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者为了将自己的自由最大化,为了将自己的恶劣行为合理化,经常用混淆道德、舆论、法理、法律这四个概念的方法来为自己辩护。这四个概念有一定的联系,存在一定的重叠。但毕竟有所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法理(姑且不论这种法理正确与否)。社会上除了法理以外,还有其他规则。但自由主义者倾向于用法理取代一切规则,尤其是用法理取代道德。如果不能明确区分这四个概念,我们在与自由主义者辩论时就会感到有理说不清。所以我们必须了解这四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具体来说,就是道德是人对自己的要求;舆论是人对他人的要求;法理是人对法律的要求;法律是人对他人的最低要求(或强制要求)。
20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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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跑”教师范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