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绝顶重要的“实践标准”现在怎么一个字也不提了
毫无疑问,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唯物的辩证的实践论者,必然是主张、赞成认识、真理的实践标准的。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又特别反对将“实践”庸俗化、近利化。
因为,超过真理半步,就会变成谬误,把实践理论庸俗化,一样会使人进入认识陷井的。
记得,当年关于真理讨论,相当一部分人对胡××文章(真理标准讨论的“信号、旗帜”文章)的批评、批判,也是集中在这一点上。胡文,没有特别强调,真正科学的“实践标准”中的那个“实践”,应是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实践,——这就特别容易引导人们发生就事论事、仅就“眼前、一己、一事”去论说是非的片面性倾向,这一片面性,又必然导致“公说公事公有理,婆说婆事婆有理,此时此事似有理,彼时彼事成悖理”的情况发生,在现实中,必然唆动不明真相的人们利用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暂时困难,去否定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
事实上,在当时(上世纪70~80年代),为改革造舆论的极少数精英已在全国四下活动,京城和一些中心城市,各式各样的公开的、私下的的研讨班一个又一个,他们都在用社会主义——尤其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那个短暂实践——出现的某些困难(其实,现在看来,当时的这些困难,都是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破坏造成的)责说毛泽东。那时,作为一些忠诚的社会主义者,其实已是十分清楚这些庸俗实践论者的舆论的危害性的,不过,由于上层主流媒体是一边倒地支持胡文的,而广大群众(包括左派自己)对实情一时又不十分清楚,所以,那时左派的批判庸俗实践论的呐喊,一方面只能是“立此存照”,等待历史真相的披露,等待社会全局性实践的展开,等待人们在有比较的实践中产生科学的比较性认识;再一方面,也只能是拯救左派个人的良心。
历史有明确记载:庸俗实践论者的所谓实践标准讨论,主要有两大指向:
一是利用世界资本主义在围剿新生的社会主义中正处暂时的胜盛之势,——本网民曾称其为“资本主义的二度春回”,悄悄地论证,1、资本主义“万岁”;2、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是对人类文明大道的偏离;3、资本主义已经成熟,已进入理性地自我调节时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周期性危机是马克思的一家之言,是错误论断!
二是批评平均主义,进而说“农村集体经济就是典型的平均主义的懒汉经济”,严重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限制、打击了群众生产的积极性。这些人说,实行彻底的按劳取酬,——进而说实行承包,定能解放生产力,能实现共同富裕。
对庸俗实践论者的这两大指向,左派也时有揭露、揭示,指出他们必然最终否定公有制、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但上层主流对左派的批评通常是矢口否认,有时甚至以“警惕四人帮余党的复辟活动”相威胁。再后来,上层主流为了“教育”群众,给群众吃“放心丸”,渐渐有了十个如果。
哈哈!自然有了十个如果,——如有一天,实践证明错了,我们就一定会改过来……嘻嘻!有些人终于放心了。改革实践也终于上了快车道。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就是30年的实践。
如今,十个如果,已不是“如果不如果”的问题,而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左派当年析说的“有害”情形——所立的“存照”——基本已全部出现: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被改造了,毛泽东思想不想提了,私有制出现了,腐败难抑了,社风日差了;左派认定的真理也在被证“实”:——发达资本主义的“幸福”是建立在剥削世界的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的二度春回是暂时的,它的出现与社会主义国家中有人投降有关——资本主义不可实现自我调节、危机仍将出现——在中国,只要有集体顽强存在下来,一定强于个人单干——路线问题上不能调和,有此社、公的“松动”,总有一天有人要为“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有必然性”作论证……
然而,现在,有人象“小偷回避自己偷东西被人捉住的地方一样”,再也不提邓小平的十个如果了,就连那个绝顶重要的“实践标准”,也一个字也不提了!
用一种诚惶诚恐,去考虑世界性金融危机了!
其实,我总想,正确的态度是直面现实,用建国后,改革开放前后,乃至世界共运、资本主义历史……这些大实践,来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总结社会主义。
我还想,实践标准的大旗当永远高举的。
此附,昨天改写的一篇旧文:《实践的句号:凡坚持集体经济的村社如今无一例外地共同富裕》
实践的句号:凡坚持集体经济的村社如今无一例外地共同富裕(这里的句号,应加上引号,即“句号”,——本网民11月23日注)
在党的十七大代表中,是有一些坚持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代表的。这让我颇为兴奋地想到他们的前进历程,想到我们党的希望和光明前途。
我素来不愿与别人进行吵架式的辩论,因为那通常带着强烈的个人虚荣心的,只要争论双方有一口气,就会坚持着没完没了地吵下去。从文革后期到今天,大凡遇到这样的辩论者,我都退避三舍,或宣布自己失败,以脱离“纠缠”,而在另一边,自己去思考,去写自己的文章。
这两年,我写了很多关于农村发展的文章,力图对毛泽东集体经济优越性做出自己的证明。因为,长期的全局性的实践表明,全国凡是坚持集体经济的村社(据统计,有8000多个),如今,都无一例外地共同富裕着,和谐着,且无一例外地无“三农问题”。这是很能说明一些问题的。对此,我是本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严肃态度进行的。其中有无缺错,自当通过大家对我国多年的社会性实践的总结、反思来判断。作为个人,我只能在“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有什么就说什么的。有什么责任,自当自己承担。在网管那里,我是注有实名的。
以下的文字,是很短的,也还是一点辩论,但不是针对某个人,只是就观点而论、辩和驳。如果还是有人恼羞成怒,或网管决不录用此文,我就没有办法了。
有人说,当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根本不可能生长出华西、南街、兴十四、周庄、南岭、洪林……等村这样的共同富裕的经济体。我要说,这句话应这样说才是确当的:在当年的人民公社制度下,根本不可能生长出象今天华西村南街村这样的──社会两极分化中──作为“‘富’极”存在的特殊富裕的经济体。就华西等村人的实际思想而论,包括南街、刘庄等村崇尚集体的人们,也都不会希望这样的。南街人、周家庄人和洪林人,当年的“是‘分’还是‘包’”的大讨论,──最终还是决定“不分”或“重新‘合’”,以及今天这些村的人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帮助别人致富,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今天,本网民写这样的文章,也只是想依傍着几十年的实践说明,改革设计上的“分”、“单干”,是存在某种“缺陷”的。单干,它只可以解决某些眼前问题(这就是就是说,不得已时,可在适当的范围和时间里实行),但从长远角度说,却必然走向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反面,使之缺乏竞争力,产生两极分化。并且,全社会的“单干”“包产”,使我党作为“共产的”党,其存在的基础发生了动摇(这几年,一些知识精英常在这个方向上做“文章”,我们有些共产党人还昏然不觉),也使社会的“公、德、正、义”观念难以立足(这多年,社会风气不佳,屡纠无效,根子即在此)。
几十年的全社会实践证明,集体经济,不管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共助,还是在市场经济下的竞争,不管是从工还是务农,都会强于“单干”“个人包产”。这就是今天的所有坚持集体经济的无一例外地都共同富裕的秘密,而不是别的什么。
至于有人说,毛泽东的农村人民公社、农村集体经济是不准办工业的,只是改革开放后才允许办工业,才使这些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富裕起来。持这一观点的人,拿出了创办人民公社之初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说这个条例中特别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已经举办的企业,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不受群众欢迎的,应该一律停办。需要保留的企业,应该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别情况,转给手工业合作社经营,下放给生产队经营,或者改为个体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个别企业,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由公社继续经营,或者下放给生产大队经营。”“公社经营的企业,都应该直接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公社管理委员会,应该积极促进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这里,本网民要强调,且不说这个条例中,关于公社“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这句话具体很大的“通融性”,就是毛泽东的人民公社本身,作为新生物,也是在不断地发展着的。就在人民公社出现不久,毛泽东便针对张家港开办社队企业,高兴的拍着桌子站起来说:这就是中国农民的方向!再到后来,毛泽东在他著名的五、七指示中指出:
──军队,把“军学、军农、军工、军民这几项都兼起来”;
──工人,要“以工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也要从事农副业生产”;
──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 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
──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要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
──“商业、服务行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有条件的,也要这样做”。
事实是最雄辩的。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尤其是农村人,都会有这方面的明晰记忆。──也许全国的情况不尽相同,但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是,改革开放前,全国乡镇企业已在创造一定比例的国民收入。对于这一情况,网民[日光石] (于 2006-09-23 17:54:41上贴)的文章写得极为清楚,他正确地写道(共有五点):
“一些人可能根本就没有接触过‘人民公社’,只是凭借着伤痕文学或道听途说,就主观臆断地发表意见。我把我当年插队落户的体会给网友们谈谈。
“1. 人民公社创建之初就是以‘亦工亦农’作为社会主义农村发展的方向。很多社队早在了六七十年代就己经存在一定规模的社办或队办企业。我下乡插队的小山村虽为穷山僻壤,却也有几间队办的作坊,主要是粮食和山货加工(如米线)和竹纸浆都卖给县供销社,虽然规模都较小,却是建立多年了。此外还有一处小钼矿,后回品位不太高,销路不好便停办了
“2. 当时确实是‘以粮为纲’ ,但同时也举纲张目。在我们那儿主要的经济作物有:油茶籽,板粟,柿干,李干,笋干等;在我们这帮知青的建议下,队里还办了一个食用菌养植场。
“3. 人民公社基本上不存在‘大锅饭’,工分制是很典型的按劳分配形式,工分评定一般都比较认真,也很民主。评工分时大家一般都到场,先评议再评分,可以说基本上是‘公开,公平,公正’。
“4. ‘懒汉’什么时候都有,但在人民公社时期这种人走极少的,因为那时‘懒汉’极不光彩,在大伙心目中和‘四类分子’相近,在村里是非常抬不起头。娶媳妇都困难。
“5. ‘割资本主义尾巴’ 的事确实有,但那是针对某些私人付业,而集体付业是受到保护和扶持的。在我们那儿家庭养猪和鸡鸭羊等也没受到限制。农村集市从来就没有中断过”。
网民[日光石]的说法是极为客观的,其实,本网民也是可以提供当时公社办工业的证明的,──或者说,本网民就有过“领导”办公社工业的“实践”。
本网民于上世纪70年代中,下放(准确说,是下派.顺说,我年轻时代不断从机关被下派的地方、干的事,很多很多,晒过盐、种过水稻、打过坑道、部队拉练等等。常被下派的原因大概有两,一是我太年轻,又所谓“有点知识”,要改造;二是我从不附随当时一些人的“极左性造反”之流俗)在苏北边界地区工作,为了进一步发展苏北的乡镇工业(当时苏北已经有不少乡镇工业),曾带队(一行100多人,几个县的乡镇工业负责人和部分企业领导)赴苏南参观学习工业、乡镇工业。记得我们自包两辆大客车,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从江阴开始,分别参观了华西、无锡的西塘、苏州的昆山、上海(具体厂已记不清了),以及常州柴油机厂等。由于我当时特年轻,对工业知识知之甚少,有时在带队“训话”中,会把一些工业技术性的术语讲错,事后,不少老同志常抚爱友好地“教、纠”我的缺失,使懂得了不少问题。此事,我亲身经历,加之搞过"笑话",故至今印象极深,不会有错的。这说明,有人说的"毛泽东时代公社不办工业",纯属无稽之谈。
有了以上情况,更多的话已无需再说。其实,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公社不但正在办工业,并且在不少地方已见欣荣之势。有的网民会说,那时不是在割资本主义尾巴吗?
……现在应当告诉这些网民,‘割资本主义尾巴’ 的事确实也有,但正如有些网民所说,那是针对某些私人副业,而集体副业是受到保护和扶持的。当然,──据本网民所知:那时,把副业、公社企业当资本主义尾巴来割的,在极少数由极左分子把持的地方,也仅是偶有发生,决不是全部。并且要说明,当年的这些极左分子,到今天,大都又成了各自层次上的改革精英!哈!哈!这是多么的发人深省啊!
所以,今昔对比,我们是可以看到一些实质性的东西了。人们常说,对乡镇来说,无工不富,无农亦不稳。这在很久之前,就是人们的经验之谈了。但如进一步说,能不能有力量去办工业,“分散”、“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比得上群众联合的集体的。将“分”、“个”的孤单农民,放在一个个集体面前互相竞争,必然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个别有特殊原因的能人可能办企业富起来,再一个是所有的集体都无一例外地通过工农结合富起来。
当然,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如果全国一直都以集体形式存在,在统一的宏观调控下,华西等村的人不会象今天这样的成为社会“‘富’之‘极’”,但“所有”“大家”“们”,会无一例外地比较富(不是人为地平均)。如是,才是今天的华西等富村的人,以及真正的左派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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