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民:周有光--活到百岁的政治投机分子
原标题:胡新民:"汉语拼音之父"和"联合国决议"
周有光的先生已经有100多岁了,仍然笔耕不辍。他的文章有很多特点,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够与时俱进,政治挂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汉语拼音之父"和"联合国决议"。
汉语拼音是中国的文字改革的组成部分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的第10天,即1949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立即着手进行汉语拼音方案的研究。毛泽东为了倡导汉语拼音,做了许多说服工作,也因此得罪了某些人。1957年整风运动期间,有些知识分子对汉字拼音化问题发表了反对意见。如有人指出:"我对文字改革的理由不了解,因此我不能盲目地同意文字改革。文字改革的文献虽然很多,可是从这些文献中就找不出足以合人信服的汉字必须拼音化的理由。"(见《文字改革问题座谈会记录》)罗隆基指责毛泽东:"毛主席是赞成拼音化的,这样让大家来讨论就很难发表意见了。"(见《毒草集》第52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57年1月)。
周有光在制定汉语拼音方案做过有益的的工作,这是事实。但是,他一度对自己的工作评价很高。所以有人称他为"汉语拼音之父"之类的,他似乎也坦然接受。因此,就有了余英时应邀在为《周有光百岁口述》作序时的评价:
"今天汉字拼音已通行全世界,有光先生从1955年起便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担任拼音化研究室的主任,1958年完成的"汉语拼音方案",他是贡献最大最多的主将。所以今天一提到汉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无论是中国人或外国人,首先便会想到有光先生的大名。"
但是历史事实是怎样的呢?1954年7月1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拼音方案提出了五个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1954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为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23位委员是丁西林、王力、朱学范、吴玉章、吕叔湘、邵力子、季羡林、林汉达、胡乔木、胡愈之、马叙伦、韦悫、陆志韦、傅懋勣、叶恭绰、叶圣陶、叶籁士、董纯才、赵平生、黎锦熙、聂绀弩、魏建功、罗常培。吴玉章为主任委员,胡愈之为副主任委员,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叶籁士为秘书长。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提出用"普通话"代替"国语"这个名称,并确定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语音标准,从而解决了《汉语拼音方案》的语音标准问题。中国文改会秘书长叶籁士汇报了几年来研制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情况,同时提出六种汉语拼音方案的初稿,征求到会代表的意见。周有光就是在这次会议后调到了北京文改会工作。一个后来称之为"汉语拼音之父"的人物就这样诞生了。虽然周有光没有公开说这个"之父"当之无愧,但余英时的序言已经表达了周有光的真实意愿。
但后面的戏更有意思,在2011年周有光接受国内采访者时,要求采访者在文稿中将"之父"去掉。为什么呢?因为近年来抹黑毛泽东的现象有所抬头,毛泽东倡导推行的文字改革也成了一个靶子,否定甚至污蔑文字改革的看法也开始出现,如认为简体字就是"毛体字",是"文化断裂","引致文化衰退的种籽"(朱大可:《汉字革命和文化断裂》,《南方周末》2009年4月5日)。网上还有人提出,汉字拼音化是"苏联(俄罗斯)图谋分裂中国的一个阴谋!毛泽东是上当受骗了";台湾一直使用繁体字,"保留了中华文化的精髓"等等。由此不难看出,周有光是很会与时俱进的,不愧为政治挂帅的高手。毛泽东是犯过错误,但是倡导推行汉语拼音你周有光当初也认为总还是件好事吧,你总不至于再写出一篇受骗上当误上贼船的文章吧?
周有光虽然年逾百岁,但非常关心国内外大事。据说他早年在英国美国工作过,英文水平当然很不错。但他在使用英语上,也很讲究政治挂帅的。
2011年周有光在《炎黄春秋》上发表了《走进全球化》的文章。文中写道"2005年联合国通过一项名为'保护责任'新理念的决议。'保护责任',说得含糊其辞,不清不楚,为了避用敏感字眼。说得明白些,'保护责任'就是'保护人权的责任'。决议说:'确认当独裁者屠戮本国民众时,世界大国有权利和义务介入'。'保护责任'新理念的意义非常重大,它使'人权高于主权'成为联合国的法定原则。一国无道,多国介入;吊民伐罪,辅助起义。国际关系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这个"决议"的说法在网上流传甚广。实际上,联合国从来没有一个"确认当独裁者屠戮本国民众时,世界大国有权利和义务介入"字眼的决议。这又是从哪里来的呢?简单地说,算是一项美国造的联合国决议。这个说法来自美国《纽约时报》上纪思道(Nicholas Kristof)的文章。该文章发表于2011年3月23日《纽约时报》的"The Opinion Pages"版,标题为"Hugs from Libyans"。原文为:"In 2005, the United Nations approved a new doctrine called the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nicknamed R2P, declaring that world powers have 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intervene when a dictator devours his people."(2005年,联合国通过一项名为"保护责任"(昵称R2P)的新理念,确认当独裁者屠戮本国民众时,世界大国有权利和义务介入。)有兴趣想查证的读者可访问《纽约时报》网站。想不到一个美国作家的Opinon(意见、见解、主张)竟成了周老先生的政治挂帅的研究成果。至于"保护责任"的具体内容,各位可以上联合国官网查询。这个文件全称是《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一共178条,提到"保护责任"的是其中的139条。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把全文附上来解读一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仔细研读每一条,既包括有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各国内政的内容,也包括保护人民和集体行动的内容。周老先生居然把联合国总部所在地的一位报刊专栏作家的意见当作是联合国的决议,不知是误读还是误译?至今似乎也没有看到他出来做任何解释。
不过,笔者在此还是谨祝周有光先生健康长寿,希望他能看到"中国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