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发自美国)
范美忠作为教师,在汶川大地震中弃学生不顾,事后又夫子自道,称自己有爱惜生命的权利,他的学生也应该有照顾自己的能力等等,引起舆论愤慨,被讥为“范跑跑”,一举成名。半年过去,原本已逐渐淡出公众视线的他却因重新“上岗”一事再度激起热议。
按说,关于地震中逃跑的事情,经过反复炒作,已不应再有什么谈论的价值。但我发现,在这么长时间全国性的讨论中,一些基本概念还没有澄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教育程度比较高、自以为头脑比较开放、甚至颇为“西化”的人中,颇有些要为范跑跑说话的。在他们看来,范跑跑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他比较坦率一些,应该理解他求生的本能、给他言论自由,至少应该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必拿着道德主义的大棒打人。
那么,范跑跑究竟做错了什么没有?对他是否应该原谅?他现在是否对自己的行为有足够的反省?我到他博客上看了那篇引起争议的文章《那一刻地动山摇》,多少有些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范跑跑是否该抛弃学生第一个逃生且留待后论。毕竟这是瞬间的决定,出于人之本能,不必上纲上线。问题出在他事后冷静下来的文字。他字里行间,不断把自己逃命的行为正当化,甚至暗示(有时并不仅仅是暗示):舍己救人的烈士情怀乃专制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结果,而逃生则是人性对这种意识形态的反叛。他虽然没有直接引用美国《独立宣言》中“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这三大基本的人权,但显然把自己的行为作为这些基本人权的演绎,逃生似乎和自由民主是一个逻辑。
我在范跑跑所向往的“自由民主”的美国生活了十几年,看到的却是另外的景象。比如,“9·11”时,一架飞机撞上五角大楼,当时也是“地动山摇”,大火和浓烟四起。五角大楼中有个幼儿园,老师们首先意识到了危险。她们怎么做呢?她们装着什么都没有发生,告诉孩子们要出去做游戏,天真的孩子们无忧无虑地跟着老师有秩序地往外走。到了门口,前面的老师首先看见袭击后血淋淋的惨状,怕刺激孩子幼小的心灵,于是急中生智地发明一个游戏,叫孩子们用小手把眼睛蒙起来走路。结果,孩子们脱险后居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再看弗吉尼亚理工学院那场狰狞的枪杀案。一位任课的老教授,为了拯救自己的学生,竟以血肉之躯堵住了教室门,最后被射杀。按说,他的学生已经是二十岁上下,个个比他这位快七十的人要强壮,但那一刻他意识到这是他的责任。
这种事情并非个别的英雄事迹,而是每次危机时几乎都能见到的事情。我曾经指出,西方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中,有一个非常强的概念,就是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你在某种岗位上,必须有看护他人利益的责任——比如,在冰海沉船之时,船长是最后一个逃生的人。因为自身利益而违背了这种责任,就会受到法律追究或者道德谴责。
范跑跑出自北大校园,我是八三年北大毕业,算他的前辈。我那时的北大非常“新潮”,大家争先恐后地向西方寻求新的观念,却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训练。结果,自以为从西方学来的东西,多半是误解。比如,在许多人眼中,“自由”和“自私”几乎是同义词。那时一些插队时结婚又考上北大的前辈,抛弃农村的妻子另寻新欢。这种行为近乎范跑跑之“跑”,本非不可原谅,但是,他们却要把这些事情写成小说,自吹自擂,把自己打扮成追求个性解放和自由的先锋,他们原来的妻子则成了社会进步的绊脚石。范跑跑继承的,恐怕也是这种行为模式。那些为范跑跑说话的人,所信奉的也多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北大校园里那种“洋泾浜自由主义”。在我看来,范跑跑并非不可原谅,社会也应该给他机会。但是,他对自己的行为有多少内疚,谁愿意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这样一位老师——这才是我们要问的关键问题。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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