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最近发表了一篇文章《都学“范跑跑”,谁也跑不了。》其实说实在的,我对这个范美忠事件一开始已经发表过意见:作为一个教师,范美忠的行为违反了《教师法》,作为一个成年人,他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他就是一个照妖镜。后来就觉得没什么必要再说这个人啦,想不到这个人现在还变成新时代的‘明星’了。真有越炒越烈的驱势,不过说实在的,左派不应该再把目光放在这个人身上,没有意义,批判自由主义还有很多种方法和理论,与这种人纠缠,会把自己的眼界放小了。同时帮助右派达到了宣扬自由主义的目的。就好像对于美国演员莎朗*斯通的事情,说实在话,我不明白这个人凭什么值得国务院发言人出来说话。这样一个人,由得中国网民骂就足够了。现在莎朗*斯通不出声,事件也就平息下来了。对于范美忠的事情,也该告一个段落,但是因为黎阳的这一篇文章,引来了其他的质疑声音,就是有人提出克拉玛依大火对学生造成的伤亡原因,就是因为‘学生没有跑’‘让领导先走’造成的。所以这些网友们认为范美忠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对。关于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应该澄清一个观念问题。
什么观念问题呢?就是在特定灾难中的主体和次体的问题。在克拉玛依大火当中,是有二个群体的,一个就是领导这个主体,一个就是师生这个次体。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之中,做主体的领导人是有责任带领作为次体的师生逃离火灾现场的。而在这次的范美忠事件当中呢,他的特定环境是在教室里,主体就是他,也就是说他其实等同于克拉玛依大火中的领导者。次体就是他的学生。身为一个领导者,身为一个正在上课的教师,他也是有责任带领学生逃离危险地区的。批评黎阳的网友,因为范美忠的老师身份而把范美忠归类于克拉玛依火灾中的师生这一个次体里面,这其实是有些混淆了特定灾难当中的主次体概念。是不对的。范美忠确实该被批判,黎阳文章的立意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另外,现在的学生们不再像十年前的学生那样‘听话’,也确实是令人感到安慰的。老师不救我,我能自救,是更高的境界。
最后说一说凤凰台的节目,说是有三个女生都支持范美忠,其实这种支持没有什么意义。人在和平时期,可以说百分之百都是害怕死亡的。但这并不是一种行动上的怕,而是思想上的顾虑,因为在和平时期,你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考虑生死得失,当然希望避免最坏的死亡情况出现,但是在特定的灾难面前,一个人深底处的潜能就会爆发出来,是一个人逃还是大家一起逃,只是瞬间的选择而已。所以说‘人性本善’这句话还是没有错的,毕竟整个四川地震只出了一个范美忠。大多数的老师都选择了与自己的学生们一起共度难关。其实就算是那三个支持范美忠的女人,在真正的灾难到来之时,只怕也会本能的选择去保护别人:有女儿的至少会保护自己的女儿,有母亲的,至少会保护自己的母亲。因为这是女人奉献爱的本能,不论这个女人平时多么的自私,多么的胆小。
记得台湾作家刘墉曾经这样说过他的妻子,妻子没结婚之前是个看到甲由(蟑螂)就害怕得尖叫,四处躲避的女人,可是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她一看到甲由(蟑螂)就会拿着鞋子去打它,有时甚至会用手掌去拍死甲由(蟑螂),为什么呢?因为妻子担心甲由(蟑螂)咬了她那在婴儿床上安睡的孩子。
不要再谈这个人啦,就让他消失在尘埃当中吧。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http://img.wyzxwk.com/p/2019/09/e70edeb684b74b82d4c8fa6723b9a0e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