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是双猫理论培养的时代产物!
药家金是冷血吗?药家鑫应当判处死刑吗?这看起来是用一个简单的社会基本道德就可以下的结论,从人性的良知来看,药的行为是缺乏人性的良知的,在他的一系列的行为中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人性。给他以生存的机会显然是荒唐的可笑的,更是可悲的。但是且慢,判处药的死刑,还是应当看看我们是处在什么样时代。
我们是处在双猫理论指导下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特色时代,这个时代有什么特征呢?在经济上私有化,在文化上鼓吹所谓的人性,个性,个人主义,人们失去了共同的理想家园;人们所有的,只能是为了个人的生存,而本能的有着不顾他人的利益甚至生命的一切手段,包括杀人!
药家鑫的担忧在我们这个时代是真实存在的,是真实的现实,并时时在发生着的。药家鑫杀人了,那就应当以命抵命,问题是:又是谁杀了药家鑫呢?
有人说是教育出了问题,是教育出了问题吗?当然不是,课堂上老师会公然这么教育学生吗?当然不会,那种指责教育出了问题的说法显然是荒诞的。
那么问题出在那里呢?问题是出在整个社会处于一种自私自利的盲目状态下,在私有制社会里,所有的人别无选择,为了生存只能不顾一切,这本就是原始的丛林法则,是私有制社会里的一种自然状态。试想一下,药家鑫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不杀人,那么他就没有可能面对着无休止的索赔的可能吗?如果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那么药家鑫将可能破产也同样是真实的存在的,故而药家鑫在多种可能的选择中,选择杀人一了百了,这本就是私有制社会里的一切物的本能,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药的行为是完全符合私有制社会里为生存而必然的行为逻辑的。
药的杀人行为是激情杀人吗?当然不是,药的杀人是不得已的必然理智的选择,其师妹可以为他作证,“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象,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李颖的话真的难以想像吗?不,一点也不难以想像,人们应当设身处地为药家鑫想一想,为药家鑫车祸暴露后可能发生的多种情况想一想,如果不能排除药家鑫的担忧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药家鑫的行为就有一定的合理性。
多年前英国王妃戴安娜之死,“戴安娜的死使媒体与记者成为人们指责的对象。戴安娜早就指责过英国媒体对她的骚扰。这次车祸可以说又是为躲避记者追踪超速驾驶而造成的。更令人气愤的是,车祸发生后,记者没有对伤者进行及时抢救,反而忙于拍照抢镜头。戴安娜的弟弟潘塞伯爵反应强烈,他非常气愤地说:“那些鼓励摄影记者不顾一切拍摄戴安娜照片的报业主编们,你们的双手终于沾染了戴安娜的鲜血!””
请大家注意,在这次车祸中有一个细节,就是车祸发生后,随后赶到的记者不是及时施以援手,而是抢拍新闻镜头,是呀,在资本主义社会,对于一个处在危难中的人是多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新闻记者为生存而必须的新闻资料,所以这些记者们能够对着血淋淋的镜头坦然处之,如果你要问,这是什么逻辑行为,那么就明白的告诉你好了,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里自私自利的必然行为,是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们再看看,那个强调个人主义的高度发达的所谓的自由世界美国,不是人人为了自卫都有配枪权吗,不是时时发生莫名其妙的杀人案吗?美国人不是已经习以为常了吗?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择手段包括杀人,这本来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不需要大惊小怪的。
可是,现在药的行为受到了整个社会道德的审判,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药将受到什么样的制裁却是应当有着多种可能性的。这是因为,药家鑫的行为是符合资本主义社会利已主义的个人行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里完全情有可原的行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就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药的行为可以有激情杀人,或者更多的别的合理的杀人理由。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药是不用判处死刑的,比如,西方国家所宣扬的所谓的“人道”就是没有死刑的。
那么,现在为什么在中国,同样是私有制社会,却不能有激情杀人的理由呢?问题到底出在那里呢?
没有别的原因,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在双色猫理论指导下,人们失去了集体的家园,人们都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各人自扫门前雪,那管他人瓦霜。人们在失去集体家园的同时,也就自然失去了集体主义助人为乐的精神道德。只要认真回味一下双色猫理论的核心语言:不管白猫黑猫,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其理论的内核是多么的称职的指导了药家鑫的生存行为:为了自保,不择手段,不惜杀人!
人们在反思药家鑫的行为时,不要一味的指责:什么教育出了问题,什么药家鑫冷血,什么社会道德底线,这些所谓的反思都是没有意义的。人们要反思的是:为什么要接受私有制社会!人们要反思的是,双色猫理论是不是中国的庆父,如果双色猫理论是中国的庆父,那么庆父不死,国难难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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