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往往决定团队作风——兼谈湖北的几起公众事件的处理模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似乎又是一句“极左”时代的口号,但这是有道理的。之所以引用“极左时代”的口号,是为了避免引用另外一句不太好听、但流传久远的关于“上梁”与“下梁”关系的俗语。记得电视剧《亮剑》里面有几句台词,大概是说一个团队的作风,往往由团队的领导决定,越是个性鲜明的领导,对团队作风的影响越大。有些网友对此感觉愤愤不平,觉得这过于强调领导作用,有个人英雄主义色彩。老僧作为持左派立场的网友,当然也是秉持集体主义的人民史观,反对个人主义的英雄史观。不过这并不妨碍我承认团队领导对团队作风具有重大影响,有时候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那么,承认这点与我坚持的“人民史观”有矛盾吗?这并不矛盾,下面我就说说具体的原因。
所谓人民史观,是指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起决定作用的都是人民。但是,“人民”(people)是一个复数名词,指的是一个群体,而任何群体要形成一个整体,都需要进行内部分工,或者说群体成员具有不同的“工作位置”是群体力量得以体现的前提条件,任何没有内部分工的群体,都不成其为一个整体。那么,对于一个团队来说,领导的“工作位置”是什么呢?领导领导,既“领”又“导”,无论是“领”或者是“导”,意思都是指“指引方向”,要能形成有效的“指引”,那么“看得见”是大家能够“被指引”的前提,所以对于任何团队来说,“领导”往往居于团队信息系统的核心位置,这是“领导”这个岗位的职务需求。这样说吧,领导就好比人的大脑,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发号司令”,大脑当然是人体的信息中心。
由于领导处于“信息系统”的核心地位,所以按照原理,领导的一言一行都将释放给团队所有成员,如同电脑中所有的信息都需要经过cpu处理一样。那么团队整体风格是如何形成的呢?简而言之,就是团队成员放弃自己部分个人风格,吸收某种特定的风格,在众多的团队活动过程中,逐渐锤炼成个人风格的一部分。而由于领导的信息辐射能力相对来说是团队中最大的,所以也最容易将自己的个人风格带入团队之中,从而影响团队整体风格的形成。从这个角度来看,领导天然是榜样,而榜样未必是领导,不处于领导位置的榜样必须花费额外的成本来塑造——主要是信息成本。
持集体主义观点的人,一定是比较易于融入团队的,“融入团队”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接受集体,接受集体对自己的位置安排;接受了自己的位置,也才能接受别人的位置,包括领导的位置(这点往往被右边的朋友讽刺为“奴性”,但比较吊诡的是“没有奴性”的右派却往往又很“怕死”,在危机面前当“范跑跑”,在外敌面前当“汪精卫”,所以谁“奴”谁“不奴”,还真是很难说。)。所以,秉持“人民史观”的人一定信奉集体主义精神,或者说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而有团队精神的人才会接受团队核心的领导。这二者是统一的,而具有强烈个人主义色彩的人,往往是个人英雄主义者,这种人很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小岗的18好汉正是“个人英雄们”的代表。南街村的村民们因为“傻”,因为“没有个性”,所以他们接受了王宏斌这个班长的领导,现在只好住别墅、享受供给,享受免费医疗、免费教育;而小岗村的“好汉们”就不一样了,他们个个都是“英雄好汉”,谁也不服谁,以前是“算盘一响换队长”,现在更是连村书记都选不出来,只能向上面要挂职干部,他们“英雄得”接受各种各样的“援助”和“支持”,从免费电话到每年1000块钱的养老,长江村的电视、初创时葡萄园中葡萄,到盖房子的2万补贴,.......。嗟,来食。确实“英雄”了得。
因此,团队风格受领导的影响,正是团队集体主义精神的体现,这与人民创造历史并不违背,实际上正是相应的。
话题扯得好像有些远,还是回到标题上来吧。去年曾经写过一篇帖子,说如果2008年是“四川年”、“奥运年”,那么2009年就是“湖北年”,湖北在这一年多发生了几件影响深远的事情。从事情的开始来看,都算不上什么大事。野三关、石首的那点子事,起因都很简单,治安事件而已,但最后都发展成了惊天动地的社会群体事件,这两件事情的演变过程是值得大家吸取教训的。事情的经过就不细说了,既然伤口已经愈合了,那就别再来揭开伤疤了吧。这里只谈谈去年湖北在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时的几点共性。从这些共性中来管窥地方政府的工作作风。
如前文所说,事件的起初都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一起是正当防卫,一起涉嫌谋杀,如果执法机关秉公执法,甚至很多媒体都可能不屑报道,因为没有什么新闻性,简简单单,清清楚楚,谁爱看这样的新闻?但是,在“有关部门”的强力“运作”下,硬是将“个案”办成了“典型”,激起很多人的情感带入,让小案件变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大事情。那么这样的结果是那些当事者愿意的吗?肯定不是,我相信湖北某些当事者,现在恐怕肠子都悔青了——心里可能在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正是因为事件小,起初绝对没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所以当事者才会在不经意之间展现本性,如果是“奥运”这样的大项目,当事者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很难得有“意外”发生。那么,去年湖北的那些当事者“不经意”之间到底展现了怎样的团队作风呢?老僧归纳为几个步骤:
1、事件之初,当事者习惯性的“护犊子”,“护犊子”背后是潜规则主导的利益交换,拿不出利益来交换的老百姓是不够资格成为地方权力的“犊子”的。
2、事件暴露之后,当事者习惯性的“捂盖子”,当然是动用权力和地方资源去“捂盖子”,这个过程往往由于“捂”的动作过于粗暴,会扩大事态的影响,激起更大的公愤。
3、事态扩大之后,盖子捂不住了,只手遮不了天了,于是就开始习惯性的“找面子”,想办法找一架官道“尊严”的台阶,这个过程往往是好话说尽,百般狡辩。这里也说句题外话,这几十年来,似乎“在任上”的任何官吏,无论大小,好象很少有人犯过错。一句“我错了,我承担责任”似乎与当值官员没有关系,很少有人“主动”承认错误。
4、事情无法收拾,想“找面子”的没有找回来,但位子往往却丢了,所以最后一步往往是某些人“丢位子”。
在上面几个步骤中,前三个步骤我都强调了“习惯性”。于个人来说,是习惯;于团队来说,是作风;于社会来说,就是文化。湖北的几件公共事件的处理模式表明,那里的官场作风确实很有特点,可以用八个字形容:以权辱法,勇于推卸。但这其实不仅仅是湖北一个地方的问题,也不是某一个地方大员的问题,很多的地方的地方大员都有这个问题。这是官场文化的问题,一时半会恐怕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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