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荒者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是大众正义的判决,是民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道义的胜利,其实质是依法判决的德治与法治(制)相辅相成治国安邦方略从被扭曲而今回归的政治信号,也是我们从"法治天下"的法学泰斗江平之"梦"反朴归真在司法领域反思的开始---德与法同属人的行为规范,德可使社会极大多数人以德为本以善牵手和睦相处,从而违法不能的第一道防线,而法治(制)只是调整丶惩治极少数人缺德和无德而引起的民事纠纷与犯罪!
一丶江平的私权梦---呼唤伪装成民营企业的官僚资本对民众合法财产的掠夺
我早就指出过,华商报称:江平为中国政法大学的题词——“法治天下”(见附1)。这不仅是江平的梦,也是无数中国人的梦。回顾物权法私产保护检验一个国家法治环境 “一个国家到底能不能真正建立法治环境,很重要的一条是对私人财产的态度。”江平认为,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对私企、私产以及私权都是不重视的,或者说侵犯私企、私产和私权的现象比比皆是,但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物权法开始,人们的权利观念、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观念,都有了大大的改进。” 江平重提两年前物权法通过阶段那场著名的争论。当时,正值物权法提交审议,北大的巩献田教授“上书”中央,引爆了关于物权法违宪的问题。“他所说物权法违宪的理由,一个就是宪法明明规定公有制是基础,你怎么又把私人的财产保护提高到这么一个地位。第二个就是宪法里讲的是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怎么到了物权法制定的时候,你把这几个字给取消了呢?国家财产跟私人财产怎么放在平等的地位上了呢?”江平回忆。
2009年11月13日唐福珍在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迁中自焚, 世人皆怵目于是:12月22日江平在西安作了一场名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与权益保护”的报告中不无煽动地声称:“一个国家到底能不能真正建立法治环境,很重要的一条是对私人财产的态度。” “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在任何社会中都有,但是在中国私权和公权的冲突表现得最为激烈。”“法律应体现人类的公平正义。在此之下,不再是专政工具。法律如不能体现公平正义,便是恶法。”然而,江平在答经济观察报记者问,刚刚不无自信地声称:“我只坐在法律一边”并指责力挺重庆最牛钉子户依法违权是“民粹主义”之时,人民网重庆(4月2日)电记者张加林报道:倍受世人关注的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最牛钉子户”事件已获顺利解决,当事双方今下午已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而这个协议还是在当地九龙坡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这应该是在法律框架下达成的一份有效协议。”换言之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是法的效力,想必江平不会不懂。而另据中新网重庆4月2日21:25电 (郭虹) 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以和解的方式拉下帷幕。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杨武之妻吴苹与开发商今天签定异地安置协议。按协议,吴苹选择了异地实物安置方案,开发商将其在重庆沙坪坝区开发的一处门面房,按同样面积交付吴苹。仅此一点,法律就把江平的“民粹主义”稳稳当当地搁置一旁,法律打了江平一记耳光! 而据《财经》网2008-05-04 11:08:23题为<<重庆连发地产窝案:处理钉子户官员被处理>> 称:土地、规划“窝案”凸显重庆地产圈的畸形生态 五厅官落马,多家房地产商卷入同时被宣布“双规”的黄云,重庆因拆迁发生“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黄云是参与处理的主要官员之一。黄云、蒋勇被“双规”后,重庆最大的开发商华宇集团和来自上海浦东的开发商富洲地产亦被卷入,请问江平的"私权梦"究竞是坐在了法律一边,还是坐在了伪装成民营企业官商勾结的资本家寡头一边昭然若揭!
二丶贺卫方的心中的那份理想---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的弦外之音
无疑,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判决又煽了贺卫方一记耳光,虽说此耳光在他认为也许虽不太响,但至少我们认为是一记闷声中的重煽,把个"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的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心声煽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处于狼狈不堪贺卫方的一篇文章在网络广泛传播,该文的标题是《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落款日期是2011年4月12日。文后还有一个附注:“欢迎传统媒体和网络转载本文,尤其欢迎重庆市媒体转载,无需征求同意。”这条附注仿佛是一个网络动员令,虽然还没有见到传统媒体转载(可能因为传统媒体比较慢),但是,诸多网络媒体以及博客之类的“个人媒体”,的确如“附注”所言,纷纷响应。可见,贺卫方的名字还是有不小的号召力。读了贺卫方的这篇文章,有点想法不得不说即贺卫方何许人也?
据【中华论坛】题为<<反党反国的贺卫方,还可以继续做北大的教授?>>(见附2)文中披露:
"请看贺卫方这个披着共产党员外衣,顶着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专家的光环,其里面裹藏着的实质是什么货色?又是一副什么嘴脸吧: 2006年3月4日上午9点在杏林山庄综合楼六层会议室举行的座谈会上,贺卫方讲话的核心内容:贺卫方们在会上公然的,明白无误的号召“我明确的说希望共产党形成两派,希望军队国家化”,要党形成“两派”而内斗,要党放弃对军队的领导; “ 比如说党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党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要中国共产党退出人大,实行“政党竟选”,实行西方的“民主选举”要中国共产党退出司法领域,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离;要党退出政府,由竟选政党产生“新政府”; “大学里面有没有必要成立党组织。”要中国共产党放弃对教育的领导和革命接班人的培养,退出对大学的领导;“我们整个党没有注册登记。”“这是严重的违法”,“ 我在这个组织20多年,但是它没有注册登记,这是很麻烦的事情”。他认为共产党不合法,是个非法的政党。可是他却又要死皮赖脸的赖在“不合法的组织内。这种假共产党正是“文强式的人物”。在猖狂地啃食着我们党和共和国的肌体。毒害国家和人民。 “ 因为有些话亮不出来,我们说图穷匕首线,我们的匕首是一大堆地图,把匕首包起来我们没有力量,我们天机不可泄漏,我们不敢说。到底往哪方面走?我们都有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实际上现在说不得,将来一定要走这个道路。”这是公开亮象的贺卫方们企图在中国实施“颜色革命”的反党的领导,反社会主义制度进行“颜色革命”的反革命蓝图。"这应当成为贺卫方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注释,细心的人们不难看出,也许正是江平弟子的贺卫方与其老师的遥相呼应或必然的内在联系即:江平的"私权梦"是坐在了伪装成民营企业官商勾结的资本家寡头一边的本质联系。这种联系的分工在于以西方普世价值的兽道文化对人们洗脑的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崇拜金钱偶像的江平式的"私权梦"在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因此我在<<药家鑫杀人激辩:国人渐醒.李玫瑾挨骂.贺卫方登台>>(见附3)认为正是遵循毛泽东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的理论市场经济的思考,从而抵制右派精英的'市场万能论与"补课论"!因为市场经济不应当成为资本主义的"专利",要害在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与所有制的归属占有不能与社会主义分离,分离的结果必然是药家鑫案的恶性普遍发生而善良民众任人宰割... 。网上到处可见的由人民网疯疯癫癫僧(见附4)2011-04-19 18:16:00转发的 [原创]"家鑫,我带你姐姐回美国了"就很能说明在中国废除死刑的药家鑫故意杀人行为的社会原因另类表述:向往美国"人权"掩盖下的血腥,但在中国人看,其杀人行为死罪不可赦。放纵这种取消死刑的"人权"实际上掩盖着强者可以杀害弱者而活该的资产阶级法权,即以合法形式掩盖着事实上非法的杀人行为和目的---唯恐天下不乱!
三丶李玫瑾的觜---抽掉社会原因的唯心主义点评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说到底就是追求一种利益对另外合法利益的侵害,而这种侵害是没有合理依据的。这正是李玫瑾所故意避而不谈药家鑫犯罪社会原因的重大"缺陷"既便自称为她的学生在崇拜她并为其辩解的同时,不当心流露出:老师只是在法院未判决药家鑫之前过早地讲了犯罪心理的"专业"观点,然而这个"过早"与李玫瑾所故意避而不谈的重大"缺陷"结合起来看是她为药家鑫所谓"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的"补强"效应主观上的故意迎合"废除死刑"的目的,因为她作为专家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避而不谈药家鑫看到被害人张妙在记他车号的犯意,"一种利益对另外合法利益的侵害"于是弹钢琴的连续八刀之说的,先使自已"挨骂",尽管"阶级兄弟"一方的贺卫方登台与之"共济"助推她心中的孩子免死,仍然使药家鑫获得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我们不想说药家鑫那份迟到的判决有他们的功劳,但与药家鑫有着做人的无道其言与行无理是一脉相承的,尽管人们在央视CCTV未听到宣读完判决书的女法官问药家鑫是否不服判决而上诉,但其上诉与否人们不难想象不知是法官的"失误"还是CCTV的救人心切之急的"法盲"之举,但弦念存在于人心中是客观的!原因何在?答:人们并不企望一次迟到判决的正义消融几十年来英美法系对大陆法系中国取而代之的严重性...鉴于国父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教诲,原打算安慰药家鑫父母几句话,就暂时搁一搁是因为我们身处为人父与母此时此刻那种"希望"的人之常情,总还得有吧。人有点希望还是必要的,否则努力失去了源头:不能低估李玫瑾的觜---抽掉社会原因的精英唯心主义的精神意识对物质极大的推动作用!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下简称“如实供述”)作为自首成立的两个要件之一,其如何判断不仅影响到自首成立与否的认定,更关涉到自首制度设立目的能否实现。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实供述”的规定尚存不足,从而引起刑法学界对此要件的诸多争议并导致司法实践自首认定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影响刑罚裁量的公正---我对法院自首成立保留意见的原因!而仍判药家鑫死刑的一审判决书的出台是遭遇民众道德底限反抗为表现形式的"罪责相适应"公平原则的这道坎---药家鑫一审判决死刑的原因。
搁笔之际,将张宏良先生2011年4月19日对药家鑫杀人的残无人道底限社会原因的评论作为拙文中心观点的引深如下以飨读者:
我们仿佛再次听到了那个被捅八刀的农家少妇的临死哀求:“不要杀我,我有孩子!”然而,茫茫宇宙却没有任何回应,因为她是穷人,她不是李庄,没有庞大的精英集团做后盾,没有庞大的官僚集团做后盾,没有庞大的资本集团做后盾,除了和她一样的几个穷人在网上怒骂之外,包括李庄律师团的那些法学大佬在内的几乎所有司法精英,几乎全都站在她的对立面上,把残忍杀死她的凶手亲昵地称为“这孩子”,并且一致呼吁要挽救“这孩子”,组成李庄律师团的那些法学大佬,更是把所有为那个农家少妇伸张正义的人们,咒骂为是愚昧野蛮的民粹,他们正在灯红酒绿的罪恶生活中,肆意践踏蹂躏着农家少妇那尚未远逝的孤弱灵魂!
药家鑫杀那位农村妇女,不过是中国精英集团杀戮老百姓的一个社会缩影,那位农村妇女并没有与药家鑫发生任何冲突,药家鑫纯粹是出于名利需要,便不顾受害者的苦苦哀求“不要杀我,我有孩子”,用“弹钢琴的习惯动作”十分利索地杀害了家有2岁孩子的那位农村妇女。显然,为名利杀人,是中国精英阶级最本质的生活方式,是30年来中国改革精英最神圣的基本理念,如同美国等西方人为了维护现有生活方式而漫不经心地杀戮有色人种一样,中国精英阶级为了自身生活方式,同样是漫不经心的杀戮底层穷人,只是他们把杀戮的概念换成了牺牲,公开声称为了维护少数精英的生活方式,必须牺牲一代到二代的工人和农民,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正常现象。在他们看来,生活中需要牺牲穷人,就如同生活中需要毒杀蟑螂一样,完全没有任何不道德的地方。所以,他们认为药家鑫杀害农妇,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相反,对于人们要求严惩对药家鑫的呼吁,反倒认为是大逆不道。他们要捍卫精英阶级的基本理念和生活方式,就必须要拯救药家鑫的生命。挽救药家鑫的生命并非是为了药家鑫本人,而是要向社会灌输一个基本理念——穷人不是人,至少不是和精英一样的人;穷人的生命不值钱,至少精英不应该为穷人偿命!可以说,目前南方系报刊向社会灌输的文明理念,完全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美国白种人看待黑人的文明理念。药家鑫案,已经把穷人不是人的基本理念注入进中国社会的暴烈肌体,从此,富人与穷人之间,精英与大众之间,彼此不再把对方当人来看待,一旦矛盾爆发,必将是无边的杀戮遍布华夏!
(2011年4月22日下午 8:21:19)
*********************************************************************
附:
1.法学界泰斗江平的“法治天下”私权梦能醒吗?
http://www.wyzxsx.com/User/User_Article.asp?ChannelID=1&Action=Show&ArticleID=123298
2.【中华论坛】反党反国的贺卫方,还可以继续做北大的教授?(转)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24/70/27/4_1.html)
3.药家鑫杀人激辩:国人渐醒.李玫瑾挨骂.贺卫方登台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104/226898.html
4.[原创]<<家鑫,我带你姐姐回美国了>>疯疯癫癫僧 ]发表时间: 2011-04-19 18:16:00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2&pageNo=1&treeView=0&id=108802219&boardId=2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