资本家的剥夺,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日益发展,科学日益被自觉地应用于技术方面,土地日益被有计划地利用,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一切生产资料因作为结合的社会劳动的生产资料使用而日益节省,各国人民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网,从而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具有国际的性质。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这一转化过程的全部利益的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而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构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

  很明显,在第一段,(马克思在披露大量史料之后,)概括性地讲到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内在规律的作用,已经产生了无法克服的矛盾、使之必然会灭亡这样一个历史过程和趋势。第二段,马克思讲到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而这种建立是有条件的:“不是私有制”,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的建立。紧接着,在第三段,马克思讲到了——让秋石客读来也许有些突兀——“公有制”。

  那么,这里出现“公有制”是不是真有些突兀,和前一段“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否冲突,存在逻辑矛盾?

  如果读过引文出处全部第二十四章,从781页到832页一共51页文字,并且稍微懂得一些辩证法,按照文字叙述的内在逻辑,问题其实很容易理解:马克思特别强调“不是私有制”,而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这种“个人所有制”,就是他说的“公有制”,他说的二者是一个东西,是同一个概念,只不过侧重点略有不同罢了!

  “什么?公有制、个人所有制,怎么能是同一个概念!”——我们的“整体论思想家”也许会这样发问,因为他在之后的文字中显示,他有太多发问的理由!

  我们不妨先从逻辑学角度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单看“公有制”、“个人所有制”,两个概念外延大小不同,存在从属关系,分析时不能并列——“个人所有制”外延要大。但马克思用了逻辑学上叫做“概念的限制法”,缩小了“个人所有制”的外延,具体说,就是在概念前加了限定性语句,“不是……,而是……,在……基础上”,这就把“个人所有制”的外延缩小了,于是,两个概念可以并列了。换句话说,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是特指的,有专门的含义,理解时不能将前置的“限制词”去掉,如果去掉,就是曲解,就会犯基本的逻辑错误,不可避免地要出现概念混乱,但这种错误不是马克思造成的,而是断章取义者有意为之。

  顺便说一下,我们在前面引用的“大思想家”秋石客批评马克思的文字中,说到的“个人所有制”没有前置的“限制词”,是广义的,包含的内容很广泛,只要与个人占有有关,就都包括在内。引用他的文字还大量存在把外延大小不同的概念并列在一起或者把从属关系搞颠倒,造成逻辑混乱的说法,如“个人所有制是形形色色私有制的一部分”、“个人所有制的建立,不过是把私有制完全个人化罢了,不过是最广泛、深化的私有制罢了”之类语句。但我们分析的目的不是为他批改作文、修改病句,而是尽可能彻底地把有关问题搞清楚。这种小毛病先随他去,以后如果行文需要,届时再做分析。

  为了克服对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存在的曲意解释,我们还可以这样思考:在公有制基础上(或者范围内、框架下),是否有可能还存在某种特定的“个人所有制”?回答是:当然有可能!

  公有制的基础——准确说,经济基础,主要有三个方面: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制度;劳动者之间如何交换产品的制度;消费资料的分配制度。其中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都是劳动产品,是具体的物,是可以有所有者的:对生产资料,每个人共同、平等地拥有所有权,就是共同所有。在这个大的框架下,消费资料可以——一般地说,也必须个人所有。

  对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来说,虽然共同占有中已经包含了分散的个人所有权,但其基本属性是“共同”,是“公共”。就像沙土烧成了陶瓷茶杯,没有过去分散的、一粒粒的沙土,就没有茶杯;沙土按一定形状烧结在一起,就成为茶杯;尽管化学成分可以相同,但按一定形状烧结在一起的沙土已经不再是一盘散沙:属性发生了变化。决定茶杯属性的,是“烧结在一起”,而不是分散的沙粒。同样,决定公有制属性的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而不是分散的个人占有,或某种松散的联合。有了这样一个真实的物质基础,公有制就不再是某种幻想的、仅存在于人的意识当中的东西。

  在这个基础上,个人是否有可能占有消费资料?不仅可能,一般情况下,消费资料只能个人所有:很简单,就算“生产高度发展、物质充分涌流”,大家全都有条件在一口锅里吃饭,个人已经无须自己储藏粮食、衣物,但那饭还得吃到自己肚子里才不会挨饿,衣服穿到自己身上才不会受冻,可以说,这才是最原始、最自然意义的“个人所有制”。公有制的生产方式与产品、其优越性,实行公有制的终极目的,归根结底全都要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因此,把“个人所有制”无条件地说成“私有制”是非常荒谬的。

  可见,这里的要点是:必须紧紧围绕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来分析,而不能把重点放在生活资料如何分配方面。换句话说,我们说所有制总是说生产资料归谁所有,除非特指;而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正是一个特指,是大的制度框架下一个从属的制度!

  我们看到,在引用的文字中,马克思始终强调的是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在说到个人所有制时,明确地将土地、生产资料排除在外。从社会全部劳动产品中排除了生产资料,就只剩下消费资料可以归个人所有。这也就是说,公有制,包括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从根本上说,是指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决定公有制根本属性的,是生产资料的公有,不是消费资料的公有。而在说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时,马克思明确、严格地将它限定为对消费资料的占有。至于消费资料如何公平分配给个人,当然应当有规则,比如 “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劳动光荣”、“救助病患伤残孤老的人道主义”……,等等,围绕这些公有制的分配原则,可以形成一整套制度,也可以说,这是一整套亘古未有的、全新的个人所有制——即公有制框架下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制度。但那是另外的话题,与现在围绕所有制的讨论无关。我们的“思想家”则有意无意地把二者搅合在一起,改变了默认省略的条件,这就改换了“所有制”这个概念的内涵。

  关于马克思构想的公有制,可以举出实例:比如一队农民共同占有一座山和山上的梯田,梯田、耕牛、留种,这是共同所有;梯田共同耕作,收获的粮食分到个人手中,自己保管,自己消费。对于这队农民来说,他们实行的就是公有制,对于土地,他们每个人都是共同的主人,每个人都有所有权;对于他们的住房,家庭用具,秋后分得的粮食,实行的则是个人所有制。

  既然两种表述的基本意思完全相等,马克思为什么会采用两种形式上不同的说法?

  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包含“个人所有制”一段话,涉及到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使用的是哲学语言,非常精炼地高度概括了本章前6节以及本节的主要内容。

  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事物发展的总过程中,由肯定到否定、再到第二次否定,事物的运动往往表现为一个周期。在这个阶段,即否定之否定阶段,事物的外表会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特性,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如列宁所说,“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回复” (见列宁《辩证法的要素》,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8页)。但它实质上又和旧东西根本不同,是更高级的新东西。马克思使用“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样的词语,正是用来表达在这个阶段重复出现了的被资本主义第一次否定的——“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某些特征、特性。出现了一种“和旧东西根本不同,是更高级的新东西”。

  进一步,“公”其实是“个人”的集合,没有个人,又何来的公?但这种集合又不是一种分散的个体简单的相加,而是出现了一种更高级的形式。这种形式,在公有制内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有着内在的联系。所以,说起“公”与“个人”,在涉及生产资料所有制等经济学概念的时候,实际上说的是“公有制”这个矛盾统一体内部的两个对立面:一方面是公,另一方面是个人。由于出现了每个个人都有所有权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这就出现了使其统一的因素,并决定了这个统一体的本质属性。与“公有制”这个对立统一体外部相对立的,则是私有制。“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马克思《资本论》829页)但这又是另外一对矛盾。是在更大范围的考察,说的不是同一层次的东西。所以,马克思的表述在逻辑上也是非常严谨的。

  也许有的读者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马克思“公有制”的说法非常精炼,只用三个字就能高度概括出这种社会状态的本质特征和属性,而在说“个人所有制”时,必须在前面加上能够说明其本质特征和属性的一长串限定语,引进这样一个概念,一百多年来引起了无数争议,是不是有些多余?如果不提这几个字岂不是更好?

  在我看来,正是“重建个人所有制”几个字,不仅反映了马克思思想的深邃,治学的严谨,还高度精炼地表达了实现公有制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劳动人民群众(包括公有制旗下凝聚的所有个人)的物质文化需要,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

  一百多年后,大搞一平二调抢劫农民的刘少奇、邓小平,显然不懂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真实含义,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现在也仍然有一些自称是左派的人物——包括像秋石客那样自命不凡的“思想家”,竟然以此为武器,攻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相类似的,还有人诬称公有制存在哲学陷阱(实为话语陷阱,目的是为厉以宁那样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谎称全民所有制产权不清晰制造借口,妄图用股份制在全国范围内造成系统的、大规模的私有化框架,然后用切割成碎片的股份将公有制彻底解体。这些人实为诡辩论者,他们的说法与哲学风马牛不相及),这些“思想家”真的是太肤浅了!

  要进一步澄清围绕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种种责难,正确理解科学社会主义,对当前中国最具指导意义的,是马克思晚年的《哥达纲领批判》这部光辉著作。

  说到《哥达纲领批判》,应当指出一个在读原著时很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马克思写《哥达纲领批判》(包括“马克思致白拉克”、“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等)的时间是1875年5月。这段时间,他刚刚完成对《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的校对,并正在分册出版中。因此两部著作关于公有制的思想是一致的。由于《资本论》写的是资本主义的历史和现实,是过去与现在,而“工人党的纲领”写的是工人运动的目标,是未来。因此,《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指出的“公有制”原则,可以被认为是对马克思 “公有制”思想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个人所有制”的注解和说明。要深刻理解马克思的公有制思想,理解公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离不开《哥达纲领批判》。

  在《哥达纲领批判》里,马克思指出了哪些重要的社会主义原则?

  先看一下原文: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各方面都还带著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後,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份,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份。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至於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末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於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於每个各别场合。

  “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於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2——13页,黑体是我加的)

  以上摘录的第一句话很好理解,说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底下几段话,我们可以将要点,即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主要特征,概括为下面这个公式: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等价交换原则+按劳分配)+ 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等号右边第一项,是这种社会状态的本质特征;第二项,包括括号中的两项,有的学者只表达为“按劳分配”,这也没有错误,缺点是未直接表达出分配借以实行的原则;第三项,即个人所有制的内容——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这可以看成是对马克思 “生产资料的公有条件下个人所有制”的主要内容的简要说明。

  此外,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即马克思在文章稍后一些地方说的:

  “除了上述的一切之外,把所谓分配看作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第15页,黑体是我加的)

  很明显,决定一个社会根本属性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而不是分配制度。所有制决定分配,所有制决定人们的阶级地位,所有制决定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这是马克思一贯的思想。背离了这一思想,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

  关于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该说的基本上都说了。接下来对最前面摘录秋石客的几段话略作分析。

  我在前面说过,在“大思想家”秋石客批评马克思的文字中,存在把外延大小不同的概念并列在一起或者把从属关系搞颠倒,造成逻辑混乱的说法,如“个人所有制是形形色色私有制的一部分”、“个人所有制的建立,不过是把私有制完全个人化罢了,不过是最广泛、深化的私有制罢了”之类语句。尽管为他批改作文、修改病句,让人有些不大情愿。但既然说了他的文字中出现了逻辑混乱,稍作分析也无妨。“个人所有制”从本义上说,外延很广,内容很多。秋石客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没有下过定义,也没有在前面加上带有限定性的说明,因此使用的这个概念是外延非常广泛的本义,但用法很不不严谨,以至连续两句话都会出现逻辑矛盾。比如说“个人所有制是形形色色私有制的一部分”——这里“个人所有制”这个概念的外延显然小于“私有制”——部分当然是小于整体的。紧挨着下面一句述说他的论据:“私有制,……,都脱胎于个人所有制”——脱胎出来的,即能“产生”出来,“私有制”包含在“个人所有制”之内,从属于“个人所有制”——“个人所有制”外延又“突然”变得大于“私有制”,概念的使用即使在形式上也混乱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再看看论证的过程。总共就两句话,两个概念,一句是论点,一句是论据,竟然也出现了逻辑矛盾!一会儿甲大于乙,一会儿乙大于甲;一会儿说甲是乙,一会儿又说乙是甲,这就叫“循环论证”,不可能作出正确的推论,更不能由此断定因为马克思说过“重建个人所有制”就得出马克思要搞某种形式的“私有制”,并由此推断“建立个人所有制是假共产主义,是小资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理论”,因为马克思说的“个人所有制”和秋石客说的“个人所有制”根本就不是一码事,怎能以此为据把马克思的公有制划归小资产阶级共产主义范畴。

  秋石客论证过程中的问题出在哪里?除了逻辑混乱——

  第一,是他不知道在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说到“所有制”,如不特别指出,总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这几乎已经是约定俗成,默认省略。比如,秋石客在论证“个人所有制是形形色色私有制的一部分”的过程中说:“我们不满意少数人拥有大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就把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搅合在一起,没有严格区分这二者与所有制的关系,给默认省略的前提条件,加入了“消费资料”,这就偷换了“所有制”这个概念的内涵。这说明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解非常肤浅,他的“学说”极不严谨;

  第二,最要紧的是,他完全不理解究竟什么是“个人所有制”——这里说的是广义的“个人所有制”,更不理解马克思注入新的内涵要重新建立的“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说的到底是什么:他把所有与个人相关、可以被个人占有的东西,全看作“私有制”,提出了“要想彻底消灭私有制,就必须消灭个人所有制”、“逐渐消灭生活资料私有制,用公有消费制代替个人消费制。要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见《秋石客:为马门列夫把脉说病》,载“红歌会网”)等一系列十分空洞、荒唐的政治要求。

  秋石客希望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呢?他当然也有具体描述:

  “全部财产归公有,个人以无任何私有物,包括家庭、妻子、儿女。人们可以自由的生活在社会中间:有足够的公共食堂供你吃喝;有足够的衣服供你穿戴;有足够的房子供你休息;有足够的交通工具供你行走,有足够的娱乐场所供你玩乐。每个人都可以游遍全世界,走到那,劳动到那,生活在那;每个人都是主人,每个人都是服务员,大家共同组织自由人联合体,有不同爱好的人组成不同的生活群体,人类真的过上神仙般的日子。”(出处同前)

  原来这就是秋石客希冀的生活方式!

  可见,他比大跃进中的刘少奇、邓小平还要“公”还要荒谬,比文革中的吴敬琏还要“左”还要“革命”。但这么一来,在他构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当中,所有的成员都将不准吃饭、不许穿衣、不能思想,甚至不准呼吸,因为外部世界的一切:劳动产品——无论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自然资源——包括空气和水,全都有可能进入个人的身体、被个人占有,成为某种“私有制”,必须予以严厉打击,这样的社会能够存在下去吗?——说出这番话后他的听众没有一哄而散,倒也是奇闻一件!

  第三,可以看出,秋石客把科学社会主义变成了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完全没有科学严谨的文风。生活中某个人信口开河倒也不要紧,无非是为生活增加了一些笑料,但要是打着“左派”、“拥毛”的旗号,随意捏造、歪曲、污蔑、攻击马克思,攻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那就必然会遭到反击和制止的,那是绝不允许的。

  最后告诉秋石客,你从别人那里看到的马克思的“只言片语”,出自《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末尾、第832页倒数第二段。那一章的标题叫做“资本的原始积累”。一百多年来,《资本论》这部鸿篇巨著、科学经典,早就经历过千锤百炼,被各种各样的敌人百般攻击,其中攻击最多的是化身“自己人”的敌人——机会主义分子和修正主义分子。受到攻击的观点当中,就包括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只言片语”。机会主义分子和修正主义分子要么指责要么歪曲要么谩骂,但完全无法撼动马克思思想的根基。这一方面是因为《资本论》揭示的是客观真理,真理是无法被撼动的。另一方面,马克思用来揭示真理的语言、逻辑、思维,全都非常严谨。最后奉劝秋石客先生,再不要用你七拼八凑的新社会主义攻击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了。人还是应当有点自知之明的:一百多年来所有的机会主义分子和修正主义分子制造的各种学说在理论上基本上全都破产了,剩下一些也是风雨飘摇,注定会破产,他们中并不多出你一个。不知有没有兴趣先研读一番《资本论》再共同讨论马克思的“只言片语”?这也许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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