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反思
金宁《论社会主义社会》摘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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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社会是阶级社会,存在着官员阶级(公有生产资料的控制管理者集团)、资本家(拥有私有生产资料的并依靠其利润为生者)、和群众阶级(工农兵一般党政干部和知识分子,依靠劳动所得为生)这样三个阶级。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固有的阶级,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从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来的阶级。
* 文革实质是群众阶级和官员阶级的一场大搏杀。
* 文革前期,66-68年,是群众针对官员的造反。而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成为群众造反的理论指导。
* 文革后期,上了台的造反派和留住台上的老干部,成了当时的官员阶级。他们对群众阶级中可能再次出来造反的人进行了残酷打击。清理阶级队伍、清查516分子、一打三反,大批人受到打击迫害。而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则成了这些迫害的理论基础。这实际是文革最惨痛的教训。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套用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理论的恶果。社会主义的阶级,是群众阶级和官员阶级。台上的就是官员,台下的就是群众,大家都不是无产阶级。
* 反右、8平方、以及最近发生的各种群体性事件、个体性事件,其实质也都是群众阶级和官员阶级的阶级斗争。
* 从62年群众向体制和官员表达不满意见开始,经过63年社教运动,到68年造反派夺取全国权力,实际上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完整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群众阶级与官员阶级从意见不合、开始斗争到彻底夺权的过程。以66年为起点,把66-76年称为十年动乱,而不提66年前的情况,似乎66年前的中国一片歌舞升平风平浪静,实际上是在隐瞒文革的起因,是在防止人们正确地了解这个完整的过程,防止人们正确的理解这个过程背后所隐含的规律。
* 文革66-68年的动乱和武斗,具体地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针对“地富反坏右”的迫害。第二类是群众与官员间的夺权反夺权,包括造反派和保皇派的斗争。第三类是造反派在打倒走资派后相互之间的争权。在文革刚开始,XXX们当家,第一类迫害成了运动的主旋律。很多在第一时间响应《516通知》起来搞大鸣大放贴大字报的高校学生教师被当作“反坏右”而受到打击迫害。在各地学生开始进京声援北京学生,而毛泽东又写了《炮打司令部》以后,XXX很快被称为是“挑动群众斗群众”“转移斗争大方向”的“中国头号走资派”。这时第二类群众与官员间的夺权反夺权斗争,也就是造反夺权,成了运动的主旋律。待到各地走资派逐渐被打倒以后,第三类造反派之间的斗争开始成为运动的主要形式。这类斗争几乎让文革收不了场。最后是搞“大联合”“三结合”,各个派别基本上整合在了一起,文革的动乱和武斗才平息下来。
* 毛泽东提倡的大民主和群众造反,确实是制衡官员权力、防止官员腐化堕落、铲除贪官污吏的有力措施。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群众就应该有造反的权力。对于群众造反,应该做的是制定规章将其制度化并防止过激引发破坏,而不是禁止。XXX禁止造反以后,那些走资派,现在已经在全体官员中积累到了四处泛滥的程度。贪官和群众的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激烈。如果哪一天,全体群众和全体官员开始斗争,那么中国就会发生一场革命。不是“文化大革命”,而是真正的革命,整个官员阶级都将被打倒,但整个社会也必然将受到严重破坏。要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健康稳定地发展,就应该在这些贪官出现的时候就把他们拉下来,出来一个拉下来一个,不能让他们积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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