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谁说话”的提问者不可再做官
刘仰
郑州市某官员面对记者采访时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斯言一出,一片哗然。有评论说,此言代表某些官员抗拒言论监督的心态,有人说,此言表示一些官员开始脱离群众。郑州组织部一位干部表示,该官员的言论“属于个人言行,只能代表个人,组织部也管不了,国家也是规定言论自由”。不知这位组织部干部的话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官方回应。
我认为,官员“替谁说话”的质问,不仅仅是面对舆论监督的问题,而是官员的立场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用官员向记者质问的话,反过来问一下这个官员本人:“你是代表党说话,还是代表老百姓说话?”曾经有人问我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我的回答很简单:共产党当年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那时候共产党的利益就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而当年国民党所代表的,只是少数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共产党当年与老百姓是一家人。因此,代表广大老百姓利益的共产党,最终打败了只代表少数利益集团的国民党。那个时候的共产党清清楚楚地以实际行动宣示:自己的利益与老百姓的利益是一致的。
那么,我们该问一下这位“语出惊人”的郑州市副局级官员:难道现在共产党的利益与老百姓的利益已经不一致了吗?已经对立了吗?已经不得不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了吗?我们同时还应该向这位官员严厉地追问:你本人是代表共产党,还是代表老百姓?一个共产党的官员,居然把这两者如此对立地割裂开,简直令人匪夷所思。按照社会主义的理论,“封建社会”是一个落后的社会发展阶段。但是,“封建社会”的官员还知道做老百姓的“父母官”,还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还知道“载舟覆舟”,……,还知道官与民是一体的,是紧密相连的,难道,如今的共产党官员在这个问题上,连“封建社会”的官员都不如了吗?
共产党经典理论认为,私有制导致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因此,取消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并以共产党的洁身自好、甘于奉献而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保障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这是共产党的经典理论。共产党的党章上写得清清楚楚,我不知道郑州市这位“语出惊人”的官员,有没有学习过共产党的党章,有没有学习过共产党最基础的理论?不管这一理论在中国实践中有怎样的调整,共产党要成为广大群众的利益代表这一点,并没有改变。难道这位官员不是共产党的官员?如果像这位官员质问的那样,共产党与老百姓的利益是分开的,那么,请问这位官员:你不代表老百姓,到底代表谁?你不替老百姓说话,到底替谁说话?难道,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汹涌而来的浪潮中,这位共产党官员已经彻底放弃了代表老百姓的立场吗?
我希望这位官员的话,的确只代表他自己。我确实不希望每一个共产党的官员都像这位官员一样,站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但是,即便这个言论完完全全都是这位官员的个人言论,郑州市组织部门也不能用“言论自由”来搪塞,来推卸自己的责任。因为,这位官员流畅而自然的“语出惊人”,已经清晰地表示他完全与共产党的理论背道而驰,完全没有资格成为共产党的官员。这样的人成为共产党的干部,是组织部门的严重失职。如果组织部门不将这位官员开除出党,不革去这位官员的所有公职,我不知道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共产党还会是什么形象?难道共产党已经全部成为与这位官员一样,都将党的利益与老百姓的利益对立起来了吗?
我认为不需要这位官员的道歉和解释,只需要一个结果:这种将共产党的利益、国家利益、政府利益与老百姓利益对立起来的官员,必须从官员队伍中清除出去。不管在哪个国家,不管在什么体制的国家,抱有这种观念的人,都没有资格担任公职,因为他不可能成为老百姓信任的官员。同时,我们还需要将这位官员提拔到官员岗位的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对于这个不可饶恕的“失察”,向老百姓郑重地道歉。这位官员的“语出惊人”已经清清楚楚地表明,他完全不配做一个官员,他没有资格继续做一个官员。这不是“因言获罪”,而是对一个官员最基本的资格认定。
一个官员,在代表老百姓利益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自由。不管是言论自由还是行动自由,都没有。这是权利与义务的交换:只要身为官员,就没有不代表百姓的自由。任何一个官员,都必须替老百姓说话,这是官员不可解脱的宿命。我们可以接受不同的官员,在维护老百姓利益时,方向性的倾斜有大有小;我们可以接受不同的官员在保护老百姓利益时,尽心尽力的程度有大有小;但是,我们绝不能接受,一个官员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到自己的对立面上。即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官员从本质上说要维护资本的利益,也不得不在表面上要做出维护众人利益的样子。难道,郑州市的这位官员打算赤裸裸地与老百姓的利益为敌吗?郑州市的这位官员如果不被清除出官员队伍,如果还受到看不见的保护,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代表和维护郑州市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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