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了,由法规的内容和相关的报道介绍看,虽然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这样的亮点,但却没有对《中国养老“双轨制”让不同群体退休金可能差数倍》这个企业职工非常关心、并被很多舆论诟病的问题有点涉及,由此而带来的问题是不是:
1、既然养老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社会保险法”是不是应当称之为是为企业特别制定的“养老保险法”更准确呢?
2、据最新的统计显示:1999年之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总体维持在75%以上,但目前已下降至50%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大于80%。也就是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金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呈下降趋势(这还是在《研究称中国社保缴费率居全球第1 是北欧国家3倍》和如《央视聚焦中国物流顽症:重复征税何时休》这样税、费负担基本名列世界前茅情况下发生的),可不用缴费的却又拿着高额的退休、医保金,甚至“当天提拔当天退休”这样的实为多领退休金之锦上添花的养老,又侵蚀了多少公帑?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又怎样的体现《勤奋劳动 诚实劳动 创新劳动》呢?
3、如题为《调查称大学生就业倾向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洋饭碗”不敌“铁饭碗” 毕业生签约外企后悔》、《六成白领愿为高薪折腰 输了健康赢了世界又如何》这类报道所述问题的一个重要缘由,难道不是养老“双轨制”造成的吗?此是不是也已成为阻碍我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绊脚石”了呢?由此来审视题为《美媒:中国在走向低智商社会?》的文章,又在昭示着什么呢?
4、在养老冰火两重天的现实语境中谈论“未富先老”、“延迟退休”这类的所谓中国养老危机是不是本末倒置?又是不是在转移问题和矛盾呢?进而畅想什么中国“银发产业”万亿商机凸显,不觉得滑稽可笑吗?
而更为关键性的现实问题恐怕是,国家非常庄严承诺的“视同缴费”是否将化为泡影。 因为,现实中,某些地方在办理原国营、集体和街道企业下岗失业、买断失业到龄职工退休时,已经在刨去这个“视同缴费”的年限-----即“视同缴费”不算做领取养老金的基准缴费年限。由此再回过头看《事业单位改革推进 退休金或就高不就低》和诸多视与企业养老、医疗等改革接轨如洪水猛兽、恶魔的理论和观点,又是不是在佐证着这个现实呢?
因此,冰火道上跑的两重天的养老之“车”不先并些“轨”,征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意见,又有什么意义呢?不实行此法的人士给执行此法的人们制定法律,这又是怎样的依法治国呢?又怎么能够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让广大人民过上有尊严,有幸福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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