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孙锡良发表《谁能在关键时刻为重庆“打黑除恶”撑一下腰?》指出,前一阶段,资改派以影响经济发展为由对重庆进行围攻;后来,又以“黑钱漂白和黑钱行善”为借口,妄图为犯罪分子开脱原罪;现在,再次发生“意外”,法学界和律师界正在对重庆进行围攻;还有,以资改派为控制主体的传媒界,也开始了跟风、围攻。事情的导火索源于北京的律师李庄的被捕。
李律师到底是何方神圣?据新闻报道,李庄的后台很硬,背景很深,很多侵吞、贪污国家巨额财富的贪污犯和黑社会都被李庄辩护的无罪释放,东北的庭审被李庄成功的拖了1年多而不了了之,成功案例不胜枚举,俨然是贪官和黑社会的大救星。 李庄甚至言之凿凿说,(说)要组织一个“跨区域打捞队”,专门打捞黑社会和贪官。打捞队扬言,自己有“不给钱肯定死,给钱就可以无罪释放”的能量,而且胃口很大,动辄收几百上千万元打捞费,把“5万元打平,10万元打赢”的全国律师潜规则远远的抛到了身后——原来是“黑笔师爷”!他肆无忌惮地实施了在重庆的“打捞”操作,尾巴被抓。现在,“他”的更大的后台势力正在猖狂进行对李庄的“打捞”,形势严峻! 需要全国人民的支持、声援!
为什么?
第一,他们携洋自重,前几天就有人,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在公开施压,借人权打压中国的正义;还有人串通西方学者为李庄喊冤叫屈,其目的都是想向中央政府施压。
第二,是打“依法治国”的幌子做违法勾当,党中央和胡总书记不是反复强调要依法治国吗?他们这些败类就打“依法治国”的牌子,谎称,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保障,怎么能够逮捕律师呢?好家伙, 别人可以受法律约束,律师就可以豁免?
第三,借学术研究之名行同流合污之实,一些学者现在良心和正义缺失,不安心做好学术研究,专门做犯罪分子的帮凶,以维护人权为借口,以帮犯罪分子脱罪为荣誉,他们不愿意为正义伸张努力,因为为正义而工作既无法炒作出名,又难得暴富之实,金钱已经把法学界某些败类分子变成了魔鬼。
网友们,行动起来,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支持和声援重庆!
其实,不能迷信“以法治国”。毛泽东时代,“一本语录治天下”,群众之间有什么矛盾,“班长”或者邻居,就可以当“法官”,把纠纷调解了;不得了,农民找生产队队长,还不行,就大队,公社就顶格了;工人知识分子什么的,“班长”如果不行,车间主任一级就调解了,很少有找到处一级的。也根本不用花钱。现在“好”,法规什么的,可以用火车皮拉了,搞“法制”的人力也多得不得了,动不动就鼓励什么“打官司”(拉动 GDP?)。可是,群众,老百姓,谁敢自讨没趣去打官司?80年代,有次在家议论什么事情,我说不行就打官司嘛,我父亲一听,立即变脸:“打什么官司?烧钱!”他是根据旧社会的经验说的,刚解放时,我们一个邻居就是“黑笔师爷”。他那代人,可能根本没有想到,现在“打官司”要烧多少钱!科学技术进步了,社会应该是发展进步了,应该是进一步文明了,可是,社会纠纷越来越多,社会风气越来越坏,这都是用“以法治国”否定毛泽东,迷信“以法治国”带来的恶果。是应该彻底反省“以法治国”的迷信了。
下面,我摘录网友在有关文章后面的几条跟贴:
1. 一句话,可以废止宪法的“四大民主”条文。“不争论”与“不问”,事实上“大于天”,一直畅通无阻——霸权精英从来未见有人质疑这些在法制程序上是否“合法”。在马克思主义视之,法制程序本来就不是实质。问题的实质,在于它代表的是那一阶级的意志。
2. 企业改革,对工人是“砸三铁”,“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下岗买断”,对资本则是“包”、“股” 、“改制重组”、MBO、“快卖卖光”,一个个企业就是这样被人为搞得难以为继,破产要卖,尚未破产的“靓女先嫁”也得卖。社会主义“完善”的过程变成“产权明确”也即私有化的过程,30年改革过程其实是不断颠覆社会主义宪法的过程。所以他们要不断地“修宪”。
3. 从程序讲,“大胆地干”、“干了再说”,是严重违宪的。郎咸平称之为“瓜分国企的盛宴”,这个“瓜分”的过程,既是颠覆宪法的过程,也是“健全法制”的过程——为资本和权力保驾护航,立法以保护其成果“神圣不可侵犯”也。宪法与具体立法活动的相悖运动,贯串始终,形成30年“健全法制”的一大特色。
右翼精英自己也不讳言,颠覆宪法一直是“干了再说”,30年几次修宪,总是采取“追认”的形式。世界上,“08宪章”才是他们的“大于天”的最高母法,只不过尚未到“指鹿为鹿”之际,时下超前一点而已。
4. 繁琐的法律制度,造就了律师这种怪胎。为什么律师这种职业能流行呢?就是因为法律的繁琐(条文过多,内容难于理解)。法律已经繁琐到了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地步,必须要律师才能搞清楚里面的钩稽关系。律师这个行业有一个古老的、不太雅观的词,就是讼棍。律师这种靠耍耍嘴皮子就可以获得高收入的人群,实际是依附在繁琐法律制度上,靠吸食百姓血汗而生存的寄生虫。所以说:繁琐的法律制度,造就了律师这种怪胎。
5.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到底有多少呢?大家看一看:现行宪法及法律共计534部;行政法规490部;司法解释194部;部委规章及文件7767部;地方性法规没有统计
这么多法律法规,不要说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就是法律专家也一定找不清楚里面的钩稽关系。法官能搞清楚吗?我看法官和普通人之间,无非是50步笑100步罢了。
6. 历史实践显示,毛主席“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领导的军队所向披靡,可是有这么多法律法规约束的现代法制中国,犯罪却层出不穷。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情吗?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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