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的一名获奖“诗人”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在我看来,对那位所谓诗人的“诗作”进行评价,基本用不着专业人士,一名普通的文学爱好者就能作出恰当的判断;之所以还能让其获奖,已经不是文学问题,而是其他问题了。
王蒙作为中国文学界的一名赫赫有名的人物,这点是能够认识到的。然而奇怪的是,王蒙就此“指出”的是,该奖项本身的命名方式、内涵可以商榷;此前他曾提出过,不要叫“鲁奖”,“鲁奖也并非一定代表着鲁迅的风格、鲁迅的特色。”其实也不奇怪,作为新时期的一位有特色的人物,王蒙有其一贯的表达方式,这次也不例外。
以鲁迅命名的文学奖,本来就不是“一定代表着鲁迅的风格、鲁迅的特色”的,就如茅盾文学奖与茅盾作品的风格、特色没有必然的联系一样;还比如诺贝尔文学奖的命名,与诺贝尔这个名字也毫无关系。评奖风波与奖项名称也没有关系。生拉硬扯,把不同的事情一锅煮,本就是王蒙面对鲁迅的作风,本就是王蒙讨论问题的作风。
大约在1995年初,王蒙说,“世人都成了王朔不好,但都成了鲁迅也不好——那会引发地震!”随后又说,“我们的作家都像鲁迅一样就太好了么?完全不见得。文坛上有一个鲁迅那是非常伟大的事。如果有五十个鲁迅呢?我的天!”王蒙的意思是说,鲁迅是随便可以“成为”的。一个以文字来安身立命的人,说出这样的话,让人无语。
我可以有把握地说,王蒙是把鲁迅当作对立面来对待的。他固执地认为,自己是讲宽容的,而鲁迅则是丝毫都不宽容的。王蒙开始把鲁迅先生视为对立面,与“新时期”一样长。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王蒙便以《论“费厄泼赖”应该实行》来拉响号角:因为鲁迅提出了“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所以,“费厄泼赖”在1957年、1964年、1966年、1973年、1976年就缓行了,“看样子,缓行快要变成了超时间、超空间的真理,快要变成了‘永不实行’,从而根本否定了‘缓行’了。”大约对自己所提倡的费厄泼赖太满意了,后来他还自我表彰过。
虽然讲宽容,王蒙却有着对于批评他的文章丝毫也不宽容的表现,他的反驳方式是:我是名家,批评者是在“企图吐一通口水就给自己够也够不着的众名家抹黑”,是想“踩在名人的肩上”“树立一点什么形象”。并且,向他所赞赏的宽容大师梁实秋学习,暗示可以进行某种处理,这种“批评”方式已经牵涉到人的品质了。
新时期以来,我们见识了一大奇观:那就是像王蒙、刘心武、张贤亮这些名人意识极强的人物,不能批评,无论来自那方面的批评都不行;谁批评他们了,谁就是想借此出名、得利。不过要说王蒙是浪得虚名,也是不确的,毕竟他写出过《在伊犁》这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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