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自在人心--警惕网络舆情被误导
据人民网一篇关于“公道自在人心!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重庆打黑第一、上海钓鱼执法垫底”帖子中内容报导,重庆打黑行动与其它十几个被调查的省级政府相比较,在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方面,重庆“政府表现出色、应对得体”,得分最高,确实反映了“公道自在人心”!重庆做得太出色了,资改派此时如果公开反对重庆打黑,将使自己很被动。
但不是所有的舆情都会得到客观反映。
比如,关于“山西煤矿改制‘国进民退’”的分析报道,却未必“公道”,没有反应真正的工农大众心声。
现不妨将“山西煤矿改制“国进民退”:民企还敢再干吗?”转录如下:
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发文,明确将全省登记在册的2840多座煤矿收归国有,9月底前完成《进驻被兼并煤矿协议》签约仪式,小煤矿将退出历史舞台,“煤老板”亦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2009年9月,一份名为“浙商在晋投资的煤矿企业在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背景下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调研报告由浙江省有关部门完成,使这一轮煤矿改制中的“国进民退”现象备受关注。
汪冬莲(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2005年,时任山西省长的于幼军提出对煤炭实行“资源有偿、明晰产权”改革,吸引大量民营资本,特别是浙江、福建等地的民营资本进入山西煤炭行业。四年后,政府又对煤炭行业进行国有化为主导的重新洗牌,以指定主体、指定区域、指定方式、规定时间等带有强制性的手段对民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令一些民营投资者陷入两难。这一轮煤矿整合中,几乎都是由国营煤矿“并购”私营煤矿,私营“煤老板”要么折价参股(但不能控股),要么接受并购,而且并购价要由政府来定,这种近乎强制性的“整合”,涉嫌对民营经济的巧取豪夺,引起了舆论有关新一轮“国进民退”的质疑。事件在私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已引发震荡,浙江省已向山西省提出交涉。
有舆论认为,如果这次兼并重组能够将山西的煤炭企业做大做强、减少矿难,将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示范。但“煤老板”对“加强安全”一说亦有质疑。在这一波整合中,强势并购的多半是地方的国企,既有省属国企,亦有市属、县属的国企,这些地方国企的安全纪录并不漂亮。
保育钧(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以国有矿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推动规模化经营,更重要的是保障生产安全,减少污染排放,这种愿望很好,但是做法值得考虑。兼并重组,程序上要科学,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自主权。小煤窑也是有合同的,也是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谈判权,不能以“权”改“法”。但这次兼并重组,实际上是政府单方面推行强制的行政命令。
山西政府希望民营资本能继续留在山西发展其他产业,比如新能源、轻纺工业等第三产业。但是,政府不守信用,民营企业还敢再干吗?上个世纪90年代,陕北油田到处招商引资,出油后又嫌乱,要把它们收回,那是很残酷的。不要重犯陕北油田的错误,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办法来对待市场主体。
山西煤矿兼并重组,实际上是一个利益政治,因为煤矿是宝贵的资源,山西就是靠煤。过去国有煤矿是无偿使用国家资源的,地租不缴,资源税缴得很少,现在民营企业效率显然超过它。国有企业不能与民争利。给民间资本一点空间,民营企业同样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金融危机出现后,有人认为这是美国搞市场闯的祸,我们用政府万能来拯救市场。摆脱危机到底靠什么?靠深化改革,还是靠重新回到凭权力配置资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该有个边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划定了边界,不能无限扩张。
如果以上的帖子反映的是人心,但却未必“公道”。现根据帖子反映的主要内容评论如下:
1、帖子认为:2005年,浙江、福建等地的民营资本进入山西煤炭行业;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发文,明确将全省登记在册的2840多座煤矿收归国有。这种近乎强制性的“整合”,涉嫌对民营经济的巧取豪夺,引起了舆论有关新一轮“国进民退”的质疑。事件在私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已引发震荡,浙江省已向山西省提出交涉。
(评:山西省这些煤矿资源原来属于国有或公社集体所有,当初浙江、福建等省私有老板到山西开煤矿是不是“政府强制性的‘整合’”?是不是对当地农民的“巧取豪夺”?现在引起私有老板“舆论有关新一轮‘国进民退’的质疑”,当初的“国退民进”所引起工人、农民的质疑,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为工人、农民说句公道话?)
2、帖子中改革精英保育钧(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认为:
A、以国有矿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推动规模化经营,更重要的是保障生产安全,减少污染排放,这种愿望很好,但是做法值得考虑。
(评:既然认为“推动规模化经营,更重要的是保障生产安全,减少污染排放,这种愿望很好”,为什么认为“但是做法值得考虑”?如果以“做法”、“程序”为借口,草菅人命,那么这个损害人民利益的“做法”、“程序”不要也罢。)
B、兼并重组,程序上要科学,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自主权。小煤窑也是有合同的,也是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谈判权,不能以“权”改“法”。
(评:当初提出“国退民进”的科学程序在哪儿?有没有尊重工人的权力?将国有改革为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中第几条能够查到依据?是不是“以‘权’改‘法’”?工人、农民当时低收入,无私奉献,事实上已经与国家、集体形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后来把矿藏卖给了私有老板,把工人一脚踢,是不是也违反了“合同”?
对待私有老板要“讲享有平等的谈判权,不能以‘权’改‘法’”,为什么工人、农民的权利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就没有人站出来为工人、农民呐喊应该“享有平等的谈判权,不能以‘权’改‘法’”了?)
C、但这次兼并重组,实际上是政府单方面推行强制的行政命令。。。但是,政府不守信用,民营企业还敢再干吗?。。。不要重犯陕北油田的错误,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办法来对待市场主体。
(评:指责“国进民进”是“政府单方面推行强制的行政命令”,是政府“不讲信用”。需知当初“国退民进”也是“政府单方面推行强制的行政命令”,精英们又为什么不指责政府对工人、农民“不讲信用”?
D、民营企业同样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评:过去改革,一提到“国有”就是机制不活,公有制几乎成了“僵化、落后”的代名词,现在提出“民营企业同样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精英已经承认国有企业也是先进生产力了?情况不明,不能乱加猜测。只是有一些疑问,既然私有“同样”是先进生产力代表,公有制也是先进生产力代表,那么在这个世界上谁是落后生产力代表?若是没有落后,又哪儿来的先进?)
附文:
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重庆打黑第一、上海钓鱼执法垫底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5305434&pageNo=1&boardId=1
2009年第三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
核心提示:人民网近日发布2009年第三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重庆打黑风暴”得分最高,“上海钓鱼执法”和“河南杞县钴60事件”垫底。
中国青年报10月26日报道 政府表现越出色、应对越得体则得分越高,反之则得分越低。最终依据各项表现综合所得总分,得出蓝、黄、橙、红四色警报级别,警报程度相应由低到高。其中总分20.00分(含)以上为蓝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总体较为得体;总分15.00~19.99分为黄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有待进一步加强;总分10.00~14.99分为橙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存在明显问题;总分10.00分(不含)以下为红色警报,表示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
重庆打黑风暴:关注黑社会背后的利益集团
2009年6月以来,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风暴,14个横行多年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已受到致命打击,近200名团伙骨干成员全部被缉拿归案。8月,重庆市司法局前任局长、被传与多名“黑老大”交往甚密的文强落马,此后50多名官员相继因涉黑入狱,打黑行动进入高潮。10月12日,对涉黑组织的审判拉开帷幕。
苏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对于重庆打黑除恶的效果,从某网站几万网友参加的网上调查就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网友都“感到更安全了”。网友说,重庆打黑除恶之所以感动人,不是缘于什么英雄虎胆碧血丹心,真正能够感动人的,还是民主与法治这个源头活水。还有网友总结了六条打黑“秘诀”:治理必先治官;打黑必先治警;一把手的决心;老百姓的支持;严格依法办事;探索长效机制。
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今天,重庆打黑也反映了一个现象样本,即警匪勾结、官匪勾结已经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就像网友的戏称:少数地方的黑道已经升级为2.0时代,越来越多的黑老大戴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红帽子”,或者背后站着“红帽子”。
打黑除恶任重道远,我们需要做的还很多,不仅仅是一次规模空前的打击。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我们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也不得不反思:黑社会势力为何能够长期存在并日益强大?隐藏在背后的利益集团、保护伞到底延伸到多远?黑社会势力赖以滋生蔓延的温床如何得到根除?官商匪相互勾结,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已经成为黑社会势力存在和发展的一大特点。握有权势的官员自愿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也使得基层公安队伍在面对强大的“黑金帝国”时显得软弱无力,再加上徇私枉法导致法纪不彰,进一步加剧了百姓的无奈与无助。
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个不是完全依靠制度来推动的打黑行动,可能出现“人走政息”的后果。一次性的打黑专项行动并不能根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对黑社会势力的重拳出击让年轻的直辖市秩序趋于稳定,让期盼安定的公众得到了些许慰藉。接下来,社会公正和政府公信在司法审判中会如何体现,我们也将拭目以待。
上海交通“钓鱼执法”: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
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搭载一名自称胃痛又打不到车的路人,遭遇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执法”,被扣车并罚款1万元。其后,一系列案例相继曝光,司机孙中界断指以示清白一事更是引起轰动。目前,张军对有关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起诉已被立案。
曹景行(著名时事评论员):这个事件所反映的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如果事先已经有人检举揭发他是黑车,有切实的证据,执法人员可以在路上等着他,甚至派人上车也无不可,但是你要拿出证据来。随便在街上截停一辆车,对没有任何嫌疑的普通公民,用这种陷人于罪的方式来进行查处,它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西方国家,用这样的手段采集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是不可能上法庭的。
尤其严重的是,一个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政府陷自己的公民于罪,可以说这是一个不道德的政府。
执法者用违法的手段执法,这种公众无法监督的执法,一定会走向滥权营私。“钓鱼”本身涉及庞大的利益。上海某个区两年查处黑车罚款达到5000万元。据媒体调查,在这些执法大队下面还有所谓“钓头”,而“钓头”下面又有数以百计的“鱼饵”,能获得“奖金”。这当中的利益究竟怎么分配的、有没有涉及贪污或私分,都需要进一步查处。上海市政府要求有关区政府对这种非正常执法取证的手段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有的话,进行查处。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我们等着结果。
上海要成为国际大都市,最缺的是文明、法治和文化。
山西煤矿改制“国进民退”:民企还敢再干吗?
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发文,明确将全省登记在册的2840多座煤矿收归国有,9月底前完成《进驻被兼并煤矿协议》签约仪式,小煤矿将退出历史舞台,“煤老板”亦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2009年9月,一份名为“浙商在晋投资的煤矿企业在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背景下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调研报告由浙江省有关部门完成,使这一轮煤矿改制中的“国进民退”现象备受关注。
汪冬莲(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2005年,时任山西省长的于幼军提出对煤炭实行“资源有偿、明晰产权”改革,吸引大量民营资本,特别是浙江、福建等地的民营资本进入山西煤炭行业。四年后,政府又对煤炭行业进行国有化为主导的重新洗牌,以指定主体、指定区域、指定方式、规定时间等带有强制性的手段对民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令一些民营投资者陷入两难。这一轮煤矿整合中,几乎都是由国营煤矿“并购”私营煤矿,私营“煤老板”要么折价参股(但不能控股),要么接受并购,而且并购价要由政府来定,这种近乎强制性的“整合”,涉嫌对民营经济的巧取豪夺,引起了舆论有关新一轮“国进民退”的质疑。事件在私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已引发震荡,浙江省已向山西省提出交涉。
有舆论认为,如果这次兼并重组能够将山西的煤炭企业做大做强、减少矿难,将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示范。但“煤老板”对“加强安全”一说亦有质疑。在这一波整合中,强势并购的多半是地方的国企,既有省属国企,亦有市属、县属的国企,这些地方国企的安全纪录并不漂亮。
保育钧(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以国有矿为主体兼并重组小煤矿,推动规模化经营,更重要的是保障生产安全,减少污染排放,这种愿望很好,但是做法值得考虑。
兼并重组,程序上要科学,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自主权。小煤窑也是有合同的,也是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谈判权,不能以“权”改“法”。但这次兼并重组,实际上是政府单方面推行强制的行政命令。
山西政府希望民营资本能继续留在山西发展其他产业,比如新能源、轻纺工业等第三产业。但是,政府不守信用,民营企业还敢再干吗?上个世纪90年代,陕北油田到处招商引资,出油后又嫌乱,要把它们收回,那是很残酷的。不要重犯陕北油田的错误,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办法来对待市场主体。
山西煤矿兼并重组,实际上是一个利益政治,因为煤矿是宝贵的资源,山西就是靠煤。过去国有煤矿是无偿使用国家资源的,地租不缴,资源税缴得很少,现在民营企业效率显然超过它。国有企业不能与民争利。给民间资本一点空间,民营企业同样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金融危机出现后,有人认为这是美国搞市场闯的祸,我们用政府万能来拯救市场。摆脱危机到底靠什么?靠深化改革,还是靠重新回到凭权力配置资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该有个边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划定了边界,不能无限扩张。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滕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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