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批判吴敬琏对列宁社会主义学说的曲解和批判:1,列宁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根本不承认有一个事先存在的、普适性的“社会主义模式”(或什么“大工厂”模式)。而吴撰列宁有所谓的苏联“国家辛迪加”模式﹐再将其与先前杜撰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大工厂”模式联系在一起批判﹐实质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主义运动的一种曲解和否定。2,吴利用杜撰的所谓 “国家辛迪加”模式﹐歪曲了列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和实现“人民管理制”的重要思想。3,他还用歪曲的方法﹐把“战时共产主义”﹑“计划经济”﹑“苏联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和“国家辛迪加”模式相并联、视为一体﹐完全无视列宁关于战时共产主义是被迫采取的临时办法的评价﹐完全不顾列宁新经济政策的巨大作用和深远影响﹐硬说列宁以“‘战时共产主义’的形式﹐建立了世界上的第一个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模式”。4,吴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也是以曲解和杜撰为前提的﹐不能成立。其经济上的目的要是否定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为全面私有化鸣锣开道;而政治上则是要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为主张实行“西化”的“宪政民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