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西路军失败“历史教训”
《反思》主要从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西路军失败的历史教训。“一是凡重大战略决策,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需要出发;二是一定要对战地深入地调查研究,包括天时、地势、敌情、民情等的调查,将情况搞清楚;三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不要独断专行;要机断决行,不要优柔寡断;四是要立党为公,一切从党的利益出发,而不能患得患失。”
《反思》这几条历史教训,从方法论的角度,可以说无一不对,却未必都准确。其不仅没有揭示西路军失败最根本的教训,而且另有所指。这几条教训既有中央及军委战略决策失误,也有西路军自身问题。但这几条教训显然不能达到所称的“历史高度”,与揭示“战略层面”的特点规律相去甚远,其教训更没有转化成党和军队今后工作的指导原则,其教训只能是泛泛之说。
毛泽东在1938年10月14日党的六届六中全会讲话中指出:“张国焘的机会主义,则是革命战争中的右倾机会主义,其内容是他的退却路线、军阀主义和反党行为的综合。只有克服它,才使本质很好而且作了长期英勇斗争的红军第四方面军的广大的干部和党员,从张国焘的机会主义统制之下获得解放。”
西路军失败的根本教训,是要不要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要不要服从中央军委绝对指挥;是党指挥枪,还是枪指挥党的问题。这是根本性原则问题。脱离这一原则研究西路军失败,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研究结论,而且从根本上否定党和军队的根本原则。没有原则的研究西路军,任何人都可以站在自己的立场随意的发挥与想象,任何人都可以歪曲历史事实随意的编造与创造,甚至于有人可以随意的颠覆与纠正西路军历史。
不论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军队都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都要坚决服从中央军委指挥。军队是党的军队,而不是哪个人的军队;军队必须听中央军委指挥,而绝不能听从哪个人指挥。这是党和军队的根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工农红军)与军阀和资产阶段军队最本质的区别。不认同这个原则,不接受这个原则或不坚决服从这个原则,中国工农红军以及现在的人民解放军,则不能称之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与军阀和资产阶级军队别无二致。违背了这个原则,军队在执行党赋予军事任务的过程中,必然歪曲走样,必然与中央讨价还价,必然与中央同床异梦,必然借机实现自己的目的。张国焘和四方面军及西路军首长违背中央意图,不服从中央军委指挥最终失败,最根本的教训就在于此。
这个由数万将士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教训,时刻告诫我们,战略决策者和战役指挥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和警觉。决策者绝不能允许破坏党和军队根本原则的人和事,对此决不可故息;各级指挥员者,绝不能以各种借口,违背党和军队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绝不能在原则问题上犯错。这是西路军失败留给我们最为深刻的教训。
徐向前在1959年给张掖地委的信和文章中指出:“西路军确实是一支百炼成钢的部队,他们打过许许多多的胜仗,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为什么在河西遇到“马家军”就吃了败仗最后只剩下少数人退到新疆呢?从这种惨痛的教训中,所得出的唯一的结论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必须服从共产党党中央正确路线的领导,必须遵从毛泽东同志所规定的中国革命的正确政治路线和正确的军事路线。毛泽东同志的久经考验的建军路线和指导中国革命战斗的战略战术原则,是引导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保证,违反了这些原则就必然导致无情的失败。”
请问《反思》,徐向前的话,说清楚讲明白没有?
七、关于《反思》几处记述错误
《反思》有多处记述或表述有误,犯了不应该犯的学术不严谨、学风不端的低级错误。
第一,关于共产国际援助
《反思》关于共产国际援助武器一事,多处记述有违历史事实,而且随意的臆想编造。对共产国际关于援助武器的历史文献看都未看,对诸多有关研究材料闻所未闻,对各种历史数据核都未核,编造了一堆莫须有的武器援助数字。但凡一个小学生都不会犯的错误,居然出现在党史专家的文章里。
《反思》关于共产国际援助武器的记述:第一处,共产国际最初的援助计划:“宁夏战役是为了从宁夏——内蒙古方向打通国际路线,巩固的扩大陕甘宁根据地,获得苏联经蒙古国运送的700吨军援物资。”第二处,共产国际改变援助方向后的援助计划:“但怎么运回这1600吨军事物资?1600吨军事物资是什么概念呢,如果用卡车装,那时还没有重型卡车,一般是2.5吨卡车,那就意味着这些物资要装640辆卡车。”
共产国际最初的援助计划。1936年10月18日,共产国际通知中共中央:“货物并不象你们二日来电所要求的那样多,它大约有五百五十吨至六百吨左右,其中没有飞机和重炮。”来电还提到:“负责供给一百五十辆汽车,并保证提供司机和所需的汽油。”[]把武器援助数量提高到700吨。
共产国际改变援助方向后的援助计划。1936年11月3日,共产国际致电中共中央:“现已经决定目前不采用外蒙帮助的方法。同时,我们正在研究经过新疆帮助的方法。如果我们将约一千吨货物运到哈,你们曾否可能占领甘肃西部来接收?”[]“一千吨”是个概略数字。根据共产国际领导人(总书记)季米特洛夫1936年12月2日日记记载:“收到政治局今天做出的决定。1166吨箱装货物。由外贸人民委员会负责提供卡车、燃料、弹药等。”[]季米特洛夫非常明确记述是“1166吨箱装货物”,不知1600吨货物从何而来。
第二,关于有关蒙古的记述
《反思》有关蒙古的记述,完全站在当代人的角度叙述蒙古,而忽视蒙古当时在中国以及它所处的国际地位。
第一处:“红军在甘肃靖远县虎豹口西渡黄河,打通宁夏到内蒙古定远营通道,去蒙古国边境获取军火也有一定的可行性。”第二处:“宁夏战役是为了从宁夏——内蒙古方向打通国际路线。”第三处:“获得苏联经蒙古国运送的700吨军援物资。”
当时,蒙古分为内蒙古和外蒙古两部分。外蒙古虽然有某种独立性和特殊性,但仍在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而且也没有建立“蒙古国”,的表述是错误的。
提出站在“历史高度”,太高容易飘,还是先搞清历史事实,再谈什么高度吧。
八、关于《毛泽东选集》“加注条目”
《毛泽东选集》后人加注的条目,是否就是《反思》一文极力表达并称之为“历史高度”和“战略层面”的新认识?这个加注的条目,是否能够还原历史的真相,是否能够纠正“西路军西进执行张国焘路线”的结论?是否能够按照的意愿“改正了正文中的论断,也纠正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张国焘同志错误的决议》中有关这个问题的论断”?
让我们来看看《毛选》加注条目全文:一九三六年“十月下旬,四方面军一部奉中央军委指示西渡黄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十一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定,过河部队称西路军。他们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孤军奋战四个月,歼敌二万余人,终因敌众我寡,于一九三七年三月失败。”[]
第一,关于《毛选》“加注条目”中的“四方面军一部奉中央军委指示西渡黄河”。
请问《毛》“加注条目”编写者,中央军委有下令渡河、一部渡河、主力渡河、四方面军总指挥部及全军渡河的命令吗?没有!所以,《毛选》“加注条目”的编写者极度心虚,甚至连“奉中央军委命令”这句最为关键的话都不敢讲,回避“命令”,即回避“奉命”,而称之为“奉……指示”。
研究某一问题,总要用最科学、最贴切、最适当、最严谨的概念,做出最准确的表述。四方面军渡河行动,最根本的依据是命令,最科学、最适当、最贴切、最严谨、最准确的概念和表述只能是“命令”。虽然命令也有指示的属性,但指示并非等同于命令。命令既有其独特的含意,也有其独有的特征。命令有指示的属性,但在下达时机方面,命令必须是行动前,即命令的前瞻性,事后命令纯属“马后炮”,而不能称之为命令。而指示则未必,其意更加宽泛,其时机既可于行动前,也可于行动中;既可是规定,也可是要求,甚至于意见建议,都可以称之为指示。《毛选》“加注条目”的编写者不提“命令”而称“指示”,是因为中央军委在四方面军渡河行动开始前没有下达任何关于渡河的命令,但确有在渡河行动开始后的若干行动指示。由此,费尽心机,创造出“奉中央军委指示西渡黄河”的表述方式,反而证实中央军委没有关于四方面军渡河的命令。
为说明《毛选》“加注条目”条目的正确,《反思》一文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对目前关于西路军的两种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一种是“西路军西进执行张国焘路线说”,即“传统观点”(简称“国焘路线”);一种是“西路军的失败是中共领导人‘借刀杀人’‘剪除异已’论”,即“阴谋论”,即所谓“流行观点”。
“流行观点”不值一晒,《反思》又认为当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决议中对西路军所做的“没有克服张国焘路线”的历史结论是错误的——《反思》认为西路军首长只是“受张国焘影响”而不是“张国焘路线的影响”,而且将这个结论与“传统观点”等量齐观而不予认同,实际上亮出的是第三种观点即“奉命说”:红四方面军主力渡河和西路军西进是奉中央命令。其逻辑递进的结果当然就只能中西路军西进与“执行国焘路线”毫无关联!如此一来,站在所谓的“战略层面上来研究和把握这段历史”的高度,为其错误“加注”《毛选》“加注条目”也就有了自认为很充分的论据。
然而历史的事实却是:1936年10月22日,四方面军徐、陈首长向红军总部朱、张报告:“三十军在靖远附近,决明(二十三)晚抢渡。”[]23日晚,三十军在河包口(虎豹口)偷渡未果,次日晚再渡成功。请问这些“偷渡”或“抢渡”,有中央军委命令或指示么?有人试图将23日彭德怀向中央军委提出并于次日得到毛泽东同意的“宁夏战役计划要旨”,认定是中央军委命令或指示,这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其一,22日四方面军首长下令“明晚抢渡”在前,彭德怀23日“要旨”建议电在后;其二,毛泽东批复同意彭德怀建议电时间是24日,前夜四方面军渡河行动已经开始;其三,毛泽东批复同意彭德怀建议的前提是“停止南敌”,即当前任务,并非命令或指示渡河;其四,彭德怀的“要旨”既不涉及渡河时间,两个军渡河建议也不是张国焘和四方面军首长计划中的三十军和九军,而是三十军与四军;其五,彭德怀与红军总部和四方面军首长没有电讯往来,而且彭“要旨”只是建议,既非命令,也非指示;其六,彭德怀与朱德、张国焘见面是24日。
24日10时,当毛泽东获知三十军前夜已经开始渡河,再电彭德怀:“三十军迅速渡河控制西岸,九军拟暂不渡河为宜。”[]在此情况下,为实现“击破南敌”的作战意图,军委毛泽东于25日向朱张下达了“以九军以外之一个军接三十军渡河后,两军迅速占领黄河湾曲处…。第二步,以一个军袭取战略要地定远营”的行动指示[]。26日1时半,当毛泽东获知九军已渡河时,再次指示“甲、三十军、九军过河后,可以三十军占领永登,九军必须强占红水以北之枢纽地带,并准备袭取定远营,此是极重要一着。乙、等二、三日如真(证)实胡敌无北进之意,再以一个军渡河不迟。目前,封(对)南敌应取击破手段,仅取抗击手段不够。”[]
请注意,军委毛泽东反复强调当前重点是“击破南敌”。
至于五军渡河,根本就没报告中央,谈不上命令,也谈不上指示。
第二,关于《毛选》“加注条目”中的“四方面军一部……西渡黄河”。
事实上四方面军是“主力”渡河,而非“一部”。“主力”和“一部”是军事术语,不需要笔者为此浪费笔墨科普吧。如果真不懂,请查2011版《军语》第81页。四方面军的五个军,三个军渡过黄河,总指挥部及直属部队也渡过黄河。三十军和九军渡河与中央军委毕竟还有一些纠葛,五军和总指挥部渡河与中央军委无任何关联,既无命令,也无指示。所以,《毛选》“加注条目”的编写者费尽心机,连“四方面军主力”渡河都不敢提,而称“四方面军一部……西渡黄河”。“一部”的说法,既不准确,也不是事实。
《反思》为论证“一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文中居然提到五军为原一方面军的部队,以此说明五军不是四方面军的部队,四方面军“一部”的说法似乎能够成立。《反思》文中写道:“西路军本身就是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北上时两军组成的左路军和右路军的一部分,它包括红四方面军第30军、第9军,原红一方面军的第5军。”试图把五军与四方面军其它部队切割开,从而证实四方面军渡河为“一部”。请问,这是掩耳盗铃,还是别有用意?
事实上,草地分裂张国焘率军南下后,已经把受其指挥原一方面军部队纳入红四方面军的指挥体系之中,红5军还与原四方面军的33军合编,组成了新的红5军。1936年10月16日,朱德、张国焘向中央军委报告四方面军师以上干部配备情况,五军在列。会师之后,五军也是受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指挥而不是中央军委和一方面军指挥,五军渡河也不是中央军委的命令,牵强附会地要把这个时候的五军归于一方面军,这样的心计是不是也过于明白无误了?
第三,关于《毛选》“加注条目”中的“执行宁夏战役计划”。
要证明红四方面军主力渡河是不是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其实很容易,把张国焘或四方面军首长宁夏战役作战计划拿出来便是。可张国焘的宁夏战役计划是什么?四方面军的宁夏战役计划在那里?一支军队在征战的过程中,如果连作战计划都没有,还能称之为执行什么计划,更何况还是一支数万人的军队?
10月25日,朱德、张国焘在四方面渡河成功之时,张国焘伪造彭德怀署名下达了《甘北、宁夏战役计划》(后人为此电起名为《宁夏战役计划》是文不对题)该计划的核心是“同意徐、陈二十四日电所提意见,四方面军主力应速渡河,抢占一条山、五佛寺、永登、红城堡、古浪一带地区。”“掩护部队”在任务完成后,“在靖远下游至五佛寺段渡河”即全军渡河。渡河后命令四方面军向甘北发展,“扩大甘北活动区”[]。请问,张国焘要四方面军渡河的目的不清楚吗?渡河是为“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吗?
1982年8月14日,徐向前与中央党史研究室诸同志谈话时明确言及了他们率部渡河后的意图:“我们红四方面军过河,是中央原来就有宁夏战役计划。过河后,中央决定打定远营。我们调查一下,定远营在阿拉善,是沙漠上的绿洲,地方那么小,这么多部队到定远营,吃、住都很困难,无法解决,那里四面都是沙漠,往那里走啊!所以打定远营是不行的。我那时是积极主张西进的。”[]
“打定远营是不行的”,那么渡河何为?“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又从何说起?
我们是不是还有理由问一句,将行动方向左旋90度,是临时动议,还是早有预谋?
第四,关于《毛选》“加注条目”中的“十一月上旬”西路军命名时间。
命名时间的表述只需一个时间点,而无需一个时间段。反思为《毛选》加注条目中的“十一月上旬”西路军命名的时间错误及含糊表述,其意何在?如果《毛选》“加注条目”是指11月8日中央下发征求意见的“新计划”[]中有关西路军的任务,显然说不通,因为这只是征求意见电而不是决定。而后人给此“新计划”取名为“作战新计划”,混淆了协商与决定、酝酿与执行、意见与命令之间的区别;如果是指张闻天、毛泽东同日给朱、张、徐、陈、李七同志电,“提议河西部队组织前委与军分会,我们基本上同意。河西部队称西路军。”“二兄有何意见请复”[]。那就更属荒谬,因为此电仍是征求意见电,而不是决定;如果是指11月11日中央“四方面军河西部队称西路军”[]电,那就不是“十一月上旬”,而是十一月中旬。
三个逻辑指向都说不通,请问《毛选》“加注条目”究竟是存在问题,还是不存在问题?
第五,关于《毛选》“加注条目”“终因敌众我寡”导致西路军失败。
“敌众我寡”的确是西路军失败的客观原因之一。但“敌众我寡”又是中国革命战争大部分历史时期的普遍性问题,并不仅限于一域一时。如果仅仅是这个客观原因就必然会失败,那么革命战争还有胜利的可能么?请问《反思》,西路军失败有没有主观原因,有没有主要原因?有没有主观因素、主要因素、关键因素和根本因素?如果这个问题讲不清,算不算是根本性的逻辑缺陷?而从《反思》提出“从宏观上、战略层面上来研究和把握这段历史”来看,他是意识到了这个根本性缺陷的,也是试图予以弥补的。
从《反思》提出“西路军失败结局是西进新疆的战略决策所决定的”新观点可以看出,他非常清楚西路军失败的主因,即:战略决策决定了西路军失败的结局。但他却武断地认为这个“战略决策”与张国焘路线无关,那么这个指向只能是中共中央!因为只有中央及军委制定了“新计划”(即有人改称的“作战新计划”),也只有中央及军委才有战略决策之权。《反思》刻意回避中央军委毛、周于西路军命名的当日征询西路军:“有单独西进接近新疆取得接济的把握否?”[]将中央军委电是“接近新疆”改造为“西进新疆”。两字之差,因果立变。《反思》多次出现这种错误写法,改造历史事实,不仅将中央决议中的“没有克服”,改造为“执行”;又将中央军委“接近新疆”,改造为“西进新疆”。
这就是《反思》的“弥补办法”?
这样的办法所得出的这样的结论,与“科学”与“正确”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九、关于“西路军西进是执行张国焘路线”
《反思》一文提出“应从历史高度认识西路军西进河西的战略决策”,可文中提出的“历史高度”是个什么样的高度,怎么才能纠正“西路军西进执行张国焘路线”的“传统观点”,又提出和得出什么样的新观点和新结论呢?
第一,关于“中央和毛泽东受历史局限认识不清”?
《反思》文中称:“1936年、1937年中央和毛泽东的认识,主要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对西路军问题还不可能有完全清楚的认识,在新的《毛泽东选集》出版后,传统观点基本得到纠正。”
中央和毛泽东的认识究竟有什么不清楚的认识?《反思》显然认为,中共中央1937年3月31日《关于张国焘同志错误的决议》中“西路军向甘北前进与西路军的严重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克服张国焘路线”的结论是“不清楚”的认识;毛泽东所言“为敌人吓倒的极端的例子,是退却主义的‘张国焘路线’。红军第四方面军的西路军在黄河以西的失败,是这个路线的最后的破产”是不清楚的认识。
关于中央和毛泽东是否受历史局限认识不清,前文已作辩析。现在需要《反思》面对的问题是:当年张国焘提出来并得到西路军首长认同的“根本大计”是什么?是被历史局限了的认识?还是没被历史局限的认识?徐向前回忆录中1936年12月6日,西路军首长致电中央:“依据形势估计敌我情况,主力在河右岸暂时出击难能站稳脚跟,取得大的胜利,只有先在有力的准备力量,再图有决定意义之发展……我们主张主力速来,黄河结冰迅速向甘北古、大、凉、民进”[]又是被历史局限了的认识?还是没被历史局限的认识?这份电报所提出的战略方针,与张国焘对中国革命形势的判断及西进退却避战,逃避民族革命大潮的指导思想有没有联系和传承的关系?西路军首长难道不是此思想指导下组织和实施西进行动的?西路军之所以一直坚持西进而不愿东返,是被历史局限了的认识?还是没被历史局限的认识?
请问,这是谁“受了历史的局限认识不清”呢?
第二,关于西路军历史的“干扰因素”。
《反思》称:“对于西路军西进河西这段历史究竟应当怎样认识呢?已经过去80年,干扰历史的这样那样的因素基本可以排除。”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说历史知情人都去世了,所谓的干扰因素已经排除了?大家都应该认可提出的新观点——即《毛选》“加注条目”的新观点了?可问题是,要想彻底推翻中共中央1937年3月31日决议,仅靠一个《毛选》“加注条目”为“实际改正”的分量显然是不够的,并没有完全排除“中央历史决议”这个最大的“干扰因素”。所以,《反思》最应该遵循的正常途径只能是:中央党史研究机构实事求是地向中央提出翔实的报告,并由中央召开类似的会议对西路军历史重新做出结论,才能真正为西路军是否“没有克服张国焘路线”正名。任何个人意见,不论其位多高、权多重,都不能成为修改党中央历史决议的依据,遑论要取代中央历史决议。
而任何要将有悖于组织决议的个人意见强加于人,那才是真正的“干扰因素”!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