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不公十大怪相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养老改革近二十年,企业养老改革也已十几年了,机关公务员作为这项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和操控者,自身的养老保险改革却至今尚未启动,且仍无时间表。“干部干部,先干一步”是党的优良传统,党和政府历来要求,党员干部在各项改革建设事业中必须率先垂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国家从1991年6月发布国发(1991)33号文件,正式启动养老保险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此后历次党代大会都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近二十年过去了,企业早就改革十几年了,机关却以“循序渐进”、“摸石头过河”为托词,一拖再拖,至今拒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所以屡次搁浅,就是因为以公务员作参照系认为极不合理,同时惧怕向企业靠拢养老金水平会大幅降低。只改别人,不改自己,公务员群体实际上成了养老改革的最大阻力。如今,不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却在操控着亿万人的养老改革事宜,岂非咄咄怪事!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公务员的计划经济养老方式难以相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机关的退休养老却仍在继续执行计划经济的一套办法。目前从全国看,几乎所有能够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的领域都实行了改革,甚至连住房、教育、医疗都早已市场化、社会化了,企业养老实行社保也已十几年了,唯独机关人员至今仍保留着计划经济的一套福利性的养老方式,成为市场经济海洋中遗留的一块计划经济的“绿洲”。尹蔚民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来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社会化的社会保障要求不相适应”。 杨宜勇也说:“公务员养老金不是脱轨了,公务员养老金30年来没改过,不是脱轨,一直是沿着计划经济的轨。”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有30多年,公务员养老却30年一贯制,一直沿着计划经济的轨道运行。这与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市场经济的性质显然是不相容的,存在违宪之嫌。计划经济时代,机关与企业一样实行的低工资,仅能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缴养老保险,为保退休后基本生活,也只能保持高替代率。改革开放后,这种只适合于低工资时代的不缴费,高替代率的计划养老方式拖延至今坚持不改。而机关人员的工资却早已市场化了,进而还要国际化,急于与国际接轨。早在上个世纪就开始实行了高薪制,并且大幅增加了津补贴和各种福利待遇,津补贴的数额接近甚至超过了名义工资。这就意味着,机关人员一方面享受的是市场经济的高薪高补贴,另一方面却又享受低工资时代不缴费高替代率的计划式福利性养老方式。在职时高薪不缴费,退休了高替代率,实现了终生不退休。这显然是一个萝卜两头切,占尽了好处,这就造就了他们终生享受荣华富贵的超国民待遇。
三、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另起炉灶,反映了公务员养老的超国民地位。在百姓的广泛质疑和反对声中,《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条款终于面世了。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不是由人大直接制定,而是脱离公民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授权国务院单独规定。这等于是公务员自己为自己规定养老保险办法,明显违背了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公务员不得自我增加福利,是各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社会福利都必须由立法机关直接作出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就等于授权国务院自行颁布行政法规增加公务员的社会福利,可以说是自定规则,自我受益,逃避了纳税人的监督。一些国家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明确规定凡是政府机关提出增加工资和社会福利的法案,国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届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从中受益。而我国却将这种有违基本程序正义原则的条款堂而皇之地写入法律。
四、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世界最高,而替代率却最低的反常现象,是养老不公的集中表现。根据有关资料,我国社保缴费率在世界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高达50%,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社保缴费率如此之高,养老金替代率反而处于世界末位。郑秉文的文章披露,养老金替代率据“官方统计,2007年为42%。”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目前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低于40%的只有海地(33%)一个国家,替代率在40%的有6个国家,45%的有2个国家,78%的国家超过60%,说明绝大多数国家在《公约》的指导和约束下,都通过高于《公约》限定的最低替代率来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而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竟然跌落至40%左右。如果考虑到我国畸高的缴费率,应该说实际替代率水平已居于世界160多个国家排名的末位 。更加出奇的是,同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民,有一小部分人即机关人员却可以不缴费而享受高替代率。据有关资料显示,其退休金替代率竟然达到92%至107%,可谓世界之最。零缴费却能享受(高薪的)高替代率:不尽缴费义务,却享优厚待遇:退休了甚至比在职时拿的还多(替代率高者达107%),而且还要与在职的同步增加待遇,实际上等于终生不退休。照理,养老保险缴费率高,替代率应该相应地高,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也应世界最高,这才是正常的,合理的。缴费率高,替代率反而低,这就明显不正常了。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却世界最低,这就极端不正常了!特别是不缴费者替代率反居世界之最,就更加异乎寻常了。这种极端反常的怪相,说明我们的养老改革存在严重问题。
五、退休双轨制造成的巨大养老鸿沟有悖于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执政理念是要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章说:“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然而事实却是,企业机关养老待遇两重天。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反而最低,养老金水平十分低下。机关公务人员零缴费,却享受着世界最高的退休金替代率(92%—107%),甚至达到了终生不退休的程度,同类人员在机关的退休待遇要远远超过企业好几倍。公务员的这种超国民养老待遇,与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显然相去甚远。人们不能不质疑,公务员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自己服务?究竟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还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究竟是同甘共苦还是拥权自肥?究竟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的主人?
六、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世界最高替代率却最低的反常现象,与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养老改革的初衷形成强烈反差。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重大进步的情况下,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理应随之得到明显提高,而且应该显著优于那些非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充分体现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然而事实却是,我们的缴费率世界最高,而替代率却连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的最低替代率55%的水平都远未达到,不仅赶不上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甚至排到了160多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的末位。这显然未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与企业养老改革前比,那时由于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分配政策,职工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全部上缴,个人不需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金按照不同的工龄划段确定,工龄满三十年的可以拿到退休前工资的90%。而养老改革后不但个人必须扣除工资收入中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而且缴费率逐步提高,由1993年开始时的3%经过4%、5%直到8%。而养老金替代率反而大幅降低,并逐年下降至40%左右,比改革前的90%降低了一半还多,来了个腰斩!显然这是与养老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改革的目的只能是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只能是越改越好,越改保障水平越高,怎么能改革后反而缴费从无到有,从低到高,而替代率却越来越低呢?难道非要牺牲几千万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不可吗?这样的养老保险改革与改革的初衷不是背道而驰的吗?
七、社会保障制度本来应当具有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功能。但近年来,由于退休双轨制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社会保障反而出现了明显的反向调节、反向配置作用。养老金差距不仅不能缩小,反而在加速倍增,严重失控。中国体改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指出:“十年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差距不过一倍,目前达到了三四倍” ,“近十年来,这一逆向配置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扭转,反成扩大趋势”。由此引起一系列明显违反公平正义原则甚至违宪的怪相。如企业纳税人在为国家财政贡献之后,必须另外掏钱购买养老保险,为自己养老,而由财政供养的机关人员却可以分文不需缴纳。买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养老金很低,目前名义养老金月均仅1300元,若从中扣除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返还部分,实际从社会得到的养老保障净收入不足1000元。而不缴费的机关退休金实际净收入(含各种补贴福利等)却相当于企业的三到五倍。同是司机,在企业退休养老金1000多元,在机关退休三四千元。同是研究员级高工,在企业退休1000多元,在机关退休则高达五六千元以上,出现了养老收入“三个企退高工,比不上一个机关勤杂工”的世纪怪相。“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任务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大幅增至三四倍以上。亿万人民翘首盼望的缩小养老金差距的目标行将落空。目前退休双轨制的反向调节作用仍在加速加剧。解决退休双轨制问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而有关方面却至今仍然无动于衷。
八、政府对企业社保欠账久拖不还. 对社会保障投入又严重不足,造成企业养老金水平严重低下的状况。早在企业养老改革之初,就有部分经济学家和经济工提出归还社保历史欠账的建议。指出:“在国家承诺包揽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等保险,实行现收现付的情况下,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在发放工资以前已经作了扣除。这笔钱积累在国家手里,用来兴建国有企业,职工不需要也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因此,当老职工的养老保障由现收现付制转向统账结合制时,政府就必须履行原来的承诺,按照国家与职工之间的隐性契约,将原来上缴给国家已移作他用的这部分本属于职工养老、医疗等的费用返还给他们,用于补充社会统筹基金并做实“老人”和“中人”的个人账户。这是国家在养老改革过程中对企业职工的一种隐性负债,属于必须承担的转型成本。经过采用不同方法测算,欠账数额高达数万到十几万亿。虽经多年的呼吁、提案,还账事宜至今杳无声息。致使企退老人“视同缴费”账户长期空白。社科院专家郑秉文指出,我国目前是三个人工作缴钱,其中有一个是退休的,“等于三个养一个,每个人缴的钱是工资的28%, 三个养一个这个替代率应该是退休的这个人拿的退休前工资的84%才行,而现在不是这样,现在仅仅是相当于退休时的50%。”实际上只有40%左右。原因就在于三个人中“老人”的“视同缴费”账户其实是空的,“中人”的“视同缴费”账户也是空的,等于三个人中只有一个半人缴的钱。资金缺了一半,替代率当然只有40%左右了。这就是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超低的根本原因之一。为了给现有退休职工发养老金,不得不挪用在职人员账户资金,寅吃卯粮,结果又造成新的巨额空账,窟窿越来越大。今年七月,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介绍说“多数地区的个人账户有名无实,空账运转的账户总额高达1.7万亿元。专家说我国养老改革学习拉美不成功,个人账户失灵了。其实早在养老改革开始时就有专家忠告过,说社保巨额欠账不归还,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无法正常运作,现在已被事实所证明。为什么学习拉美不成功,个人账户失灵了?有人故意回避巨额欠账问题,将失败原因归咎于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率低于工资增长率,通胀侵蚀等原因。郑秉文则说学习拉美不成功,是因为拉美“较好地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成本问题,但中国一直未能解决该问题。”这就点出了问题的实质。俗话说:“没有钱玩不转”。试想这么大的窟窿不补,老是东拼西凑,新的体系如何能正常运行?养老金替代率又怎么能提高?如果一开始就把空账做实,建立起正常的调整机制,哪会出现如此天文数字的空账?养老金替代率又怎么会大幅跌落至40%的超低水平?造成企业养老金水平严重低下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国家对于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比例严重低下。今年7月13日,“中国养老金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我国养老金总规模为2.25万亿人民币,仅占当年GDP的6.62%,而发达国家平均占比为40%~50%。6.62%比之于40%~50%,仅占后者的七分之一左右,相比之下,这个比例显然太低了。人家占比40%-50%,我们达到人家的一半行不行?20%行不行?起码也得上两位数吧,作为社会主义国家,6.6%的比例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吧!社保欠账不还,新的资金投入又严重不足,养老金替代率怎么能提高?企业机关养老待遇巨大鸿沟又怎么能填平?
九、维护社会稳定不着重抓好养老不公的源头治理,反而打压诉求养老公平的上访职工。早在五年前政府就强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并将缩小养老差距列为五“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任务。同时,能否及时妥善地解决好对企业职工的巨额社保历史欠账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源头。早在企业养老改革之初吴敬琏就提醒说:“对老职工的这笔养老保险欠账问题不解决,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无法正常运作,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可见,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就必须下决心及早解决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和归还社保欠账这两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源头。可是人们发现,缩小养老待遇差距虽然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实际上并没有认真落实,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由原来的一倍扩大到了三四倍。归还欠账,做实账户也至今久拖不决。这两个影响稳定的源头并未得到及时治理。广大企退职工深受退休双轨制和社保欠账之害,一直对这种歧视性的制度和做法强烈不满和持续抗争。多年以来,企退职工、企退高工、企退军转干、企退教师等上访诉求接连不断。奇怪的是,对于他们的合理诉求,有关当局不但不分析原因,抓紧解决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和及时归还社保欠账问题,进行源头治理,反而采取种种方式打压上访人员。明知差距过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去缩小,反而任其扩大;明知欠账不还“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却长期不予解决,这些责任都在政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反以维稳名义打压合理诉求的企退职工,岂非本末倒置!
十、养老保障信息极端不对称,其实是事实上养老不公的真实写照。十几年来,企业广大职工对现行退休双轨制强烈不满,要求缩小企业机关养老待遇悬殊差距,实现养老公平的呼声风起云涌,日益高涨。在近几年两会的民生热点调查中,诉求养老公平的意见遥居榜首。八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退休双轨制不合理。近年来,因退休双轨制引起的群众信访活动不断增加,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废除退休双轨制和归还社保历史欠账的提案也比往年明显增多。这些表明,诉求养老公平已上升为当前最大的社情民意。党中央提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养老公平问题不可谓不突出,反映也不可谓不强烈!奇怪的是,有关当局迄今不做回应,不置可否。国家主流媒体特别是平面媒体也始终不做正面报道、不予置评,不给说法。主流网站的论坛上,有关养老不公的帖子审查极严,措辞稍显激烈即遭删除、封贴或转移。部委留言板上的有关留言也是只见发表,不见回应。E政广场反映养老不公的数以百计的提案,递交的不过轻描淡写的一两个,且至今没有回应!即使列入“十大牛案”之一的提案也被束之高阁。退休双轨制俨然成了“敏感区”、“禁区”,媒体和当局都在“躲猫猫”,委员代表都“避嫌”。对于事关上亿职工基本权益的一件大事,群众的质疑之声如此强烈,诉求之声如此高涨,长期避而不答,漠然置之,实属一大怪相!还有一件怪事,机关事业的养老待遇信息长期秘而不宣,“阳光收入” 不阳光。多年来机关事业增加退休金、津补贴都是秘密进行,每次几百上千元从未见媒体吭气。而企业每次增加百十元,却是大张旗鼓,三年连调提前告知,每次事前事中事后各媒体都要发布信息,大张旗鼓造势。什么“赢得退休老人的热烈掌声”啊,“这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在国际上也独树一帜”的啊,煞是热闹,成为一道特殊风景。另外,企业机关养老差距明明在加速扩大,2006年相差仅一倍,据宋晓梧讲“目前达到了三四倍”。而人社部胡晓义去年回答网友提问时,却说差距“在缩小”。究竟怎么个缩小法,却不明说。比如差距原来是多少,现在缩小到了多少,企业平均水平是多少,机关事业平均水平是多少,这些都应该拿数据说话,给个实事求是的解答吧!否则怎么能令人信服?企业缴费的养老金与机关不缴费的退休金性质不同,没有可比性,仅以名义养老金、退休金简单作比较,得出的差距是失实的,虚假的。企业的名义养老金中包含了个人缴费的返还部分,必须从中将其扣除,计算出社会保障净收入,即从社会实际得到的保障收入。机关的名义退休金只是其退休收入的一部分,也必须加上其他的津补贴等实际收入,计算出社会保障净收入。以二者的社会保障净收入作比较得出的差距才是真实的合理的。否则就会得出虚假数据,从而掩盖真实差距。胡晓义所说差距“在缩小”,究竟葫芦里装的什么药,是真实差距还是虚假差距不得而知,不能不令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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