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范跑跑 文明社会的正确选择
“范跑跑”风波愈演愈烈
忠言 文
据新华网报道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被称为“范跑跑”的四川省都江堰光亚中学教师范美忠已被所在学校解聘,范美忠所在的学校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
范美忠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因为他地震中不顾学生先跑并在博客中宣扬独断自私的言论而成为近期热点人物,人称“范跑跑”。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否认了此前有关教育部直接发文解聘范跑跑的传言。
最近以来,有关范跑跑事件成为众多网民关注的社会热点。范跑跑不仅地震时不顾学生自己先跑,而且事后发表大量言论,诸如“恨不生在美国”、“就是我母亲,我也不会管”、“我是追求自由公正的人”、“潭千秋不是英雄”等奇谈怪论,企图以“异端”价值观挑战传统道德底线。因此,引发了网络以及传统媒体的关注。
许多网友评论认为,范跑跑作为人民教师,在地震时有组织引导疏散学生的义务和职责。而他不仅没有做到,反而事后洋洋自得地标榜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公正”、“反对专制”的人,并对舍己救人的其他英雄老师表现出不屑,称牺牲自己救别人的行为是“选择而不是美德”。范跑跑的行为失去了一个教师的起码职业道德,不配做教师。
对于范跑跑被学校解聘一事,广大网友给予支持,纷纷叫好。据网易和新华网等媒体所做的随即调查显示,60%以上的网民对解聘范跑跑的做法给予支持和肯定。但是,也有少数人表示反对。反对者的主要观点是,范跑跑地震时先跑是“本能”,事后发表错误言论尽管不妥,但是不该解聘,解聘范跑跑是“因言获罪”。
解聘范跑跑真的是“因言获罪”吗?忠言认为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解聘范跑跑,无论是学校的决定还是上级的决定,都属于正常的道德范围的处理方式。因为并没有哪个学校或哪个机关将他告上法庭,也没有公、检、法部门给他下达有罪的判决和定论,何来“因言获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有明确要求,自然包括道德方面的要求。而从范跑跑地震后的行为来看,他不仅自身缺乏道德素养,而且有意挑战公众和社会道德底线,严重背离了一个教师的起码道德要求。学校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其解聘,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何况,据范跑跑本人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并没有教师执业资格证书。解聘一个没有教师执业资格的人,只能是算是亡羊补牢,更谈不上什么“因言获罪”,而是理所当然。
在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作为舆论也好,作为政府部门的执法导向也好,必须是向着高尚和善良,向着公平和正义,而不应鼓励自私自利的龌龊行为。
对丑恶的事物采取暧昧就是纵容,对高尚的事物不予赞美就是蔑视。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社会风气败坏,世风日下,生活中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围观看热闹等丑陋现象泛滥,这些不正是由于我们的社会对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是与非缺乏鲜明的态度和奖惩机制所导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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