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看,重庆李庄案是一个小案子,不就是一个重庆打黑抓了人,京城律师赶来“捞人”发财,不择手段,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涉嫌犯罪案么?这样的案子,即使定罪也是轻罪,何况历来这方面的案子是涉嫌的多,定罪的少。
但是,从政治上看,重庆李庄案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大案,不仅是因为李庄案关系到“打黑”的大局,从根本上来说它提出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律究竟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重大问题。正因为如此,所以各方面力量都在表现自己,尽力捍卫自己的利益,其面临的结果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法律是为政治服务,法律本身就是政治的一种维护政治的工具。社会主义的法律,理所当然是为巩固人民政权服务,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可是,一些李庄这样的无良律师手辣心黑,结伙成团,把法律当成婊子,一方面在法律身上大发横财,一方面拿钱坏法,自以为他想怎么搞就可以怎么搞,哪里还有什么主义、正义的观念。不幸的是,这次李庄的手太辣,搞得当事人都心虚了,透出了底;刚好又遇上了“打黑”的硬家伙,所以一下子把一系列的内幕摆到了全国人民的眼皮下,可让大家在法律知识上开了眼界。
大局已经清楚,所以,大于对其中案情的细节不太关心,只等着看结果,看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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