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日益高涨,主要的出发点是,“监督”官员的合法收入。让各位官老爷那出家底让大家看看。一曰:国际规则,一曰:民主监督。可是千万不要忘记,中国是有中国特色的,再好的规则,到我们这里都变成很有特色!
表面上是目前大部分官员都拒绝这个建议,原因有几个,一个是官本位主义,老子的财产怎么可以样小民监督,此类官员基本是毫无知识,典型法盲,是目前世界为官者的下下品。二个是,暂时老子还没准备好,不能公布,等老子把钱秘密存在瑞士银行,看谁还查的出来,或者养个10000个情妇,每人500万,老子家里一分存款都不留!到时候再公布老子的工资只有TMD3000块。怎么样?要是这样的话,估计现在提建议的人只有干瞪眼了,该公布的都公布了,不该公布的你没办法查到,既可以“顺应民意”又可以隐蔽资产,你说我们是在监督他们,还是在帮助他们?此类官员,为中品,讲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机应变能力很强,假如我们没有合理的武器和智慧是比较难对付的。再有一类就更恐怖了,先说个例子,股市里的杭萧钢构事件,董事长非法收入28亿,罚款为20万,等到20罚款交了那么这28亿不但合法,而且受法律保护!如此荒诞的事情,在国内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生着!那好,我等官员按这个思路设计一下,先把钱都变为合法收入,比如写书,比如买彩票中奖,比如参加什么研讨会(环境研究协会最好,当下热门,又搏名声!)等等,反正只要能绕过法律的东西都可以用,看清楚是绕过法律,就是专法律控子!第二步出台新规定,比如超过工资的多少多少,要罚款多多少少!哈哈,看起来非常非常和民意,事实上就是圈套,假如罚款比例和杭萧老董一样,那就是所有收入都合法,且受法律保护!!这回该敢到恐怖的,恐怕只有人民了,到那个时候再哭就来不及了。此类官员为官中精英!深刻懂得利用民意和权力的搭配。本来假如没有官员申报财产的管理条例,那叫灰色收入,按法律至少是可以告他不明收入来源罪,现在好了,所有灰色收入变为白色收入,且有法律保护,那真是天大的喜事!
因此我奉劝各位,千万不要提什么官员财产申报的主义,在还没有掌握监督和管理大权的时候,提这个建议等于给贪官们送红包,等于逼他们彻底动用手中的立法权,监督权,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权来做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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