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手刃淫官案刚刚平息,近日又发刘汉黄刺死两名台商案。前者曾得到左右两派的一致同情,并在广大网民要求惩恶扬善的强大声势下改写了其“必死”的命运;相对而言,几天来,后者则极少有人关注,看来刘汉黄的命运远远不如邓玉娇了。
刘汉黄是贵州铜仁地区松桃县来东莞大朗镇展明五金厂打工的26岁农村青年。去年8月底进厂10天后便发生工伤事故,右手从手腕处被截掉。经劳动仲裁机关裁决,刘汉黄本可获得赔偿17万元,但资本家拒绝支付。
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时和说,刘汉黄的情况,应该是工伤五级伤残。他入厂10天就发生工伤事故,厂方应该没有来得及买社保,所以赔偿就要由厂方全部负责。算上做假肢等费用,法院判17万元不算多,合理的赔偿金额应该在25万元左右。
刘汉黄是在要求资本家按仲裁结果付给其赔偿金被拒绝,万般无奈之下选择自杀遭到失败后,于第二天被迫持刀捅杀台商的,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
与邓玉娇相比,刘汉黄的不幸或许更加值得同情。刘汉黄右手被截,截去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劳动能力,同时截去的还有他整个贫困家庭的支柱和希望。在此情况下,资本家不仅不肯支付赔偿,而且还解除了刘汉黄的劳动合同。试问,今后谁来养活刘汉黄?谁能指出,刘汉黄除了选择自杀或杀人之外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办法?
刘汉黄刺死两名台商案的意义并不亚于邓玉娇手刃淫官案。刘汉黄的这一刀不仅仅是捅掉了两条人命,而且捅出了珠三角虚假繁荣下的辛酸泪,捅出了几十年粗放增长模式下血汗工厂的血腥和罪恶,捅出了资本永远不可改变的吃人本性,捅出了台商和外商的超国民待遇,捅出了打工者猪狗不如的被奴役地位。
刘汉黄是暴力反抗剥削和压迫的时代英雄,其杀人行为实在是事出有因,实在是针对资本家无耻“软暴力”的正当“硬防卫”。本案只有参照邓玉娇案的处理办法才能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不知道是因为台商的身份比邓贵大们更加高贵,还是刘汉黄的杀人目标“有误”,几天来既没人把他送进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鉴定,也很少有网民给予其声援。在此,我呼吁一切正直善良的人们正确认识刘汉黄一案的性质,积极行动起来,深入揭露血汗工厂的罪恶,敦促有关方面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刘汉黄的正当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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