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方略(之一)
郭竞翔
我国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已经若干年了。记得刚刚听说和谐社会时,我感到很惊异。因为往往我们的口号就是我们的目标,就是我们的不足,就是我们需要努力的地方。建设学习型社会说明社会上没有学习风气,建设节约型社会说明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和谐社会的提出难道说我们的社会不……。我想到了,没有敢于说出来。因为说出来就可能被冠以发表对时局不利言论的罪名的,就可能被跨省。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证明了决策者是意识到我国将难以和谐,才如是说的。现在的不和谐已经难以掩盖,官员们不得不面对了。于是有位大官终于说出了我当初没有敢于说出的话。“建设和谐社会,就说明我们的社会不和谐;正因为社会不和谐才需要建设和谐社会。”
不言而喻,官方已经承认这个社会是有些乱了。那么怎样才能治乱而使社会重归和谐?这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所有制问题。但是如今私有制已经壮大起来,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要想和平的靠政策一刀切的改变已经是不可能了。所以,消灭私有制要走循序渐进的路子。把为非作歹的反动资本家和反动的官僚资产阶级采用逐个消灭的办法,不能打击面太大,否则他们就会联合起来造成社会动荡。究竟拿哪一个先开刀?这个权利交给人民,从民愤大的开始,从又贪又黑又霸道又残忍若得众怒的开始。这样一方面消灭资产阶级的有生力量,一方面安抚民心,维护党和政府的亲民形象,取的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但是怎样调动人民参与的积极性?人民是被他们压迫怕了的。在人民心目中,当官的已经少有可以信赖的官员。对身边的官员都已经失去信任。大多数人都认为官场是蛇鼠一窝。尤其是基层、是地方。所以不断的有人上访,越级上访。有很多就是死在上访的路上。人们之所以冒死上访,对国家而言是一大幸事。说明我们的人民还是信任政府信任国家信任党的。他不相信的是一些基层组织。有人民的信任,就一切还有希望。上访为什么被镇压?是因为法律没没有赋予人民向上级、间接的上级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权利。地方政府就可以维护稳定的名义镇压人民上访,使地方统治的黑布袋没有机会向上捅个窟窿。偶尔有人把问题反映上去了,因为上级没有法定的处理义务,问题又被发回。又回到黑布袋来解决。怎么办?
这就需要修改我们打法律,让人民有越级反映问题的权利。让间接的上级有处理间接下级问题的义务。那样才能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黑布袋就有了窟窿。基层百姓就能看到光明。
上访问题的严重化,起源于我们的改革。一方面经济逐渐私有化,一方面诉讼收费化,问题基层处理化。断绝了高层和人民的联系。诉讼收费使穷人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资本家有能力控制司法。审级制度由原来的四级四审终身制改为四级两审终审使基层的黑布袋从法律上能够在黑布袋内部搞定所有冤魂。
所以,社会要和谐。必须先修改审级制度。恢复改革前的四级四审终审制、恢复改革前中国几千年的免费诉讼制度。让人民要饭也能坐在京城的起诉台前。
这样,资产阶级就会不把人民的生命视为草芥;腐败官员就不会把人民当做屁民。资产阶级和官僚都会收敛一些。人民就会怨言少一些。社会就会清明一些。统治就会持久一些。这样,在基层的明目张胆大奸大恶就会大量减少。就会有能力和精力进一步打击腐败,人民就能够乘胜追击,扫奸除恶。
当社会基本稳定时,国家就能够节约大量的维稳经费。这节约的大量经费可以用来投资兴办国有企业和民企竞争。使资本家在强大的国家经济实力下逐渐破产,最少也能够让他们感受到压力,让他们想法争取民众,减轻剥削。这样人民才会生活的有尊严一些。
我们国家现在有钱了,我们能够给农民减免农业税,能够给农民种粮补贴。给广大人民减免一个诉讼费,让人民享受一下没有钱买也能有的公平就不行吗?这钱用在维护公平,扩大一下审级制度就不行吗?我们花在维稳上的钱那么多,拿出一部分维护公平就不行吗?当社会公平了,我们也就不用再维稳上花那么多钱了。社会自然也就稳定了。钱用在维稳上是为了对付人民而花钱,钱用在司法公平上是为了人民而花钱。为人民而花钱比为了对付人民而花钱要明智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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